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股票市场开放的治理优化效应研究》研究我国很早的开放措施——交叉上市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影响。《股票市场开放的治理优化效应研究》所指的交叉上市指A+B股和A+H股交叉上市。B股市场的设立,结束了境外投资者无法在中国内地证券市场交易股票的历史,也为当时的国民经济发展筹措了必要的资金。而赴港上市则为国有企业带来了先进的管理制度、技术以及经营理念,对当时的国有企业改革起到了重要的示范作用。史图斯(Stulz,1999)和科菲(Coffee,1999)从投资者保护和公司治理的角度提出了交叉上市的“绑定假说”,认为公司通过境外上市,自身将承担更为严格的投资者保护制度约束和更为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内部人从公司获取个人私利的可能性,吸引了本来不愿投资的投资者,降低了权益资本成本。若“绑定假说”成立,则交叉上市应能够产生公司治理的优化效应,降低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概率。
其次,《股票市场开放的治理优化效应研究》考察我国加入WTO后重要的开放措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影响。来自发达市场的机构投资者通常是具备全球化经验的专业投资者,相较于中国内地机构投资者,它们更多地关注公司治理水平,投资分析能力也更强,因此可能对上市公司形成更好的监督,提高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被发现的概率。此外,境外投资者交易会促使分析师等市场中介的数量和质量提高,从而改善信息环境,有利于提高公司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成本,抑制大股东和管理层的违法违规冲动。基于此,《股票市场开放的治理优化效应研究》从信息渠道和公司治理渠道出发,探究QFII持股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
最后,《股票市场开放的治理优化效应研究》探究我国新一轮的开放措施——境内外交易市场互联互通机制对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影响。2014年11月17日,作为境内外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的第1枪,“沪港通”机制正式落地,成为我国资本市场进入双向开放阶段的里程碑。所谓“沪港通”,即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股票市场交易的互联互通。“沪港通”机制在内地市场和国际市场之间建立了类似于透明天桥的资产配置通道,同时也将发达资本市场针对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方面的规范要求、法律法规等带入了内地资本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对中国内地上市公司的监督。然而,虽然“沪港通”已经正式开通,但在现阶段,沪、港两地互联互通的披露规范、监管机制和执法细节还有待进一步明确与完善。在此情况下,“沪港通”机制能否在现阶段如期发挥显著的治理优化作用,并有效抑制投资者非常关心的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呢?《股票市场开放的治理优化效应研究》将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的实证探究,以期对现阶段和进一步的资本市场开放提供实证证据和政策启示。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