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论
第一章 侵权规制的指引:从分立性契约到关系契约的理论更新
第一节 分立性契约理论的时代局限
第二节 新古典契约法的理论过渡
第三节 关系契约理论的全面革新
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关系性证立
一、合同意涵的关系性
二、合同主体的有限理性
三、合同关系的依赖性和合作性
四、合同规范之“非合意”性考量
第五节 小结
第二章 侵权规制的基础:保险理赔的特殊关系构造
第一节 保险合同整体关系的特殊性
第二节 保险理赔局部关系的特殊性
一、被保险人的脆弱性
二、被保险人对保险人的依赖性
三、保险人对理赔的控制性
四、当事人之间尖锐的利益分歧
第三节 保险理赔的新型信义关系构造
一、保险合同语境的基本预设
二、保险理赔语境的具体定位
第四节 小结
第三章 侵权规制的正向维护:保险人的诚信和公平交易义务
第一节 保险人诚信和公平交易义务之历史源起与内涵本旨
一、诚信乃诚信和公平交易之义务本源
二、从诚信义务到诚信和公平交易义务之内涵更新
三、从诚信购买到诚信履行的重心转变
——主观诚信与客观诚信的双重兼顾
四、欧洲及我国法域具有兼顾主客观诚信的相似意涵
五、保险理赔语境下诚信和公平交易义务的本旨
——主客观面向的双重兼容
第二节 保险人诚信和公平交易义务的利益取向与双重意涵
一、保险人的诚信和公平交易义务之利益取向
二、保险人的诚信和公平交易义务之双重意涵
第三节 小结
第四章 侵权规制的反向维系:保险人恶意不当理赔的侵权责任构造
第一节 保险人恶意不当理赔的侵权责任认定
一、保险人主观恶意之范围厘定
二、保险人客观不当之行为类型
第二节 保险人恶意不当理赔的侵权责任规制
一、违约责任规制的困局
二、侵权责任规制的改进
第三节 小结
第五章 侵权规制的后续平衡:保险人抗辩制度的构建
第一节 相当争议抗辩的制度构建
一、相当争议抗辩的制度本旨
二、相当争议抗辩的制度价值
三、本土化语境下相当争议抗辩的制度证成
四、相当争议抗辩的规则建构
第二节 比较抗辩的制度构建
一、比较抗辩制度争议的再厘清:能否比较
二、比较抗辩与合同抗辩的适用关系:如何协调
三、比较抗辩的行为指向:时间标准抑或实质标准
四、比较抗辩的责任分配:以过错为主抑或以原因力为主
第三节 小结
余 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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