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典型案例汇编(2022)》:
(二)一个步调实现治河互融
漳河上游局借助流域区域协作平台,一手抓联合执法大力打击非法盗采,一手抓协调河道突出“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有力推动存量问题解决。
漳河河道的砂石补充来源主要为洪水裹挟的泥沙及山石。2016年7月,漳河暴雨洪水产生的大量淤泥和砂石造成河床抬高、滩地淤积。自2019年以来,随着砂石资源价格飙升,以往无人问津的河道淤积砂石也成了紧俏资源,受经济利益驱动,漳河上游河道非法盗采、私挖滥采行为频发。协作机制建立前,漳河上游局、邯郸市磁县、安阳市殷都区三方各自为战,在重要会议和重大节庆前采取加密沿河巡查频次、重要卡口24小时值守等措施,但是打击效果不甚理想。2020年以来,邯郸、安阳两市相关县级河长主动牵头落实属地责任,磁县公安局成立了治沙治矿中队,加大对漳河非法盗采砂石整治力度,殷都区召开了治理非法采砂会议,成立了以纪委负责,其他各职能部门参加的打击采砂工作组,重拳打击漳河非法采砂行为。漳河上游局积极推动两县联合执法,三方共同建立了联合执法队伍,水利、公安、纪委、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齐上阵,形成了执法合力,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紧盯“采运储销”环节,在重点时段蹲点值守,累计查扣违法车辆50余台,移交地方案件4件,抓获涉案人员60余人,严厉打击了游击式盗采的嚣张气焰。经过一年多的共同努力,规模性盗采砂石现象已绝迹。
借助协作机制高效平台,漳河上游局深入推动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会同市县两级河长办积极推动河道“四乱”问题整改落实。协调邯郸市河长办、安阳市河长办、林州市河长办,解决了红旗电站改建争端;督促指导磁县河长办、交通局,解决了沿河公路建设弃渣问题;督促指导殷都区河长办,解决了南阳城段河道私设旅游点问题、安阳峡谷湿地公园未批先建问题;督促指导涉县河长办协调解决了丁岩电站大方量弃渣问题,等等。在协调整治河道突出“四乱”问题中,漳河上游局与各级河长办的沟通不断深化,共识不断巩固,合力不断增强,一批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突出问题得到及时解决,行洪空间得到有效恢复,河道面貌明显改善。
(三)一个探索实现治河互通
漳河上游局大力整治非法采砂遗留问题,积极探索河湖生态复苏的路径。漳河上游局依托协作机制平台,从“打”人手,借助河长力量,保持两岸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常态化,向“修”发力,在两岸政府主导下以工程手段修复河道生态环境,由表及里,逐步探索复苏漳河河道生态环境。
2019年11月28日,磁县人民政府为解决“96·8”“16·7”洪水造成河槽淤积严重,及违法采砂形成的砂坑安全隐患,向漳河上游局报请对其直管河段内的磁县境内非省界河道进行整治。应磁县人民政府迫切请求,考虑到非法采砂破坏河道急需修复治理,且该河段为冀豫边界河道,属于省际水事纠纷易发多发区域,漳河上游局借助协作机制平台,发挥“协调、指导、监督”作用,积极协调磁县、殷都区人民政府,促进两岸河长形成统一实施漳河干流生态修复试验段工程的共同意向。
在生态修复探索中,漳河上游局积极发挥“政府主导、河务监督、市场运作”的作用。依托机制平台,政府依法依规向漳河上游局(河道主管机关管)提起河道生态修复申请,主导编制生态修复规划,全面做好顶层设计;漳河上游局与磁县河长办、殷都区河长办成立监督小组,全面落实项目监督。为强化监督力度,漳河上游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生态修复治理(试验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实施的监督与推进,并派驻专人进行现场监督,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负责监理,全面做好事中事后监督;同时漳河上游局联合地方县级人民政府引入社会资本,依法依规完成了生态修复试验段工程,全面激发漳河上游的社会资本投资潜力和创新动力。2021年,在漳河上游局的严格监督下,两岸政府对约10公里的漳河干流直管河道进行了河道归顺、边坡修复、岸滩平整和岸滩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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