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可见,除了四川本土之外,在其他地区关涉杜甫的场合,杜甫得谥“文贞”对于人们来说,同样是一个很强的记忆,并值得大加称颂。而至正八年(1348)以后,顾瑛在《草堂雅集》中收入张雨《赠纽怜大监》一诗并跋,无疑进一步推动了为杜甫请得赐谥一事在吴中一带的流播。
而另一方面,围绕杜甫的请谥与追谥以及其他与之并行的文化活动,能够在“更化”之后迅速成为话题,除了外部有利的文化环境之外,更离不开主导者也速答儿本人积极地传播与扩散。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他委托此前因草拟《降伯颜诏》而名动士林、此时官任江西儒学提举的范汇作为自己的代言人,向当地名儒刘岳申求取《西蜀石室书院记》,试图借此以托“不朽”。
尽管文中未有明确的写作时间,但也并非全无线索可寻。首先,根据前文所引苟斌《重修怀忠堂记》、文礼恺《金华书院记》的记载,也速答儿所建之草堂、墨池两座书院在至正元年(1341)冬时规制已具,由此可知,石室书院的建立作为同一时期的文化举措,亦应以此为时间下限;其次,受也速答儿之托、实际前往请记之人,正是此前起草《降伯颜诏》的范汇,当时他只是平章的馆客。而在这篇“书院记”中,作者刘岳申称其为“江西提学”,可见此时范汇已经出仕。伯颜被黜发生在顺帝至元六年(1340)十二月,次年即宣布改元“至正”。因此,范汇能够获得官职、被称为“江西提学”,必然要在至正改元之后。
将上述两条线索结合来看,也速答儿委托范汇向江西名儒刘岳申求取《西蜀石室书院记》的时间,大约就在伯颜被黜、至正改元之年。因此,从也速答儿主动“请记”之举已经可以看到,这位蒙古大监对于朝廷文化风气转向的敏锐捕捉。然而这里仍然想要就这一举动展开进一步讨论:“请记”是一方面;委托何人前往“请记”则是另一方面。也速答儿对于范汇这位受托者的选择背后,是出于怎样的考量?若要回答这一问题,就需要首先明确范汇在当时的特殊意义。
范汇,字朝宗,庐陵(今江西吉安)人。他以客居京师的布衣身份参与起草罢黜伯颜的诏书,也正是凭借在至正年间获得官职,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而后长期活跃于江西一带。刘诜的《丽泽斋记》是现存对范汇生平最详细的记载,我们可以据此粗略勾勒出他早年的经历:
庐陵范君朝宗,少居乡,慷慨有大志,日与其朋游,读书为文,而又亲其胜己者。因其所居斋,扁曰“丽泽”,盖深有取于《大易》朋友讲习之道也。及壮,游京师,客于公卿之门,所交皆天下士,相与讲习,皆唐虞三代纲常伦义、礼乐诗书之大端。侍书学士虞公,大书“丽泽斋”,明以勖之。君博交深资,朝切暮磋,如是者有年。①
由此可见,范汇约出生于元成宗大德初年,②少年时代居于乡里,性格豪爽,志向远大。他经常与志同道合的朋友们一起读书作文,对比自己优秀的人尤其亲近。范汇三十岁左右,为了寻求更多的机遇,来到京城,客于公卿门下。此时的京城聚集着很多和他一样来自四面八方、胸怀理想的文士。他们一起研习学问,谈论的都是上古治世纲常伦理、礼乐诗书这些重要的方面。时任奎章阁侍书学士的虞集对他十分赞赏,亲题“丽泽斋”的匾额以示勉励。此后若干年里,范汇一直像这样广交益友,切磋学问,不断积淀自己。
元顺帝至元六年(1340)这场罢黜伯颜的宫廷政变直接改变了范汇的人生轨迹。他以一介布衣的身份介入元代后期最重要的政治事件之中,成为元廷罢黜反儒“权奸”的重要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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