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瘸马不瘸
瘸马不瘸。
瘸马长得好,这是承德人一致认可的一点。
瘸马让人又爱又恨,是因为这个人太……
太飘着。
不是端着,是飘着。
这人不着地,就知道跟马特别是王大雀凑一块儿嘀咕,不爱跟人说话,也不扎堆赌钱看姑娘。除了马,他好像根本没有喜欢的东西;除了喂马洗马跟马腻歪,他好像也根本没有喜欢干的事,他好像没有
任何喜欢的人。
他跟其他男人不一样。性子又梗又愣,说话做事也不讨人喜欢。王宝善算是唯一能劝服他的人。
两人黏黏糊糊地处着,又蔫蔫乎乎地吊着,做了好些年朋友。
朋友而已,跟好扯不上半点关系,可别自作多情。
可承德城所有的女人就喜欢自作多情,都希望自己是这个把瘸马从飘着的天上拽下来的人,一窝蜂朝他扑。
第一卷 来龙去脉
第一章 承德城内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王宝善提着灯笼走来,看到马厩火光闪烁,顿时定在当场。
他的脑子向来不怎么好使,脑子、说话和行动都不在一个节点。比如说,面对这不可容忍的夜半明火,他有生气骂娘、提水灭火、逮人来抓小坏蛋三个选择,可是他一项都没做,腿一软,坐在地上直号:
“你个杀干刀的小兔惠子,要是把草点着了,我要被打屁股……
“富春阁的美人以后都不跟我说话了……”
他一边号还一边扯巴扯巴地上的草,用草来擦脸上黏糊糊的鼻涕泪水,结果草上全是马粪,整张脸都快成了屎壳郎。
他都把自己折腾成这样了,马厩里面的人还是没动静。王宝善莫名觉得自己冤,为了一口酒好好的人不做,做个泼皮无赖。
没错,他酒瘾犯了,这次犯得特别厉害,百爪挠心莫过于此。可是全城钻了个遍,他也没找到一丝丝能够治这酒虫子的地方,只能巴巴地跑到小兔崽子这里来碰运气……
小兔崽子是他酒友王大马的独养儿子,打小在马厩里长大。他每次见到这个小家伙浑身不是草就是毛,除了跟马腻歪,从来没见过他开口说话,看人的时候眼睛发直,眼珠子发红,叫人疹得慌。
小兔崽子小时候皮得很,骑马摔断了腿,留下一个“瘸马”的外号,性子也变了,如今腿长好了,外号还跟着,还有可能跟一辈子。至于性子,天知道他这鬼憎人厌的模样会不会招人背后一榔头。
王大马死了,不管是人是鬼还是马。汤主席特宝贝他的马,怎么也不可能在马厩留下一个吃干饭的,他挺担心这个小兔崽子变成自己的负担,要不是情势逼人,也不能来这趟。
“别怕!宝贝儿,好了!这就好了!”
这个色坯!
王宝善气急败坏,酒虫子也顾不上了,抄起随身的打狗棍蹑手蹑脚走到近前……
只见这小兔崽子披头散发,上身赤裸,汗流浃背,不,血流浃背,裤子……裤子倒是还没脱下来,用一根草绳拴着。
角落的灯火中,一匹马躺在地上,浑身血糊糊的。
他是在给马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