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最后的演出
舞台骤亮,呼声跌宕,这一次,四面灯海皆是为她而来,主持人方才话落,粉墨登场的少年们带着最后一支摇滚歌曲走向舞台。
值得期待的“十心乐队”终于来了。
手握麦克风的主唱屹立在舞台中央,眼前如茫茫星辰,万千璀璨仿佛只照耀在她一人身上,而此刻的她,只想倾尽所有、透己之力,然后在这四方之地唱出内心最深层的呐喊。
凝神、吸气,她的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听着台下此起彼伏的呐喊,望着满场慕名而来的观众,她斟酌了良久,终于道:“今天,是我最后一次为十心乐队演唱……”
“最后一次?”观众席顿时一阵唏嘘,台上的乐手也都个个面露惊诧。
“什么!”
刚才还满场欢腾的场馆顿时鸦雀无声。
“什么意思?”
“什么叫最后一次为十心乐队演唱?”
“你……”十心乐队吉他手走到主唱身边,带着惊恐又气愤的眼神轻声质问道,“你这是发什么神经?我们在演出呢!”
主唱没有回答,刚才还是冷艳高傲的脸上突然显出一丝疲惫,她没有发神经,她也知道自己正站在舞台上,目光所及之处的光芒都是她努力打下的江山,那是她倾注了整个青春的珍宝,不到无可奈何,她又岂会轻言放弃。
她再次望向台下,带着爱恨和不甘停下的步履深情道:“没错,这个晚上,是我最后一次为十心乐队造梦。” “裴忻!别走!”
所有的人都在呼唤她的名字。
……
早晨7点,轰隆隆的手机音乐将她从睡梦中闹醒。
嘈杂的声音顿时让寂静的房间充满了一丝生气,望思玛睡眼惺忪地伸了伸懒腰,起身,拉开窗帘,外头刺眼的阳光顿时刺射进来,她打开窗户,有些不太情愿地将脑袋探出窗外吸了一口新鲜空气,三十八度的高温并没有这么快退去,暑假还剩下最后一周,她已经过得十分无聊了,昨晚她就整理好了行李准备提前回到学校。
这是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女孩,二十多年的人生最多只能用“无功无过”来形容,虽然在家人眼中,她是一个听话的孩子,但望思玛并不想要那样的评价,身边那些特立独行、桀骜不驯的姑娘总能让她羡慕至极,她想要成为她们那样,如今,这样的渴望越来越强烈。
一件干练的工字背心、一条黑色长裤、镶满铆钉的双肩包、金属项链、手镯、耳环,每次整装待发前,它们总能带来满满的仪式感,只是如此炎热的天气,这些小饰品确实过于繁重,但望思玛却很喜欢,她坚信这些硬朗的东西能让她看着不再柔弱。出门前,她还故意在镜子前显摆了几下,扮个鬼脸,吐个舌头。
虽然她的装扮并没有给人太多“乖巧”的感觉,但不可否认的是,硬朗的着装下包裹着的,仍然是一个从骨子里透出绵绵软柔的少女。
“老妈!我回学校了。”望思玛拉着行李箱走出门。
“晚上别在外面玩,知道吗?还有,礼拜五下午没课就早点回来,妈等你吃饭……”
“知道啦,你别太想我啊!”
古朴清幽的百年校园,树影斑驳的寂静小路,空旷碧绿的足球场,校园仿佛是一片没有被功利践踏过的净土。刚来学校那会儿,望思玛也独自走过这几条小路,拖着同一个行李箱,大学生活对她来说既憧憬又忐忑,弹指间又是一年,暑假的结束代表着新一年轮回的开始,而今,景致和心情都不一样了,除了完成最后两年的学业,她也没有了任何留恋校园的理由。
望思玛走得很快,步子总是跟着耳麦中的音乐颇有节奏地踏着,耳麦中的音量很大,即使站在她身边也能听见细碎的音乐声,她喜欢那样,屏蔽周遭的一切声音并沉溺于自己的世界中。
她在音乐的世界里入了迷,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前方,全然没有察觉身旁有人狠狠撞了上来,“哎哟——”一个女孩扑在了她身上,她一个后退,双脚被自己的行李箱绊了一跤。
“妈呀!”望思玛拉扯着被坐到屁股下面的耳麦线,“谁啊,痛死我了。”
“对不起啊。”女孩赶忙起身扶起了她,“你……你没受伤吧。”女孩神色凝重,但还是帮她拍了拍衣服上的尘土。
“我……”望思玛还未回答,一个男人突然从大楼里奔出来,眼前女孩见状慌忙想转身离开,却被身后的男人一把拉住。
“裴忻!别走啊,听我解释。”
“你给我滚蛋!”女孩放大嗓门,用力甩开了男人的手,“你当我瞎了吗?还解释个屁!以后离我远点儿。”
“你冷静点,不是你想的那样啊!”
望思玛站在两人身旁有些尴尬,这样的狗血剧情在校园里每天都发生着,象牙塔里的爱情本就是青春的躁动,分分合合毫无营养,最多只能当成回忆。
望思玛拾起地上的行李箱和遮阳伞,笑了笑便转身离开,刚走了几步却又想起了什么,“裴……忻?”她看了看烈日下站着的那个女孩,“难怪有些眼熟……”
穿过漫长的校园长廊,两个月未见的门卫阿姨一眼就认出了她,“好久不见啊,你是204的吧?”
“嗯,阿姨早!”
“早,你们寝室的姑娘来的都挺早啊……”
望思玛疑惑地看着她,“204还有别人来了?”
“是啊。”
拿回钥匙,她快步走进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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