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律、德治与法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是德法关系的三对范畴,研究这三对关系的核心都是研究道德、法律与国家治理三者之间的关系。在人类历史长河中,存在两种典型的国家治理路径:德治中心主义与法治中心主义。古代中国是德治中心主义的经典例证,现代西方是法治中心主义的典型代表。在法治轨道上的国家治理现代化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题中之义。因此,在坚持依法治国方略的前提下,法治与德治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需求。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价值和目标方向上的内在一致性,德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伦理目标和德性所在,德法合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更为妥当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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