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第二条【适用范围】
第三条【领导机制】
第四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五条【工作协调机制】
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第七条【煤矿安全监察制度】
第八条【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第九条【举报制度】
第十条【安全生产保障】
第十一条【煤矿安全生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第十二条【鼓励和支持先进技术、工艺的推广应用】
第二章 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四条【安全设施设计】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六条【煤矿建设项目验收】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八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第十九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二十条【煤矿企业从业人员的职责】
第二十一条【安全生产教育】
第二十二条【煤矿企业的人员组成】
第二十三条【领导带班制度】
第二十四条【劳动防护及安全限员】
第二十五条【安全设备标准】
第二十六条【煤矿的安全设施要求】
第二十七条【井工煤矿的安全防护】
第二十八条【露天煤矿的安全防护】
……
附录一 相关规定
附录二 实用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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