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O TobLabNet SOP 01
卷烟深度抽吸标准操作规程
方法:卷烟深度抽吸
分析物:不适用
基质:卷烟
更新时间:2012年4月
吸烟机的抽吸方案不能代表所有人的吸烟行为:吸烟机测试对用于卷烟设计及监管目的的卷烟释放物表征非常有用,但将吸烟机的测量结果披露给吸烟者则会导致对不同品牌的暴露和风险差异的误解。吸烟机测量的烟气释放物数据可以用于产品危害评估,但并不意味着这些数据等效于人体暴露或风险的测量值。将吸烟机测量结果的差异表示为暴露或风险的差异是对世界卫生组织烟草实验室网络标准的滥用。
本方法由世界卫生组织(WHO)烟草实验室网络(TobLabNet)制订,作为卷烟深度抽吸标准操作规程(SOP)。
引言
为了在全球范围内建立具有可比性的烟草制品检测方法,需要卷烟特定成分和释放物的一致性检测方法。2008年11月在南非德班举行的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WHO FCTC)第三次缔约方会议回顾了FCTCCOP1(15)和FCTCCOP2(14)号决议关于制订WHO FCTC第9条(烟草制品成分管制)和第10条(烟草制品披露管制)实施指南的要求,并提到第三次缔约方会议工作报告中有关其工作进展的信息,提请公约秘书处授权WHO无烟草行动组在5年内对检测卷烟成分和释放物的分析化学方法进行验证(FCTCCOP3REC1)。
根据2006年10月在加拿大渥太华举行的第三次会议上确定的优先次序标准,WHO FCTC第9条和第10条工作组确定优先验证以下成分的分析化学检测方法:
烟碱;
氨;
保润剂[1,2-丙二醇、甘油(1,2,3-丙三醇)和三甘醇(2,2′-二乙醚乙二醇)]。
需要对三种方法进行验证:一是检测烟碱的方法,二是检测氨的方法,三是检测保润剂的方法。
根据上述渥太华会议确定的优先次序标准,工作组确定了卷烟主流烟气释放物中应该验证的分析化学检测方法的下列优先级物质清单:
4-(N-甲基亚硝胺基)-1-(3-吡啶基)-1-丁酮(NNK);
N-亚硝基降烟碱(NNN);
乙醛;
丙烯醛;
苯;
苯并[a]芘;
1,3-丁二烯;
一氧化碳;
甲醛。
这些释放物使用下述两种抽吸方案检测,对五种方法进行验证:一是检测烟草特有亚硝胺(NNK和NNN)的方法,二是检测苯并[a]芘的方法,三是检测醛类(乙醛、丙烯醛和甲醛)的方法,四是检测挥发性有机物(苯和1,3-丁二烯)的方法,五是检测一氧化碳的方法。
下表列出了验证上述方法的两种抽吸方案。
SOP 01描述卷烟深度抽吸方案。
1 适用范围
本方法描述深度抽吸方案吸烟机抽吸卷烟的整个过程。
请注意,要成功操作吸烟机或其他分析设备,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对操作吸烟机或其他分析设备没有经验的人,在检测烟草制品成分和释放物前,需要接受专门的培训。
2 参考标准
2.1 ISO 3308:常规分析用吸烟机 定义和标准条件。
2.2 ISO 4387:卷烟 常规分析用吸烟机测定总粒相物和去烟碱干粒相物。
2.3 ISO 3402:烟草和烟草制品 用于调节和测试的大气环境。
3 术语和定义
3.1 TPM:总粒相物。
3.2 ISO方案:抽吸过程参数为抽吸容量35 mL,抽吸间隔60 s,每次抽吸持续时间2 s,不封闭滤嘴通风孔。
3.3 深度抽吸方案:抽吸过程参数为抽吸容量55 mL,抽吸间隔30 s,每次抽吸持续时间2 s,100%封闭滤嘴通风孔。
3.4 烟草制品:完全或部分以烟叶为原料制造,用于抽吸、吸吮、咀嚼或吸入的产品(WHO FCTC第1(f)条)。
3.5 实验室样品:用于进行实验室检测的样品,由一次性或在规定时间内送到实验室的单一类型产品组成。
3.6 试样:从实验室样品中随机抽取的待测样品。所取样品数量应能代表实验室样品。
3.7 试料:从试样中随机抽取的用于单次测试的样品。所取样品数量应能代表试样。
4 方法概述
4.1 所有样品按照ISO标准规程进行处理和标记。
4.2 100%封闭通风孔。
4.3 除抽吸容量和抽吸频率外,按照ISO标准规程抽吸卷烟。
5 安全和环境预防措施
5.1 遵守所有化学实验活动的常规安全与环境预防措施。
5.2 使用本检测方法对特定产品进行检测和评估时所用材料或设备可能对环境有害。本检测方法无力解决所有与使用有关的安全问题。所有使用此方法的人有责任咨询相关机构并遵循现有监管要求,制定健康与安全规程以及环境预防措施。
5.3 应特别注意避免吸入或皮肤接触危险化学品。在制备或处理未稀释材料、标准溶液、萃取液和收集样品时,应在通风橱中进行,并穿戴合适的实验服、手套和护目镜。
6 仪器和设备
常规实验仪器,特别是:
6.1 按照ISO 3402规定调节卷烟所需设备。
6.2 按照ISO 4387规定标记烟蒂长度所需设备。
6.3 按照WHO TobLabNet SOP 01[12.2]规定采用深度抽吸方案时封闭通风孔所需设备。
6.4 按照ISO 3308规定抽吸烟草制品所需设备。
6.5 透明胶带,宽20 mm(0.75英寸),如Scotch?胶带(3M, Maplewood, Minnesota, USA)。
6.6 100%封闭通风孔所需的卷烟夹持器。
7 试剂
除非另有说明,所有试剂应至少为分析纯。试剂尽可能以CAS号来标识。
8 玻璃器皿准备
清洁、干燥的玻璃器皿,避免残留物污染。
9 溶液配制
不适用。
10 标准溶液配制
不适用。
11 抽样
按SOP特定方法的要求抽样。
12 卷烟准备
12.1 按照ISO 4387要求标记卷烟的烟蒂长度。
12.2 按照下述要求封闭所有通风孔:
12.2.1 对于深度抽吸方案,使用20 mm(0.75英寸)宽的透明胶带[6.5]缠住卷烟的全部周长,以完全封闭通风孔。
12.2.2 量出50~55 mm的胶带长度。
12.2.3 将胶带的切口平行于卷烟的长轴粘贴,胶带的边缘在卷烟嘴的边缘1 mm以内(图1)。
12.2.4 小心将胶带缠绕在滤嘴上,以确保与卷烟纸紧密黏合,没有褶皱或气泡。如果出现褶皱或气泡,则应舍弃该样品并从分析中剔除。
12.2.5 胶带应环绕卷烟滤嘴两周,且重叠部分应在5 mm以内(图2)。
12.2.6 胶带不能超过滤嘴端。
可使用卷烟夹持器[6.6]代替胶带用于封闭滤嘴通风孔。
12.3 按照ISO 3402要求对所有需要抽吸的卷烟进行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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