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完善电力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措施,提高电力生产整体安全水平,有效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发生,国家能源局以国能发安全[2023]22号文印发了《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版)》。
本书列出了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火灾事故,电气误操作事故,系统稳定破坏事故,机网协调及风电机组、光伏逆变器大面积脱网事故,锅炉事故,压力容器等承压设备爆破事故,汽轮机、燃气轮机事故,分散控制系统失灵事故,发电机及调相机损坏事故,发电机励磁系统事故,大型变压器和互感器损坏事故,开关设备事故,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架空输电线路事故,污闪事故,电力电缆损坏事故,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事故,电力自动化系统、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和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直流换流站设备损坏和单双极强迫停运事故,发电厂、变电站全停及重要电力用户停电事故,水轮发电机组(含抽水蓄能机组)事故,垮坝、水淹厂房及厂房坍塌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及其编制释义。
本重点要求是全国各火电厂、热电厂、水电厂、抽水蓄能电站、风电场和各电网企业、输变电企业、供电企业、农电企业,以及各设计、科研、施工单位等电力企业从事电力生产、运行、维护、检修、调度、试验、设计、科研、安装等生产工作的所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干部进行认真贯彻、落实责任和对照检查的必备书籍。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