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燕,中学教师。陕西省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散文家协会会员,凤县作家协会理事、《江山文学网》签约作家、《天府影视》特约作家、《时代邮刊》特约记者。自幼喜好文字,14岁开始发表格言,笔耕不辍。自2009年起,集中碎片时间,进行深度写作,一日不写,便觉生活无趣,至今,积累了近三百万字的写作历程,其中,有不少散文、小说、纪实文学作品在《中国教师报》《延河》《中学生博览》《中国诗乡》《山东青年》《天府影视》《博爱》《时代邮刊》《五台山》《宝鸡日报》等报刊杂志上发表。
曾获全国作家、诗人眼中最美旅游景点征文“十大诗歌作品奖”,《江山文学网》荷塘月色社团征文散文二等奖,分别获得凤县“最美乡村”、“以书为友 学习十九大精神”征文一等奖;2014年荣获江山文学网“十大才女”称号,2015年江山文学网“明星社长”称号。作为语文老师,带领、指导学生写作,义不容辞,先后荣获省市级优秀辅导老师;教学方面,荣获“市级教学能手”称号;专业技术方面,荣获“县级青年拔尖人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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