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中国律师“恢复”与创业史,恰似“雄关漫道真如铁”;把握人民律师今朝之漫漫创新路,可谓“人间正道是沧桑”;展望律师事业未来发展波澜壮阔,正是“长风破浪会有时”。“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奋斗是人民律师最亮丽的底色,我们将砥砺前行!
——《我的名字叫“人民律师”,我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
在新的历史时期,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与律师事业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显然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我国律师事业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时代是出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新时代的中国律师必须做合格的答卷人。
——《勇做新时代人民群众法治需求的合格答卷人》
法律职业人之间的新型关系,就显得相当重要,并如此必要,且非常迫切。我个人理解,这种新型关系,就应当是以宪法与法律(包括法官法和律师法及诉讼法)为依据、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的、以“互信”为前提、以“互动”为内容的,那种良性的、和谐的关系。有互信,才会实现“彼此尊重、平等相待”;而互动,也正是“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和“正当交流、良性互动”的重要内容。
——《互信、互动--推进建立法律职业人新型关系的思考》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需要加强法治建设,特别是在人民群众感受最直接、关联最密切、落脚最实在的关键点、重要处,健全制度、完善立法,加快形成并进而完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法律体系。
——《“两会”现场:为法治中国建设鼓与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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