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村镇聚落空间谱系
1.1 谱系视角的思考
1.1.1 村镇聚落空间形态的关联现象
村镇聚落也叫乡村聚落,是在特定的地理条件下,经过长期的自然、经济和社会文化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复杂“空间-自然-人文”系统(杨忍等,2016)。中国幅员辽阔,人居历史悠久,以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干扰下形成的差异性与多样性(彭一刚,1992),以及以集体无意识建造活动形成的普遍性与同一性,共同形成了村镇聚落空间形态特征体系。
由于地理环境和社会文化等普遍存在区域差异性,村镇聚落呈现出地区差异显著、乡土特色鲜明的多样性特征。在传统时期小农经济的封闭模式下,地理环境成为村镇聚落存在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在影响其位置、分布的同时,还将聚落与地理环境的适应过程直接反映到村镇聚落的密度、高度等空间形态中(杨保清等,2021)。不仅如此,地域文化的差异也潜移默化地影响村镇聚落的空间形态以及内在的生产生活方式,文化习俗、民族民系和宗教语言等构成了村镇聚落形态分异的重要符号(熊万胜,2021)。
但是,如果去除各种民居建筑类型和具体空间环境呈现出的表象个性因素(杨贵庆,2014),中国村镇聚落整体上具备不同于西方聚落空间形态特征体系的特点(刘沛林,2014),存有同一性的内在关联特征,将自然和人类活动两类事物的现象与变化统一在区域的秩序中(郑冬子和郑慧子,2010),共同表达地理空间、文化脉络等地理事物间的普遍联系。*先,中国的村镇聚落是在*立的文化体系和自然环境下衍生和进化的,因此地域类型多样的村镇聚落存在着一种“整体”的逻辑,通过一种人居环境营造与社会文化治理的整体意识,强调自上而下所建构的区域聚落格局的统一性(丰顺和刘沛林,2022)。其次,人口的迁移和村落的自然繁殖意味着文化的有序传播与发展,村镇聚落营建模式随着人类经济活动文化的交流,通过水系、陆路等重要交通路线进行远距跳跃传播(常青,2016),也促成了一定区域范围内具有相似文化特征的村镇聚落空间形态的形成,表现为村镇聚落局部特征的关联性。
综上所述,多样性是我国村镇聚落存在的普遍现象,在多样性表象下同时存在有别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同一性与关联性,这种关联性反映的是一定区域范围内村镇聚落对统一的社会性构造所形成的原型空间的承袭和把控,因此,形成对村镇聚落空间规律的认知不仅需要关注其地域差异性,同时也需要从关联性视角解析村镇聚落空间形态的同一性及形成机理。
1.1.2 关联视角解析村镇聚落空间形态的必要性
与城镇化进程同步,近几十年美丽乡村、田园综合体、乡村振兴等一系列乡村建设活动方兴未艾,村镇聚落在这场振兴运动中获得新的发展契机,人类活动和地理事物越来越普遍的联系打破了过去乡村营建相对封闭的状态,城乡要素资源的流动得到了进一步提升,村镇聚落空间形态的关联性意义也得到了进一步扩展。与此同时,政府主导干预下的乡村规划成为不能忽视的介入力量,成为村镇聚落从整体上进行乡土特色整合关联与保护发展的重要手段,但是在乡村建设过程中无地域差别地归并整合,或者不合时宜地引入破坏乡土风貌的异质建构,也使得村镇聚落乡土特色衰微、风貌特征趋同,面临“千村一面”的窘境。
村镇聚落的空间发展是一个自下而上的自组织过程,而“规划”具有较强的自上而下控制性机制,两者之间本质上存在着逻辑矛盾。如何避免让“千村一面”的规划技术运用到“千村千面”的村镇聚落中,规划者必须对村镇聚落空间形态的发展规律具有深刻的认知,使规划过程与空间发展逻辑相协调。尽管在村镇聚落空间形态研究领域,对“尊重村镇聚落的发展规律”已经形成共同的文化价值取向,对乡土特色探索呈现出由建筑到聚落,由表象到本质的发展趋势。但是从村镇聚落空间规划实践来看,村镇聚落空间理论和方法对空间规律阐释的准确度以及对规划实践的指导效度仍面临乏善可陈的窘境(杨希,2020)。
村镇聚落地域特色的形成是一个复杂的历史过程,*先要“发现”当地特色之所以形成的本质规律,才有选择、重构和创造的可能。由于村镇聚落空间形态的多样性表象蕴含着地域性丰富的自然、社会和历史文化价值,故其成为规划学、地理学以及建筑学等不同学科关注的重点,长期以来引发学者的思考和深入探索,研究不同地域类型村镇聚落的空间特征和形成成因(李旭等,2020)。但是从辩证法的角度看,事物的特殊性是在普遍关系中获得意义的,只研究特殊性而不研究普遍性不符合辩证法的要求,以差异性为导向的“就类型而论类型”无法实现对村镇聚落形态类型特征规律的全面剖析,也不自觉地割裂了村镇与地域环境的整体关系,忽视了在整体内相同维度中的差异比较,磨平了差异化的地区特色(段进等,2021)。因此,若是能构建出一种从关联性视角解读村镇聚落空间形态特征规律的方法架构,对于深入解析村镇聚落空间形态特征生成和发展的逻辑具有重要意义。
1.1.3 谱系:村镇聚落空间形态的关联解译
“谱系”出自《隋书?经籍志二》:“今录其见存者,以为谱系篇”,是一个与社会和文化结构相关联的谱记载体,如宗族或家族中的“家谱”即是“谱记载体”,用于表述家族或宗族“源流关系”与“崇宗祀祖”(赫云和李倍雷,2019)。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基因”逐渐被发现并被广泛认知,人们可以通过基因序列的检测与分析,追溯物种变化、表述亲属关系等,以现代分子生物为基础的基因家谱研究也逐渐成为追溯宗族成员之间亲缘关系的*佳方法,用以精准表达个体成员之间的源流关系。在此基础之上形成的谱系地理学则是通过使用遗传信息来研究基因谱系的地理分布,解密种群结构的时间和空间组分、解释进化和生态进程。在社会科学领域中,逐步发展形成一种西方传统理论研究方法——谱系学(généalogie)(尼采,1992)。20世纪60年代,福柯(M.Foucault)将谱系学方法进一步拓展,用于对抗西方传统形而上哲学思想的历史研究中,他认为应当摒弃静止、孤立的决定论思想,不去寻求事物间连续而统一的严格因果关系(曹海婴,2018),而是通过历史来龙去脉之中的丰富细节,建立对历史的真实认知(Foucault,1984)。谱系学的研究思路是以时间为线索,对事物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发展状态进行分析,从而探寻得到事物发展的整体脉络。不难看出,不管是生物学意义上的谱系,还是历史研究中形成的谱系学方法,其内核均是以研究对象的纵向发展脉络为线索,建构不同事物之间的关联关系。
而在地理信息科学领域,地学信息图谱的理论框架(陈述彭等,2000)中也包含了“谱系”的思维,认为“图谱”兼具图的可视性和谱的逻辑与秩序性特征,将“谱系”视作为“图谱”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图形语言的形式,依据时间顺序、逻辑关系等进行序列化表达(陈述彭,2001),其内核也同样在于强调事物的内在关联性特征。并在村镇聚落相关研究中发展出了诸如风土建筑谱系(王金平和汤丽蓉,2021)、城市形态信息图谱(郭瑛琦等,2011)、传统聚落景观基因信息图谱等(胡*和刘沛林,2008)。
不难看出,“谱系”作为一种描述系统关联关系的有效方式,得到了广泛的运用,并且经过不断的发展,逐渐由“以时间源流为线索”的单向线性的谱系构建转向“多因素综合影响”下的“多维网络”谱系构建。因此,村镇聚落空间形态的多维度、多尺度复杂关联性规律认知可以借鉴“谱系”的技术和方法,主要优势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①整合村镇聚落空间形态的复杂关联关系。村镇聚落空间形态不同尺度的现象和过程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不仅村镇聚落空间构成要素之间存在相互关系,聚落与聚落之间也存在关联作用,因此,“谱系”的优势在于能将村镇聚落空间形态不同尺度的复杂关联关系进行有效整合。②实现村镇聚落的“精准画像”。村镇聚落空间谱系所呈现的结果既可以有“图谱”的可视化表达优势,同时关键又在于强调村镇聚落空间形态的关联性、递变性或系统性优势,有利于区域村镇聚落整体范围内的差异性比较,实现村镇聚落的精准画像。③为村镇聚落空间精准规划决策提供可解释的依据。依据村镇聚落空间谱系的精准画像,利用多因素耦合、扩散路径分析等算法,进行溯源与态势推演分析,为村镇聚落的精准空间规划提供可解释的决策依据。
1.2 村镇聚落空间谱系的概念内涵
1.2.1 村镇聚落空间形态
1. 村镇聚落
“聚落”一词在中国起源甚早,至少在秦汉就已出现。如东汉班固所著《汉书?沟洫志》中记载的,“贾让奏:(黄河水)时至而去,则填淤肥美,民耕田之。或久无害,稍筑室宅,遂成聚落 ”,这是我国典籍中*早将“人们聚居的地方”称之为“聚落”之处。*初,狭义的“聚落”仅指“小聚”而成的“乡里”,是区别于城市的乡村聚落。但是随着社会的向前发展,现在对“聚落”概念的认知不再局限于秦汉古书中的内涵,它可以泛指一切人类聚集居住的地方。因此,聚落是各种形式人类聚居场所的总称,是一个涉及周围环境、自然资源、经济社会乃至历史文化的复杂系统,往往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与差距(周国华等,2011),它既是人类居住生活及进行各类社会活动的场所,也是人类从事劳动生产的空间载体。聚落由不同层次的空间构成,彼此间相互关联构成有机的整体,从自然村(hamlet)、村庄(village)、镇(town),到城市(city)、大都市(metropolis)、大都市区(metropolitan area)等都属于聚落。
聚落地理学(金其铭,1982)与人类聚居学(吴良镛,2003)中均将聚落分为城市聚落与乡村聚落两大类型:前者认为乡村聚落是以农业生产为主的、由农村人口聚居而成的聚居区域,与城市聚落相对;后者认为乡村聚落是未经规划而自然生长形成的小规模、内向型的*简单基本的社区,居民依赖于自然界从事种植、养殖、采伐等生产工作而获得生存。因此,可以认为乡村聚落是除城市地区外其他所有区域的聚居点(郭焕成,1988),而镇为两种聚落的交界点,兼具两者特征,相当于“似城聚落”。在中国的建制中,镇分为两类:集镇(乡镇、村镇)和建制镇。集镇作为乡村地区的商品及农产品交换地,由于其形态和经济职能兼具城市和乡村的特征,它也属于乡村聚落,是介于农村与城市之间的一种过渡性聚落(艾南山,1995),而建制镇则是一种*低层次的城市型聚落。
相关学者关于人类聚落演变与乡村社会变迁的研究表明,随着聚落规模的不断拓展与功能的不断丰富,聚落等级将发生由低到高的演变(浦欣成,2012),从而呈现出“聚落续谱”,这种城乡演替序列反映了城乡社会在发展过程中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在聚落的实际发展场景中,乡村聚落中未建制乡级行政区域的集镇与城市聚落中的建制镇,除了有在行政管理中建制与否的差异外,其在聚落演替序列中关系紧密,在行政区划体制中镇乡更是同级而论,且在空间形态与经济职能等方面也存在诸多相似点。因而,为了保证聚落研究范围的完整性,且能充分考虑其自身发展的演替连续性,本书中“村镇聚落”包括了建制镇、集镇、村庄等范畴,也就是统筹考虑了行政区划级别中的乡镇与村两个级别。
对于镇级尺度,随着城镇的发展与升级,部分区县在镇级行政区设置上已经进入了撤“镇”挂牌“街道”的阶段。然而,就同一区县内的街道、镇、乡而言,从行政单位级别来看同属一级,从空间发展内涵来看联系紧密。为了保证聚落空间研究的完整与连续性,研究中对镇一级的街道、镇、乡同等看待,均纳入研究范围。对于村级尺度,就乡村研究中常用的基本单元而言,行政村或自然村均有出现,二者实际是相互包含关系。自然村是经过村民长期聚居而自然形成的*低级聚落单元,在行政村的基层组织管理划分中存在着两种可能:一是若干个自然村组设统一村民委员会,形成一个行政村以便统一管理;二是少数规模较大的自然村会被划分为若干行政村,分别进行行政管理。为了统一研究概念、方便进行数据采集与统计,本书中村级尺度的基本研究单元采用行政村。同样地,部分区县在村级基层自治中出现了改“村”为“社区”的情况,为保研究范围的完整性,对于出现的个别社区,因与行政村同属一级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