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中国文明起源是一个过程,具有阶段性,在这个过程中,西阴时代是一个关键阶段,西阴文化是西阴时代的标志和核心,成为中国文明的滥觞。而在西阴之前的裴李岗时代,裴李岗文化是核心。
裴李岗文化的发现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1958年春,在漯河市翟庄遗址发现了许多磨棒、舌刃铲、钵形鼎、小口球形壶,稍后,河南省文物队曾派人进行配合清理,发现不少“裴李岗文化”遗存;1959年河南省文物队刘胡兰小队在偃师马涧沟发现石磨盘一套。到60年代在河南境内发现了更多裴李岗文化遗存,1964年密县青石河和县城东关都发现有石磨盘②。70年代初,在郑州、尉氏、项城、长葛等地都发现许多磨盘和磨棒,新郑西河李(即后来所说裴李岗)发现尤其多,引起河南省博物馆的极大重视,曾多次派人调查,并于1972年在《河南日报》作过报道③。新郑唐户遗址在70年代初也发现有石磨盘④。1977年3月下旬,开封地区文管会、新郑县文管会举办的考古训练班学员在裴李岗发现了石铲和泥质红陶各一件,3月30日对该地点进行了调查,并收集了数十件石铲、石斧、石磨盘、石磨棒和陶器,初步认识到裴李岗遗址是一处新石器时代遗址;4月2日,村民又发现人骨、石磨盘、石磨棒和陶壶等;4月3日,开封地区文管会和新郑县文管会对该遗址进行了第二次调查;4月8—21日对该遗址进行了试掘,出土了一批比较完整的石器和陶器,以石铲、石斧、石磨盘、石磨棒和陶壶为大宗⑤。1978年,开封地区文物管理委员会联合新郑县文物管理委员会和郑州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进行了第二次发掘。1979年,为进一步了解此类文化遗存,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一队在开封地区文管会和新郑县文管会的大力协助下对该遗址进行了第三次发掘,发现了较丰富的遗迹和遗物。
随着裴李岗遗址的发掘及简报发表,具有相同文化内涵的遗址相继被确认。1977年确认了莪沟北岗遗址②,1978年9月确认了石固遗址③,1979年相继发现并确认了铁生沟遗址④、花窝遗址⑤和马良沟遗址,1980年确认了贾湖遗址⑦,1981年确认了沙窝李遗址_,1982年发掘确认了唐户遗址_,1984年发掘并确认了中山寨遗址⑩,1986年确认了水泉遗址,1992—1995年发掘确认了孟庄遗址②,1995年抢救发掘确认了瓦窑嘴遗址③,2009—2010年发掘的新密李家沟遗址中发现了裴李岗文化的遗存④,2010年在河南中牟县宋庄遗址发现了裴李岗文化遗存⑤,2011—2012年发掘的郑州朱寨遗址也清理发现了裴李岗文化遗存_。这些遗址的发现和确认为我们了解裴李岗文化的内涵提供了较多的材料。
自裴李岗文化发现至今,学界对裴李岗文化的认识和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
学术界对裴李岗文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裴李岗文化的性质与命名上。确立了“裴李岗文化”的命名,为否定“中国文化西来说”提供了重要证据。
1978年,李友谋先生提出了“裴李岗文化”的命名,并对其文化特征和所处的社会阶段进行了讨论。文中认为“它(裴李岗文化)和仰韶文化分别代表中原地区古代原始文化不同的发展阶段”,“裴李岗文化在社会发展阶段上,应比仰韶文化为早”,“它(裴李岗文化)的发现,对研究中原仰韶文化的渊源问题找到了新的线索”。陈旭先生也认为“有可能仰韶文化发源于裴李岗文化”①。裴李岗文化的发现与确认为仰韶文化的来源提供了线索,对于探索中国早期文化的来源,否定“中国文化西来说”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此时期对于裴李岗文化的性质讨论还主要集中在其与磁山文化的关系上,代表性的观点有:①以磁山文化统称以裴李岗遗址和磁山遗址为代表的文化遗存,以严文明先生为代表,认为“鉴于裴李岗的文化面貌与磁山基本相同, 共同的时期、共同的地域和共同的文化面貌,把它们联系在一起,应该划为一个考古学文化,我们建议称为磁山文化”②;②把两个遗址代表的文化遗存分别命名为裴李岗文化和磁山文化,以安志敏先生为代表,认为“因为两者的分布地域不尽相同,特别是在文化面貌上有着较大的区别,至少不宜混为一谈。在现有资料的基础上,作者倾向于暂时分别命名裴李岗文化和磁山文化以资区别”③;③以磁山 裴李岗文化统称这两个遗址代表的文化遗存,以夏鼐先生为代表,根据14C的断代法认为“在黄河流域中游有比仰韶文化更早的‘磁山 裴李岗文化’”④,即以磁山 裴李岗文化统称这两类文化遗存,从年代学的角度提出,应含有早于仰韶时期的含义。
关于裴李岗文化和磁山文化的关系,许顺湛先生通过比较裴李岗文化和磁山文化中的农业生产工具(石斧、石铲、石镰)、粮食加工工具(石磨盘、石磨棒)、生活用具(陶器)以及陶器上的纹饰,认为“磁山文化与裴李岗文化实在是太接近了, 磁山文化许多因素渊源于裴李岗文化”⑤。张之恒先生通过比较裴李岗文化与磁山二期文化(即磁山第2层文化遗存),认为“裴李岗的石器制作水平较高,磨制较精,其中较为进步的石镰、有柄石铲等,皆不见于磁山。 磁山二期文化与裴李岗等文化遗存,在文化面貌上较多相近,说明两者属于同一文化系统,该文化系统的名称,暂可称‘磁山文化’。至于两者在文化面貌上的某些差异,则是一种地域差别。这种地域差别可用不同类型来区别,即可把河南地区以裴李岗为代表的文化遗存作为磁山二期文化的‘裴李岗类型’”①。唐云明先生首先依据严文明先生的意见,把两个遗址所代表的同类文化遗存称为“磁山文化”,并通过比较磁山和裴李岗两地出土的石器、陶器特征认为“磁山和裴李岗很可能是同一文化的不同发展阶段。这种判断如果不误的话,那么裴李岗就很可能是在磁山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晚期遗存, 我们建议暂称为磁山文化的‘磁山期’和‘裴李岗期’”②。魏京武先生认为“磁山遗址从出土物看基本与裴李岗遗址相同,但有一些出土物,如彩陶的出现,陶支架的大量使用等,似比裴李岗遗址更为进步,可能包含有更晚一些的遗存,也就是说磁山遗址除裴李岗文化的堆积外,是否还有晚于裴李岗文化的堆积?因此,我认为以裴李岗文化命名为好,以磁山遗址为代表的文化内涵是裴李岗文化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类型”③。之后,磁山和裴李岗遗址又都进行了发掘并分别于1981年和1982年公布了发掘资料④,可以看出二者确属于不同的文化。随着资料的增多,对这两类文化遗存的认识进一步加深,学术界普遍认同两者均早于仰韶时期,均属于前仰韶时期的文化,且属于不同性质的文化,可分别给予命名。
第二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末)
对裴李岗文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分期及生业方式的讨论上。最主要成果是文化区系研究,文化序列的建构,此应与苏秉琦先生在20世纪80年代初提出区系类型理论密切相关⑤。
此时期研究裴李岗文化分期、分类型的文章较多,以方孝廉、丁清贤、孙广清等先生的文章为代表①。这几篇文章通过对裴李岗遗址、沙窝李遗址、莪沟北岗遗址的分析,多认为裴李岗下层墓葬年代较早,沙窝李下层、裴李岗上层、莪沟北岗遗址年代次之,沙窝李上层墓葬年代较晚。对石固遗址分析的文章多认为石固遗址尤其是遗址中的折肩壶年代较晚。此时期对裴李岗文化的类型也有讨论,郑乃武先生根据出土器物的形态比较等,把裴李岗文化分为两种类型:“以裴李岗遗址为代表的裴李岗类型(包括莪沟、沙窝李、铁生沟、马良沟等遗址)和中山寨下层为代表的中山寨类型。”②另外还有文章探讨裴李岗文化的经济形态③和埋葬制度等④。社会组织制度方面也有少量文章涉及,如朱延平先生通过对墓葬中随葬器物的讨论分析了裴李岗文化的社会组织及所处的社会阶段等⑤,并有文章对贾湖骨制品进行研究等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