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网络安全保险的基本概念与制度化困局
第一节 网络安全保险的基本概念、承保范围与险种类型
一、网络安全保险的基本概念
二、网络安全保险的承保范围与具体类型——损失险与责任险
三、国内外网络安全保单条款的具体范例
第二节 网络安全保险的现实困境与成因分析:网络安全保险制度化不足
一、网络安全保险的发展现状:“保险人不敢保,投保人不愿投”
二、网络安全保险发展滞缓的成因分析:网络安全保险制度化不足
第三节 网络安全保险制度化不足的成因分析:三个不确定
一、风险预防:风险可保性的不确定
二、风险分散:损害填补范围的不确定
三、风险治理:保险合同义务履行的不确定
第二章 一个理论分析框架的提出:安全保护义务合同化
第一节 现代风险的法学意义与理论范式
一、现代风险对侵权责任法、保险和保险法的影响:风险认知的场景化
二、风险预防的第三类保险法学研究范式:“私人监管者”
第二节 基于风险特征的安全保护义务合同化理论分析框架
一、第三类保险法学研究范式的启示:安全保护义务的合同化
二、安全保护义务合同化的理论功能:部门法规则互动与保险制度化
三、安全保护义务合同化理论在环境污染责任险和UBI车险中的应用
第三节 安全保护义务合同化对三个不确定问题的解释功能
一、安全保护义务合同化理论的场景范例:以美国数据泄露通知义务为例
二、风险可保性不确定的解决思路:网络安全风险的独立性
三、损害填补范围不确定的解决思路:保险利益的指引功能
四、保险合同义务履行不确定的解决思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风险信息对称
第三章 风险可保性不确定问题的解决:风险独立承保
第一节 网络安全风险的基本特征
一、网络安全风险技术属性对风险可保性的影响
二、网络安全风险的法律属性:风险类型的特定性与独立性
第二节 网络安全风险独立承保的基本逻辑
一、“沉默的网络”现象:网络安全风险的独立性
二、分散网络安全风险的三种方式
第三节 风险独立性视角下的网络安全风险可保性:以美国司法实践为例
一、商业综合责任险(CGL)中的“网络安全风险”
二、犯罪保险中的“网络安全风险”
三、网络安全风险可保的独立性分析
第五章 网络安全治理新工具:网络安全保险第四章损失填补范围不确定问题的解决:损失类型化
第一节 网络安全损失范围的界定
一、网络安全损害概念的体系化
二、网络安全损害填补的基本逻辑:保险利益学说的指引功能
三、网络安全损失的类型化构想与认定方式
第二节 网络安全保险损害填补范围的认定逻辑
一、网络安全“损失险”损害填补范围的认定
二、网络安全“责任险”损害填补范围的认定
第三节 常见网络安全损失类型的填补范围认定
一、营业中断损失的保险责任认定
二、网络勒索赎金的保险责任认定
三、客户业务数据泄露的保险责任认定
四、个人信息泄露侵权的保险责任认定
第五章 保险合同义务履行不确定问题的解决:义务内容的衔接
第一节 保险合同义务履行方式的确定
一、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合同化的基本内容
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与维护保险标的安全义务的内容衔接
三、网络安全保护义务与如实告知义务的衔接
第二节 网络安全保障立法体系对保险合同义务内容的影响:以日本为例
一、日本网络安全保险合同的基本特征
二、以风险为中心的合同义务解释
三、日本网络安全责任对保险合同义务内容的影响
第三节 网络安全保护义务与保险合同义务的体系化衔接路径
一、保险合同义务中的网络安全保障标准
二、保险合同义务体系化的基础制度架构
三、保险合同义务履行的制度化方向
结论:网络安全保险制度化的基本方向
附录一 网络安全能力总分类导图
附录二 美国司法实践中的网络安全保险判例汇总表
一、CGL保单中的“网络安全损失”
二、犯罪保单中的“网络安全损失”
三、董事责任险中的“网络安全保险”
附录三 网络安全保险足额理赔范围
附录四 欧盟网络安全保险与其他险种的损害填补范围区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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