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克拉多克太太》为毛姆的早期作品,其主题部分涉及婚姻、情感的情节在当年可谓惊世骇俗,直到今天,故事依然毫不过时。
2. 书中男女主角,放至今日,就是我们当下通俗婚恋文化中的主角——“孔雀女”与“凤凰男”。
3. 毛姆是公认的讲故事高手,《克拉多克太太》讲述了一个一波三折的故事,关注当一个人将爱情当作全部时,那个人的世界会变成怎样——情节之精彩甚至可以直接拿来拍电影!
毛姆的这部早期作品初版于1902年,其主题与部分涉及婚姻、情感的情节在当年可谓惊世骇俗,甫一出版便大获成功,并多次再版。直到今天,这个故事依然毫不过时,而书中的男女主更是穿越了时空,变换了头衔,再次成为我们当下通俗婚恋文化中的主角——“孔雀女”与“凤凰男”。
第一章
本书也可名为《爱情的胜利》。
伯莎望着窗外阴冷的天。天色昏暗,乌云黑沉沉地压下来。寒风掠过无人打扫的车道,两旁的榆树上不见一片叶子,光秃秃的枝丫冻得直哆嗦。眼下已是十一月底,天气十分阴郁。残年将尽,万物似乎都被蒙上了临终的恐惧。疲倦的心灵,任其想象,也想不到仁慈的阳光,想不到春天如少女般走来,提着篮子撒播鲜花和绿叶。
伯莎转身看向姑姑,她正从一本新出版的《旁观者》上剪下几页纸。莱伊小姐寻思着该从米迪图书馆要哪几本书,于是读了秋季的书单,以及精明的出版商从负面评论中摘录的溢美之词。
“伯莎,这一下午,你看起来坐立不安。”她见侄女久久凝视,便开口说。
“我想,我要去大门口走走。”
“前面一小时,你已经去过两趟了。难不成你发现了什么稀奇的玩意儿?”
伯莎不答腔,又转身看向窗外。刚才两小时的所见所闻牢牢印在脑中,记忆犹新,念念不忘。
“你在想什么呢,波莉姑姑?”她突然发问,转身看向姑姑,发觉姑姑正盯着她看。
“我在想,谁要是瞧女人背后的头发,就能看透她的心思,眼睛得有多尖。”
伯莎笑道:“我可不觉得我藏着什么心思,我感觉……”她寻思如何表达这种莫名的感觉。“我感觉好像该把头发放下来似的。”
莱伊小姐没有反驳,又看起了报纸。侄女言下何意,她没什么兴趣,伯莎的行事作风她早就见怪不怪了。其实,她唯独奇怪的是,按常理说,伯莎是个独立的年轻女子,做什么都很正常,可她身上从未充分体现这一点。三年前,伯莎的父亲去世,之后她们朝夕相处,这两个女人学会了极为融洽地彼此包容。她们之间的感情不温不火、恰到好处,怎么看都是两个难讨好的人舒服而得体地处在一块儿……当时,莱伊小姐被叫去意大利见她临终的哥哥,在坟墓前认识了伯莎。那时候,这姑娘已经很成熟,个性很独立,不会听生人的话;而莱伊小姐也丝毫没有欲望去管教谁。莱伊小姐十分懒散,不想管别人,也不想被别人管,除此之外,别无所求。但若她责无旁贷,必须照管失去双亲的侄女,那也有一个好处: 伯莎十八岁了,撇开文明社会的监护规定不谈,已经完全能管好自己了。莱伊小姐可得好好感谢仁慈的上苍,她发现她的受监护人凡事我行我素,绝不会在她这个热衷自由的未婚姑姑身边绕着转。
她俩曾游历欧洲大陆,见了许多教堂、景色和城市。在参观的过程中,她们的主要目的似乎是对彼此掩饰自己的各种感受。在莱伊小姐看来,在某些动人的场面下流露情感是极为丢脸的事;就像北美印第安人,要遭受最可怕的酷刑,却不会皱一下眉头。她摆出一副文雅人愤世嫉俗的姿态,以此掩饰自身的多愁善感,用笑容来抑制泪水——在这方面她缺乏创意,总是把格里马尔迪式的双重人格故伎重演,她因此常常窃笑自己。她觉得掉眼泪既不雅观,又不聪明。
“漂亮的女人哭起来都怪模怪样,”她说,“难看的女人要是哭起来,简直叫人作呕。”
最后,莱伊小姐把她在伦敦的公寓租了出去,跟伯莎住进了莱伊府,就在肯特郡,靠近黑马厩镇,去那儿享受田园风光。两位小姐相处得十分融洽;不过,两人互相表露感情,仅限于早晚礼貌性地亲一次脸颊,彼此的态度几乎同样冷淡。她们对彼此的本事都非常钦佩,特别是在说些无伤大雅的挖苦话时偶尔表现出来的妙语连珠。这两人都太聪明,闹不了什么矛盾,相互的爱与恨掌握有度,找不出什么过不下去的理由。她俩之间的关系就是这般,如此一来,这一天伯莎的躁动在莱伊小姐看来,不过是因为年轻气盛,没什么别的问题。在寒冷又难受的冬日下午,她偏偏对大门产生兴趣,对此,莱伊小姐都懒得耸耸肩表示反对,也懒得挑挑眼皮表示奇怪。
伯莎戴了顶帽子出门了。栽有榆树的林荫道从莱伊府的正门笔直通往大门口,一度是何等壮观的景象,如今却清晰地宣告了古宅的衰败。到处都有树木枯萎和倒下,留下了难看的缺口。地上还躺着一根巨大的树干,是去年一场可怕的暴风雨留下的,管家和佃户也漠不关心,眼看着它慢慢腐烂。榆树的两旁都各有一片宽阔的带状草地,曾经打理得很好,如今长满了酸模和遍地野草,脏兮兮的。几只羊在上面啃草,而一个世纪前,穿裙环的漂亮淑女和戴佩鲁基假发的绅士曾在此散步,讨论战争和理查森先生的最后几卷书。再远处是疏于修剪的树篱,往外就是莱伊庄园的大片土地……伯莎沿着这条路走去,看着大门外的公路。没有莱伊小姐冷冰冰地盯着自己看,可舒心多了。伯莎百感交集,心潮澎湃,内心像被困在网里的一群鸟儿,扑腾着挣脱束缚;但无论如何,她怎么也不会让任何人看到她内心的期望、渴望和许许多多奇怪的欲望。她走上连接黑马厩镇和特坎伯雷虚构地名,对照现实中英格兰东南部城市坎特伯雷。的公路,来回扫视,浑身战栗着,心跳得飞快。然而,路上空无一人,只有寒风吹过,她失望极了,差点抽噎起来。
她不能回到府里去。这个时候待在屋顶下,会感到窒息,而四周的墙就像牢笼。凛冽的寒风灌进衣裳,冷得刺骨,倒别有一丝痛快。等待的滋味真不好受。她步入庄园,沿着车道望向那栋属于她的白色大宅子。这条路该修了,无人清理的枯萎的落叶在狂风中四处沙沙作响。方形的府邸矗立在那儿,与周遭格格不入。房子建于乔治二世在位时,看上去像没有受到地面的支撑似的。建筑正面不加修饰,房子上有许多窗户,正中间是多立克柱式门廊,看上去像是地上搭起来的纸牌屋,没有任何根基。岁月没有给它留下任何美感,一个多世纪以来没什么变化,仍旧大煞风景,俗里俗气,毫无底蕴。房子四周都是田地,没有花园,只种了些花坛,里头的花无人照料,要么慢慢荒芜,要么枯萎凋谢。
天渐渐黑了,阴沉沉的云看起来遮天蔽日。伯莎放弃了。可她再一次往山坡下望去,心脏猛地在胸口怦然一跳;她感觉自己涨红了脸,全身的血液突然急速地在血管里流动。她发现自己无法镇定下来,惶恐之余,恨不得马上掉头逃走。她已经忘了那揪心的等待,忘了自己花了多长时间,去寻觅此时正重步走上山来的那个身影。
那自然是个男人!他走了过来,是个二十七岁的高个子,身材魁梧,骨架子大,长胳膊长腿,胸膛宽阔。伯莎认出了那身装束,她见了总是欢喜——灯笼裤和一副绑腿、粗花呢的诺福克
上衣、白色宽大硬领圈和便帽;这一身打扮乡里乡气——也正是因为他,她才开始爱上这种乡土味道——从头到脚散发着充满活力的阳刚之气。就连穿在他脚上的大靴子也让她感到一阵愉悦——瞧那尺码。从鞋子的尺码可以看出性格上的某种坚定,以及善于掌控的特质,给人极强的安全感。这身款式的行头与棕色的道路、犁过的田地完美相映。伯莎寻思,他知不知道自己这么往山坡上走,胜似一幅画。
“下午好,伯莎小姐。”
他没有停下脚步的意思。想到他也许只是寻常打个招呼,姑娘的心顿时沉了下去。
“我看到有人走上山坡,就觉着是你。”她说着伸出手。
他停下来握了她的手。触到他大而有力的手指,她浑身颤抖。他的手这么大、这么结实,像是用石头凿出来的。她抬头望着他,冲他笑了笑。
“不冷吗?”她说。她一面渴望倾吐芳心,道出各种缠绵的情话,一面碍于世俗,除了寒暄,什么都不能讲,这种感觉着实难受。
“那是你从来没有一个钟头走上五英里路,”他高兴地说,“我到镇上去了一趟,想去买匹马。”
他就是健壮的化身。对他而言,十一月的寒风就像夏日的微风,他的脸上泛着凉爽的红光。他双颊飞红,双眸炯炯。他朝气蓬勃、活力四射,几乎能让人感受到他身体的温热。
“你要出门?”他问。
“噢,不,”伯莎没完全说实话,“我刚去大门口走走,碰巧看见你。”
“我很高兴。现在难得能见到你,伯莎小姐。”
“希望你不要再叫我‘伯莎小姐’,”她大声说,“太见外了。”哪里是见外,简直是低声下气。“我们小时候用教名互相称呼。”
他的脸微微涨红,谦逊的态度赢得了伯莎的好感。
“没错,可是半年前你回来的时候,变了好多。我不敢这么叫——再说,你也管我叫克拉多克先生。”
“好,我以后不会了,”她笑着说,“我倒更喜欢叫你爱德华。”
她没有加上一句,说这个名字对她而言是所有教名中最好听的;也没告诉他,过去的几个礼拜,她自言自语千万次唤着这个名字。
“那就跟以前一样,”他说,“你还记得,那时你还没跟莱伊先生出国,还是一个小姑娘时,我们在一起玩得有多开心吗?”
“我记得你那时总是瞧不上我,就因为我还是个小姑娘,”她笑着回答。
“哎呀,多年后再见到你,第一眼就把我吓住了——你的头发往上拢了,穿着长长的连衣裙。”
“我看起来没那么糟糕吧。”
两人足足对视了五分钟。突然,没来由的,克拉多克涨红了脸。伯莎注意到这点,一种莫名而微妙的兴奋传遍她的全身。她也脸红了,深色的眸子比先前更明亮了。
“见你一面没这么难就好了,伯莎小姐。”他说。
“那得怪你自己了,亲爱的先生。通往我家的路你可是看得见的,走到底肯定能找到一扇门。”
“我有点怕你姑姑。”
伯莎差点要说“懦夫难赢美人心”,但为保持端庄,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她的情绪一下子高涨,感到格外高兴。
“你很想见我?”她问,心跳得飞快。
克拉多克的脸又红了,似乎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在伯莎眼中,他窘迫的样子和天真的神情给他平添了几分魅力。
“要是他知道我多么爱慕他就好了!”她想,可她当然不会跟他挑明。
“这些年你变了好多,”他说,“我不了解你了。”
“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我当然想见你,伯莎,”他连忙回答,似乎鼓足了勇气,“我希望常常能见到你。”
“好,”她嫣然一笑,说,“有时候我吃完晚餐,会散步去大门口欣赏夜色。”
“哎呀,我要是早点知道就好了。”
“傻子!”伯莎想,心里觉得好笑,“他没猜到,这其实是我头一个晚上这样散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