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以下简称《制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是指国家对发生的特别重大自然灾害进行损失统计调查的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是指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极其严重,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事件。该《制度》旨在通过对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失进行准确统计,为国家灾害风险管理和应急救援提供依据。
《制度》具体内容包括:
1.建立健全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机制,明确统计调查的程序和责任分工。
2.对特别重大自然灾害事件进行调查,包括受灾区域、受灾人数、死亡人数、失踪人数、受伤人数、倒塌房屋数量等情况。
3.各级政府部门要主动配合开展统计调查工作,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通过建立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可以及时了解灾害情况,为相关救援和重建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最大程度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4.制定详细的统计调查表格和标准,确保调查工作的一致性和可比性。这些表格和标准会涵盖财产损失、基础设施损坏、农业损失、生态环境影响等多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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