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第一章 国际知识产权法的执法制度概述
第一节 国际知识产权法执法制度的内涵
第二节 执法制度与授权制度的关系
第二章 执法制度的利益平衡要求
第一节 国际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的内涵
第二节 执法制度利益平衡的价值构造
第三节 执法制度利益平衡的原则要求
第三章 国际知识产权法执法制度的失衡史
第一节 各国自主知识产权执法标准阶段
第二节 最低知识产权执法标准阶段
第三节 强化知识产权执法标准阶段
第四章 TRIPS协定执法制度利益分析
第一节 TRIPS协定的知识产权执法制度
第二节 TRIPS协定的使用者利益执法制度
第三节 TRIPS协定执法制度损益考察
第五章 后TRIPS时期执法制度利益分析
第一节 《反假冒贸易协定》执法规范利益分析
第二节 《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执法制度利益分析
第三节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执法制度利益分析
第六章 执法制度利益失衡的原因
第一节 执法制度利益失衡的经济原因
第二节 执法制度利益失衡的制度原因
第七章 国际知识产权法执法制度的利益平衡
第一节 完善知识产权执法国际规范
第二节 使用者权执法的基础
第三节 加强使用者权执法的构造
第四节 加强使用者权执法的路径
结论
后记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