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汪清县新村遗址2018~2019年
考古发掘简报
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汪清县文物管理所
摘要:为配合汪清县体育馆建设,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于2018年秋至2019年春对汪清县新村遗址进行了抢救性考古发掘。本次发掘面积共300平方米,历时4个月,共发现房址5座,墓葬、窑址、灰坑各2座,出土各类遗物共计821件,其中陶器575件(含部分陶器标本)、石器183件、骨角牙器60件、铁器3件。通过考古层位学、类型学相结合的方法,对遗迹、遗物进行研究,可将该遗存分为早、晚两期。早期遗存属于青铜时代的柳庭洞文化,晚期遗存属于早期铁器时代的团结文化。本次发现对了解吉林省东部图们江流域古代居民的社会生活面貌及丰富柳庭洞文化、团结文化的内涵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汪清县;新村遗址;青铜时代;早期铁器时代
新村遗址又名河北遗址,位于吉林省汪清县城区以北,夹皮河谷谷口,西侧为屏风山,东侧为汪清东山,向南约1千米为自东南向西北流淌的汪清河,地理坐标北纬43°19.35.33.,东经129°46.36.46.。
一、遗 址 概 况
1995年,原大川新村建设时发现了该遗址,村民在开挖地基和菜窖时发现了陶罐、陶盆、陶豆、陶缸、砺石、石刀、石斧等大量文物,分布在东西长410米,南北宽210米的范围内。2013年,为配合汪清县第五中学新址建设,延边州文物保护中心对该遗址进行了抢救性考古发掘,发掘面积1385平方米,清理房址17座、灰坑6个,出土文物数百件a。2018~2019年,为了配合汪清县体育馆建设,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再次对该遗址进行了抢救性考古发掘,发掘地点位于温州路以东,县五中以南,县法院以北,发掘面积合计300平方米(图一、图二)。共发现房址5座,墓葬、窑址、灰坑
宋姝、陈全家:《吉林汪清河北遗址出土动物骨骼遗存研究》,《草原文物》2016年1期,131~140页。
各2座,出土各类遗物共计821件,其中陶器575件(含部分陶器标本)、石器183件、骨角牙器60件、铁器3件。现将2018~2019年考古发掘收获简报如下。
二、地 层 堆 积
遗址地层堆积由东北向西南倾斜,东北部地层堆积较厚,西南部地层堆积较薄。根据土质土色,共分为三层。
第1层:黑色黏土质粉砂土。较疏松,呈波状,含大量的建筑堆积和植物根系。厚20~25厘米。出土陶片、石器、骨器及动物牙齿等。
第2层:黑褐色黏土质粗砂土。疏松,呈波状,含有碎石块和大量砂粒。厚15~30厘米。出土陶片、铁器、石器、骨器等。
第3层:黑灰色黏土质粉砂土。较致密,呈坡状,土层内掺杂扰动的红烧土和少量的碎石块。厚20~40厘米。出土石器等。
第3层以下为生土。
其中,第1~3层堆积与开口于第2层下的F1以及开口于第3层下的F3、M1为早期铁器时代遗存,开口于第3层下的F2、F5为青铜时代遗存。
三、遗 迹
共清理房址5座、墓葬2座(皆为土坑竖穴墓)、窑址2座及灰坑2座。
(一)青 铜 时 代
共清理房址2座。
F2 开口于第3层下,平面大体呈东西向长方形,属于半地穴式建筑,残长6.8米,宽约3.3米,位于T0306、T0305北部。房址西部被F3打破,中部有一近圆形灶(Z1),房址内有6个柱洞(图三)。出土遗物有石斧、石磨棒、石磨盘、石核、陶碗、陶钵、骨锥、骨针、骨凿、啮齿类动物上门齿等。陶片主要为口沿和器底,其中可辨器形有盆、罐、豆。
F5 开口于第3层下,平面大体呈东西向长方形,属于半地穴式建筑,长约11.4米,宽约6.2米,贯穿T0301、T0302、T0303、T0201、T0202、T0203六个探方。房址北部被Y1打破,偏东北部被Y2打破。房址周边及内部共有柱洞3个(图四)。出土遗物有石斧、石镐、石铲、石锛、石磨棒、石矛、石镞、石刀、带孔石片、石球、砺石、石料、陶碗、陶杯等,陶片主要为口沿,其中可辨器形为罐。
(二)早期铁器时代
共清理房址3座,墓葬、窑址及灰坑各2座。
1. 房址
F1 开口于第2层下,平面大体呈南北向长方形,属于半地穴式建筑,长4.5米,宽3.9米,房址绝大部分位于T0205。房址内部有4个柱洞,无出土遗物(图五)。
F3 开口于第3层下,平面大体呈东西向长方形,属于半地穴式建筑,长4.7米,宽约3.3米,位于T0305、T0304北部。房址东南部打破F2,西北部被M1打破,房址内含柱洞2个(图六)。出土遗物有石凿、石锛、石斧、石磨棒、刮削器、石料、陶豆、鹿角、骨锥、牛掌骨、骨片等。
F4 开口于第3层下,仅于T0303、T0302内揭露出大致呈三角形的一小片区域,其主体应在T0303北壁及北壁以北,因探方北侧为城镇街道,因而未能将F4完全揭露。残长3.3米,残宽1.4米,房址被M2打破(图七),出土遗物有石镞、刮削器。
2. 墓葬
M1 开口于第3层下,为长方形土坑竖穴墓,大体呈东西走向,长1.75米,宽0.8~0.9米,深0.7米。墓葬位于T0304东南部,其东南部打破F3(图八)。未发现人骨,出土遗物有石凿、石网坠、骨饰、牛下颌支、猪臼齿及动物犬齿。
M2 开口于第3层下,为长方形土坑竖穴墓,西北—东南走向,长约1.9米,宽约0.6米,深0.26米。墓葬位于T0303西北部,其西部进入T0302东隔梁,打破F4
(图九)。未发现人骨。
3. 窑址
Y1 开口于第3层下,平面呈不规则形,高于地面。西南—东北长1.12~1.73米,西北—东南宽0.8~1.16米,厚0.3米。位于T0302东北部(图一〇)。出土陶碗1件。
Y2 开口于第3层下,平面略呈马蹄形,高于地面。南北长约1.3米,东西*宽处约0.65米,厚0.1~0.22米。位于T0202东北角,南部打破F5(图一一)。无遗物出土。
4. 灰坑
H1 开口于第3层下,平面大体呈圆形,坑口直径约2.8米,深约0.12米。位于T0206,北部被H2打破(图一二)。出土遗物有石镞、石磨棒、石铲、石锛、石斧、刮削器、陶杯。
H2 开口于第3层下,平面呈圆形,剖面呈锅底形。口径1.4米,深约0.4米。位于T0206东北部,其南部打破H1(图一二)。包含红烧土、木炭及大量石块。
四、出 土 器 物
遗址出土器物较为丰富,有陶器、铁器、石器以及骨角牙器等。
(一)陶 器
陶器数量较为丰富,可分为容器和工具两类。
罐 56件。根据腹部形态特征,分为二型。
A型 筒形罐,共计44件。多为侈口或直口,腹部斜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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