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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来源:
出版时间 :
公职人员纪律教育手册(收录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
0.00     定价 ¥ 28.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JD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2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521643763
  • 作      者: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 版 社 :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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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1. 介绍了党的纪律基础知识。

2. 梳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日常工作生活中的纪律要求, 明确了不能触碰的纪律红线。

3. 收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及其条旨。

4. 附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前后对照表,方便了解新规定、新精神。

5. 封面覆优质触感膜,手感温润,烫金工艺,简约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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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中国法制出版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主管主办的中央级法律类专业出版社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文本的权威出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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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书结合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相关的规定, 内容分为纪律常识和公职人员禁止行为清单两个部分, 介绍了党的纪律基础知识, 梳理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日常工作生活中的纪律要求, 明确了不能触碰的纪律红线。此外, 本书还附录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和修订前后对照表, 方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了解新规定、新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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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纪律常识

1.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2. 政治纪律是党最根本、 最重要的纪律

3.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4.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

5. 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做到 “五个必须”

6. 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七个有之” 

7. 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

8. 推进自我革命 “九个以” 实践要求

9. 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 

10. 监督执纪 “四种形态” 

11.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12. 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处理 

13. 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的影响和后果 

14. 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影响和后果 

15. 留党察看处分的期限、 影响和后果

16. 开除党籍处分的影响和后果 

17. 从轻处分与从重处分的含义 

18. 减轻处分与加重处分的含义

19. 主动交代的含义

20.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形

21. 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形 

22. 一人有《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处理 

23. 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纪律处分条例》两个以上条款的处理 

24. 共同违纪的处分

25. 对违法犯罪的党员纪律处分的总体要求 

26. 对涉嫌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27. 对违法党员的纪律处分

28. 党员涉嫌违法犯罪的, 原则上先处分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29. 党员犯罪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情形 

30. 党员违反规章制度的处理

31. 监察机关、 司法机关等改判后党纪处分的修改 

32. 对违纪后下落不明或者死亡的党员的处理 

33. 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的区分 

34. 经济损失的计算

35.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利益的处理 

36. 党纪处分决定的宣布和执行

37. 党员受处分影响期满后无需取消原处分 

38. 纪律处分的程序 

39. 应当予以问责的情形 

40. 问责的方式 

41. 可以不予问责或者免予问责的情形 

42.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问责的情形 

43. 应当从重或者加重问责的情形 

44. 三个区分开来

45. 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46. 党员享有的权利

二、禁止行为清单

(一) 政治纪律

1. 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 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 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 演说、 宣言、 声明等

3. 公开发表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 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 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歪曲历史 

4. 制作、贩卖、传播, 私自携带、寄递入出境, 私自阅看、 浏览、 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 资料 

5. 在党内组织、参加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 

6. 在党内搞拉帮结派等非组织活动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 

7. 投机钻营, 结交政治骗子

8. 搞山头主义, 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 或者落实不坚决, 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

9. 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 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政绩工程” 

10.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 表里不一, 阳奉阴违, 欺上瞒下, 搞两面派, 做两面人 

11. 制造、 散布、 传播政治谣言, 破坏党的团结统一 

12. 擅自对应当由党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对外发表主张 

13. 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 报告重大事项

14. 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 

15. 对抗组织审查 

16. 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 游行、 示威等活动 

17. 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 

18. 组织、 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 

19. 从事、参与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 

20. 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破坏民族团结

21. 信仰宗教, 参与利用宗教搞煽动活动 

22. 组织、 参加迷信活动或者个人搞迷信活动 

23. 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 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 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24. 在国( 境) 外、外国驻华使( 领) 馆申请政治避难, 或者违纪后逃往国( 境) 外、外国驻华使(领) 馆 

25. 在涉外活动中, 有损害党和国家尊严、 利益的言行 

26. 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监督责任 

27. 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 放任不管, 搞无原则一团和气 

28. 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 

(二) 组织纪律

29. 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

30. 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

31. 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

32. 依法依规负有作证义务的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

33. 隐瞒不报、不如实报告、弄虚作假、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

34.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35. 在选举中进行有违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的活动

36.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任人唯亲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行为

37. 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

38. 在录用、考核等人事工作,授予学术称号和征兵、安置退役军人等工作中,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039. 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0. 侵犯党员批评、检举、控告、申辩、辩护、作证、申诉等权利

41. 违规发展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

42. 违规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

43. 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或者经批准因私出国(境)但存在擅自变更路线、无正当理由超期未归等超出批准范围出国(境)行为

44. 国(境)外的党员擅自脱离组织,或者违规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0

(三) 廉洁纪律

45.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

46. 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

47. 纵容、默许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

48.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等财物

49. 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等财物

50. 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或者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行为

51.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52. 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53. 违规取得、持有、实际使用各种消费卡(券),或者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54.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55.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56. 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规任职或者从事营利活动

57. 离职或者退(离)休后利用原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58. 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

59. 党和国家机关违规经商办企业

60.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为本人、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

61. 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

62.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

63.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规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或者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

64. 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

65. 违规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

66. 公款旅游、变相公款旅游和借机旅游

67. 违反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068. 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

69. 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创建示范活动或者借机收取费用70. 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

71. 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

(四) 群众纪律

72. 侵害群众利益

73. 干涉生产经营自主权

74. 在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

75. 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76. 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77. 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

78. 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

(五) 工作纪律

79. 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贯彻执行、检查督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

80. 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

81.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82. 在公务活动用餐、单位食堂用餐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宣传教育、监督管理职责

83. 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84. 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信访工作职责085. 党组织违规处理党员违法、违纪情况等行为

86. 滥用问责或者在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

87.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叛逃或者出逃、出走

88. 进行统计造假,对统计造假失察

89. 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

90. 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91. 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以及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功勋荣誉表彰奖励等活动

92. 对干预和插手行为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登记

93. 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或者私自留存相关资料

94. 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行为

95. 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

96. 临时出国(境)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

97. 在国(境)外的党员,触犯当地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当地的宗教习俗

98. 在党的纪检、组织、宣传、统战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

(六) 生活纪律

99. 生活奢靡、铺张浪费、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

100.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101. 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

102.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

103. 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行为

附 录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023 年12 月19 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修订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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