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2月,我离开工作、生活了4年半的中国石油在中亚第一个油气合作项目——阿克纠宾油气股份公司(时任公司总工程师,中哈长城钻井公司董事长,负责公司钻井、修井、地面、采油等工作),就任哈萨克斯坦新项目——利曼项目(Liman Block)第一任总经理。
一个月之后,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CNODC)的指示,组建中亚新项目评价组,成员主要由阿克纠宾油气股份公司和国内勘探、钻井、采油等领域的8位专家组成,除我来自阿克纠宾油气股份公司外,其他七位专家分别是新疆克拉玛依油田的孙志坚、吴晓智、杜社宽,大庆油田的郑秀山、刘波、王继明,东方地球物理公司的朱长文。
从2002年3月到2003年7月,新项目评价组用近一年半时间转战哈萨克斯坦14个州中的5个州,分别是阿特劳州、乌拉尔斯克州(现称为西哈萨克斯坦州)、曼格斯套州、克孜奥尔达州、阿克托别州,先后评价了十多个项目,包括目前由中国公司(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信集团等)持股的:
——克孜奥尔达州的库姆科尔油田,为PetroKazakhstan Inc.(PK)的子公司“哈里肯库姆科尔石油公司”(Hurricane Kumkol Munai)的资产,当时年产量约为361.7万吨;
——艾旦油田,为艾旦石油公司(Ai-Dan Munai,ADM)资产,当时年产量约为5.4万吨;
——曼格斯套州的卡拉让巴斯油田(Karazhanbas Field),由加拿大内森斯能源公司出资购得卡拉让巴斯石油公司(KarazhanbasMunai,KBM)94.6%的股份,当时年产量约为230万吨;
——乌拉尔斯克州的齐纳列夫油田(Chinarevskoye Field),扎伊克石油公司(Zhaikmunai)拥有100%的勘探开发所有权,当时年产量约22万吨;
——阿克托别州的阿里别克莫拉和科扎萨依油田(Alihekmola & Kozhasai Fields),为Kazakhoil Aktobe公司(KOA)资产,当时年产量约41万吨。
尽管前期评价工作,包括现场调研、资源和资产评估、收益分析、债务分析等已经做得很细,但在汇总决策时,考虑到多方因素,中国石油总部还是采取了非常谨慎的态度,放弃了大部分已经评价过的项目,主要原因是:
——收购资金过大(如KBM);
——项目规模过小(如ADM);
——中方不是操作者(如KOA);
——对方临时变更出售计划(如ZhaiKmunai-FIOC。
期间,除担任利曼项目总经理之外,我还先后被任命为两个项目的总经理,分别是:
2002年7月,任中国石油勘探开发(中油国际)吉尔吉斯斯坦公司总经理:
2003年8月,任中国石油勘探开发(中油国际)北布扎奇联合作业公司总经理兼巴斯(Bars)勘探项目总经理。
当时,中国石油在哈萨克斯坦对新项目的基本定位主要有三条:
一是要有效益,项目运行期间投资回报率(ROI)至少12%以上:
二是以开发项目为主且要具备一定规模,例如能建成100万吨及以上年产能规模;
三是中方要控股,至少51%。
2004年随着中哈原油管道建设提上日程,对于新项目的定位又增加一条,即优先考虑毗邻中哈原油管道项目,尤其是位于克孜奥尔达州南图尔盖盆地的油田,后期收购的项目,如PK、ADM、KAM等,都与此有关。
与1996年哈萨克斯坦政府出于私有化目的而出售项目不同,自2002年开始,新项目交易主要是基于公司行为,相关资料也是通过中介公司获得。为确保中介公司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新项目评价组需对所获取的资料进行大量分析论证和现场调研。
以下讲述的主要是2002年2月至2003年7月,在我从事中亚新项目期间发生的一些真实故事,它们大部分发生在哈萨克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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