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国家统计制度,旨在全面、准确、及时地收集和掌握自然灾害的情况和损失数据,为国家自然灾害防治和救援工作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依据。该制度通常由民政部门和国家统计局等部门联合制定和实施。
本《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统计调查的目的。了解和掌握自然灾害的情况和损失数据,评估自然灾害的影响,为制定自然灾害防治政策和救援计划提供依据。(2)统计调查的范围和对象。包括各种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干旱、山体滑坡等,以及受灾害影响的人口、财产、基础设施、农作物等。(3)统计调查的指标和方法。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强度、影响范围、死亡人数、失踪人数、受伤人数、倒塌房屋数量、经济损失等指标,以及采用的调查问卷、现场调查、遥感监测等方法。(4)统计调查的程序和时间。包括调查的组织实施、数据收集、数据审核、数据汇总、报告撰写等程序,以及规定的调查时间和报告提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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