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家图书奖”获奖作品,入选兰登书屋“二十世纪百佳英文小说”。
★当代文学大师,普利策文学奖得主威廉·斯泰隆的代表作。二十世纪的美国文学史上,斯泰隆是浓墨重彩的一笔。在他的作品中,他揭示了个体的恶以及造成这一恶的背后深刻的历史、社会以及心理因素。个体的恶不是孤立的,往往是社会体制、权力游戏、意识分裂以及人性软弱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部值得当下重读的经典之作:在不文明的时代里,先死掉的是文明人。苏菲的故事离我们并不遥远。她是一把利剑,刺破人性当中的冷漠与懦弱,也是一记警钟,提醒我们直面自己内心的欲望,重新审视作为个体与我们深处的时代于社会的关系。
★新版增补译文10万字,内外封设计,随书附赠书签。内外封设计,随书附赠书签。
那时候,曼哈顿区很难找到便宜的公寓,所以我只好搬到布鲁克林去。那是一九四七年,我记得很清楚,那年夏天有很多事情让我觉得开心,其中一件便是天气。阳光明媚,气候温和,空气中满是馥郁的花香,就像时光被扣留在状似永恒的春天。光是因为我觉得自己的青春快走到了尽头,我也得对此表示感激。当时我二十二岁,努力想要成为一名作家,却发现十八岁时那股夺目、持续,几乎将我烧毁的创作之火已经化为一盏幽暗的导航灯,仅在我心头,或在我曾最渴望创作的地方留下象征性的丝丝光芒。并非我已无意于写作,我仍然热望将那部我长久以来想写的小说写出来。只是在开始写了几个不错的段落之后,我就再也写不下去了,或者说类似于格特鲁德·斯泰因给“迷惘的一代”的一名二流作家做的评论,
我是灵感满腔却无处下笔。更糟的是,我失去了工作,身上的钱所余无几,于是自我放逐到弗拉特布什——像其他的同乡一般,一个在犹太人王国中徘徊的瘦弱又孤独的年轻小伙子。
就叫我斯廷戈吧,那个时期认得我的人都这么叫我。我还在家乡弗吉尼亚州上预备学校时就有这个诨名了。我母亲去世后,我父亲因为我难以管教而心烦意乱,便将十四岁的我送进这所不错的学校。我这个人不修边幅,尤其不注意个人卫生,因此很快就得到了“臭哥”的绰号。不过随着时光的流逝,加上我个人习惯的彻底改变(事实上,我对此感到羞愧,现在甚至有点洁癖),这个无礼又难听的绰号便在不知不觉中为人淡忘,代之而起的是更有魅力,或者说不那么没有魅力,当然也更戏谑的“斯廷戈”。直到我三十几岁时,这个诨名才神秘地和我告别,像一个苍白的鬼魂,从我的生命中销声匿迹,而我对这种消失漠不关心。但是在我写作的这段时期,我仍然被称为斯廷戈。如果我一开始没有对这个绰号加以解释,那可能是因为我所要描述的是我生命中孤独又病态的一段时期,那时我就像住在山洞里的疯狂的隐士一样,很少有人知道我的名字。
我很高兴丢了工作——这是我这一辈子除了服兵役,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支领薪水的职务,虽然失去这份工作大大削弱了我本就微薄的财力。现在我还认为,在那么年轻时我便明白了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是坐办公室的料对我而言实在是有利无害。事实上,想到最初我是多么向往这份工作,而不过五个月后我却安心——甚至可以说是欣然——接受被解雇的命运倒使我颇为惊讶。一九四七年,工作机会极其稀少,尤其是出版业的工作,但我很幸运地被一家大出版公司雇用,职位是“初级编辑”——审稿人的委婉说法。当时的钱比现在更有价值,雇主的权力可以透过我的薪水窥见一二——周薪四十美元。扣除税金后,每一钟点的报酬是九十美分多一点。每个星期五,那个管工资的驼背小妇人都会把一张数额不多的蓝色支票放在我的办公桌上。然而对世界上有财有势的大出版公司付给我微薄薪金这一事实,我丝毫不觉得沮丧。我还年轻,又坚韧不拔,对我的工作怀有一种崇高的理想——至少在刚开始的时候。况且,这份工作也自有其迷人的补偿:在 21 俱乐部吃午饭,和约翰·奥哈拉共进晚餐,才华横溢、泰然自若却追名逐利的女作家为我的编辑洞察力而感动,诸如此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