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音乐的表演——结构与风格的阐释》是三篇关于曲式与表演的小论文(第四篇则是作为跋加进来的),内容涉及音乐曲式的本质、表演的问题、曲式与风格。作者认为“有效的表演”是基于曲式这样一个作品内在的基本结构要素,但导向的却是对于音乐结构的“边界”的理解以及结构内部关系的认识。也就是说,如果不能有效建立音乐结构的边界意识,就不会获得“有效的表演”——至少对于特定的风格如此。迷人的音调、细致的句法、平衡的音响、清晰的节奏,为听众提供他们从整体上难以理解的一系列悦耳的声音与趣味性片段。部分比整体更重要,它是首位的;整体是各个连续部分的组合(很大程度上其中许多都是独立的),部分令人印象深刻,由部分组成的整体才会令人感受深刻;而且这种深刻印象是聚焦于对每一个细节的关注,而不是匆匆一瞥的综合理解,应在节奏结构中去寻找音乐的曲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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