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世纪到12世纪,当欧洲大片地区仍然无人居住时,一个社会已经成长了起来。这个社会必须学习如何组织公共生活秩序。今天西方的许多基本政治概念就是在这一时期及稍后一段时间形成的。
在这本写于1960年代的小册子里,作者追溯了西欧政治思想的起源和发展,例如主权、议会、公民权、法治和国家等我们熟悉的观念。在他看来,中世纪有两条意识形态的主轴影响着一系列观念、制度以及历史进程的发展。以13世纪亚里士多德的学说理论在欧洲重现作为分水岭,在此之前主导历史进程的是神权——自上而下的意识形态;在此之后前者则逐步让位于自然法——自下而上的意识形态。作者展示了这两种政府观念的冲突过程,以及它们的罗马或日耳曼根源,并解释了中世纪社会中教会权力的主导地位,以此诠释了整个中世纪的政治和法律。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