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在阐述生态环境分区管治内涵的基础上,从价值层面、规律、行动三个层面对与之相关的理论进行了梳理,并从制度实践、政策工具、重点行动三个视角诊断了我国生态环境分区管治中存在的理论问题,进而提出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治理论的完善思路与体系框架。并围绕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和键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两个优先主题,以推进形成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为切入点,以维护三大空间的主体功能为落脚点,提出了分区域、差别化的各级政府生态环境管治事权和与之配套的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建议;构建了衔接环境目标和环境管治责任的系统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治目标,提出了与各级政府生态环境管治事权相匹配的三大空间差异化的考核指标,以及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治目标评价考核的制度化建议;基于我国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现状,从各级政府生态环境分区管治职责的履行情况和绩效考核两个维度,提出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治的监管重点和监管平台建设的建议,提出了完善生态环境分区多元共治体系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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