本指标以《城市景观照明技术规范》DB31/T 316—2023、《景观照明设施维护规范(试行)》(沪绿容〔2017〕389号)及现行相关的景观照明养护维修技术标准为依据,并结合本市近三个年度的景观照明设施运行、养护及管理的技术、经济资料,经过统计整理分析后进行编制。
本指标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景观照明设施的日常运行,遵循安全和节能的原则,满足景观照明的功能性要求,即日常运行监视与控制、巡修、巡检、小修和应急抢修,不包含专项维修更新。
本指标是景观照明设施管理部门编制景观照明设施养护维修年度经费的参考依据,是各区财政拨款部门审核和拨付景观照明养护维修年度经费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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