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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文自传/世界名人名传
0.00     定价 ¥ 20.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浙江新华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2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555908227
  • 作      者:
    作者:(英)达尔文|责编:孙晓璟|总主编:柳鸣九|译者:方华文
  • 出 版 社 :
    河南文艺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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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19世纪中叶,达尔文创立了科学的生物进化学说,以自然选择为核心的达尔文进化论,第一次对整个生物界的发生、发展,作出了唯物的、规律性的解释,推翻了特创论等唯心主义形而上学在生物学中的统治地位,使生物学发生了一个革命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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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达尔文,英国生物学家,进化论的奠基人。曾经乘坐贝格尔号舰作了历时5年的环球航行,对动植物和地质结构等进行了大量的观察和采集。19世纪中叶,出版《物种起源》,创立了科学的生物进化学说,以自然选择为核心的达尔文进化论,第一次对整个生物界的发生、发展,作出了唯物的、规律性的解释,推翻了特创论等唯心主义形而上学在生物学中的统治地位,使生物学发生了一个革命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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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书系“世界名人名传”系列丛书的一本。

本书是一部达尔文亲笔撰写的自传,主要讲述了这位挑战“神创论”和“物种不变论”的进化论鼻祖传奇的一生,全书以其年少时对自然科学萌发兴趣为开头,到历时五年的环球航行,又以其提出轰动生物界的生物进化论而收尾,体现了一位科学家的历史责任感:他的一切努力和研究不仅开创了生物学发展史上的新纪元,而且引起了整个人类思想的巨大革命,在世界历史进程中有着广泛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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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一位德国编辑来函,想请我写一篇自传,讲一讲我的心路历程以及我的个性。我觉得这对我而言是一件乐事,或许我的子孙后代也会感兴趣的。以己度人嘛,假如我能看到我的祖父写他自己,写他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哪怕是只言片语,哪怕文字味如嚼蜡, 我也会非常感兴趣的。我欣然从命,自述如下,全当我已魂归天国,在那儿回顾自己的一生吧。其实这也并非难事,因为我毕竟已快过完了一生,而且舞文弄墨在我也是举重若轻的事情。


1809年2月12日,我出生在什鲁斯伯里[英格兰什罗普郡的郡治。]。直至四岁零几个月,我才开始记事,依稀记得我们全家曾到阿贝尔格莱[位于威尔士北部海岸的一个小镇。]附近洗过海水浴。对于那时候发生的事情以及去过的地方,现在让我回忆,就比较模糊了。

家母于1817年7月辞世,当时我刚满八岁。说来也怪, 我对她几乎什么也记不得了,只记得她临终前睡过的那张床以及她身上穿的那套黑丝绒衣服,还记得她做饭用的古里古怪的操作台。同年春季,我入读什鲁斯伯里地方学校,在那儿待了一年。据说,我在学习上大不如我的妹妹凯瑟琳,可能是因为我太调皮,不用功吧。

等到我到那所地方学校[ “这所学校由吉·凯斯牧师开办,此人是高街上那座一神教礼拜堂里的牧师。我的祖母达尔文夫人是一神教教徒,所以常到凯斯先生的礼拜堂里去,我父亲小的时候和他的姐姐们也常去。不过,他和他的哥哥受过基督教洗礼,信奉的是英国国教,稍大一点就只去英国国教的教堂,不再到凯斯先生的礼拜堂了。根据《圣杰姆斯公报》1883年12月15日的记载,该礼拜堂特意画了一幅壁画以示对我父亲的纪念。而今,此处已更名为 ‘自由基督教堂’。”——达尔文之子如是说。]就读时,我对博物学的兴趣已非常浓厚,特别喜欢收藏各种东西。一见到植物,我就千方百计想弄清它们的名称[ “根据我父亲在凯斯先生学校就读时的校友瓦·阿·莱顿牧师回忆,我父亲有一次将一朵花拿到了学校去,声称他母亲教给了他一种本事,只要看一看植物的蕊,便可知其名称。莱顿先生十分好奇,特别感兴趣,于是一再问他是怎么做到的,而他说自己反正就是知道,只是无法表达。”——达尔文之子如是说。],至于收藏更是包罗万象,其中有贝壳、印章、邮票、钱币和矿物石什么的。对收藏的狂热可以使人变成博学的博物学家,也可以使人成为鉴赏家或守财奴。我的这份狂热显然是先天的,兄弟姊妹都缺乏这种情趣。

就在这一年发生了一件小事,此事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但愿这是因为我事后良心有愧才念念不忘吧。这件事的奇特之处在于我小小的年纪,就对植物的多变性产生了那么浓厚的兴趣。记得我当时告诉一个小男孩(大概是莱顿吧,此人后来成了著名的地衣学家和植物学家),说只要浇上一些染料水,就可以种出不同颜色的樱草花和报春花(这当然是无稽之谈,我并没有做过这方面的试验)。实不相瞒,我小的时候喜欢故弄玄虚,没别的,只是要哗众取宠。例如,有一次我从家父珍贵的树木上摘了许多果子藏到灌木丛里,然后上气不接下气地跑去告诉大人,说有人偷果子,被我发现了。

刚上学的时候,我一定是个头脑非常简单的小孩。记得有一次,一个叫加内特的男孩带我走进一家糕饼店,由于店主信任他,买糕饼时竟没有付钱。出了店门,我问他为什么没付钱,他立刻回答说:“哦,你恐怕不知道,我叔叔捐了一大笔钱给这个镇子,条件是:不管是谁,只要戴上他的帽子,以一种特定的方式碰一碰帽檐,到任何一家店里买东西都不用付钱。”他说完还碰了碰帽檐,给我做了示范。随后,他又进了一家商店(店主也信任他),买了一个小物件,用那种特定的方式碰了碰帽檐,当然也就没有付钱喽。出来后,他对我说:“如果你自己想去那家糕饼店买东西(我至今仍记得那家店的确切位置),我可以把帽子借给你。戴上这帽子,你想要什么就可以拿什么,只要用那种方式碰碰帽檐即可。”我高兴地接受了他的慷慨提议,走进店里拿了几块糕饼,碰了碰帽檐往外便走,谁知店主追了过来,吓得我丢点糕饼,没命地狼狈逃窜。我的那个虚伪朋友加内特对我报以哈哈哈的大笑,使得我又气又恼。

说句公道话,我小的时候还算得上是个有仁爱之心的孩子,这全归功于姐姐的教导和以身示范。有人说仁爱之心是天生的,或者说是与生俱来的素质,对此我持怀疑的态度。我很喜欢收集鸟蛋,但从来只在一个鸟巢拿走一枚蛋;只有一次例外——那一次我拿走了全部鸟蛋,不是因为鸟蛋有多大的价值,而只是图好玩。

很小的时候(上小学的时候,或者在上小学之前),我曾经有过残忍的行为,打过一只小狗,也可能只是想显示一下自己的力量吧。不过,我出手并不狠,因为小狗连叫也没叫。事情肯定是有的,就发生在我们家附近。那件事像一块大石头压在我的心上,令我久久难以忘怀——我至今还记得那件罪行发生的确切地点。后来我喜欢上了狗,最终对狗产生了强烈的爱,那件往事仍萦绕于我的心间,使我感到倍加沉重。我爱每一条狗,善于从狗的主人那儿横刀夺爱,而狗们似乎很理解我的心情。

在凯斯先生的学校就读的那一年,还有一件事我也记忆犹新——那是给一个龙骑兵举办的葬礼。令人称奇的是,那匹龙骑兵的战马现在仍历历如在我眼前,马鞍上挂着亡者的靴子和马刀,为亡者鸣放的枪声仍在我的耳畔回响。那一幕深深拨动了我的心弦,使我产生了诗情画意般的遐想。

1818年夏,我到巴特勒博士在什鲁斯伯里开办的那所大名鼎鼎的学校里就读,在那儿待了七年,一直到1825年仲夏(那时,我已经十六岁了)。我在学校里住宿,为的是让我能够体验真正的校园生活。可是,由于学校离我家几乎还不到一英里,我经常利用点名的间隙,趁着学校晚间锁门之前偷偷跑回家去。我觉得这样对自己也是有好处的,可以叫我保持对家的感情和热爱。记得刚就读那所学校时,我从家里返校时跑得飞快,生怕迟到,就因为跑得快,总体还是一帆风顺的。一遇到疑难,我便虔诚地向上帝祈祷,祈求上帝的保佑。现在我仍记得,我当时将自己的成功归于祈祷,而不是归于自己跑得快,常常为上帝的保佑产生的效果感到惊讶。

听家父和二姐说,我很小的时候就特别喜欢一个人远足,至于当时我是怎么想的便不得而知了。走路的时候,我常常沉湎于遐想。有一次返校途中,走到什鲁斯伯里跟前古老的防御工事上(该处已改造成了便道,但旁边没有护墙),我不小心脚下打滑摔了下去,幸好高度只有七八英尺。然而,就在我意外地突然从高处掉下那短短的一刹那间,脑海里却闪过了无数念头,数量之多十分惊人——这与生理学家所证实的产生一个念头是需要用一定时间的论断似乎并不相符

若论培养思维,巴特勒博士的学校恐怕是顶顶差的地方了,因为此处抱残守缺,什么都不教,只开设堪称老皇历的地理课和历史课。对我来说,那段时间的学校教育简直就是空白。纵观我的一生, 对于任何一种语言,我都未能够熟练掌握。我钟情于诗歌创作,但一直都不得意。 我和许多朋友收集了大量的旧诗歌——有时候,我照葫芦画瓢,在朋友的帮助下倒是可以胡诌出来几句诗。我们很注重背诵前一天所学的诗歌,在这方面我做得得心应手——利用晨祷时间,我便可以记住维吉尔[古罗马诗人,代表作有《埃涅阿斯纪》等。]或荷马[ 古希腊诗人,代表作是《荷马史诗》。]的四、五十行诗。不过,这些诗行不出两天就会被忘得精光,结果是白忙活一场。在那段时间,我可不是闲着没事干——除了写诗,我还认认真真地学习古文,从不懈怠。这样的学习索然无味,唯一能给我带来乐趣的是我极为崇拜的贺拉斯[古罗马诗人。]的颂歌。

我走出校门时,学习成绩不高也不低。恐怕在家父和所有老师的眼里,我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孩子了,甚至可以说智力偏下。有一次深深刺痛了我的是,家父对我说道:“你干什么都不用心,就知道打猎、遛狗和抓老鼠,你自己丢人不说,还让全家人也跟着丢脸。”家父是我所知道的最仁慈的人,至今我都在全心全意爱他,然而他却生那么大的气,说出那样的话,未免有点冤枉了我。

回想起那时的校园生活,回想起自己当时的性格以及将来可能会有用武之地的能力,唯一值得称道的是:我不管对什么产生了兴趣,都会深入研究、多方面欣赏,投入极大的热情;针对任何复杂的课题或事情,我只要想弄明白,都会乐此不疲。一位家庭教师曾教我学习欧几里德[ 著名古希腊数学家。]的理论,我至今仍清楚记得欧几里德的清晰的几何定律给我带来的那种喜悦和享受。我也同样清楚记我的姨夫(即弗朗西斯·高尔顿[ 英国著名人类学家、气象学家、地理学家。]的父亲)给我解释了气压计游标的工作原理后,我心里的那份高兴劲。我兴趣广泛,不分学科,什么样的书都读,经常坐在学校厚墙壁的窗台上看莎士比亚的历史剧,一看就是好几个小时。我还喜欢看汤姆逊[ 英国著名诗人。]的《四季》以及拜伦和斯科特[ 拜伦和斯科特均是英国著名诗人。]的新作。此处提及这些往事,是因为我后来竟然对所有的诗歌(甚至包括莎士比亚的诗歌)都丧失了兴趣,让人不胜遗憾。值得一提的是,那段时间我不但喜欢诗歌,还在1822年沿着威尔士边境乘车旅行时开始对景色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而且这种兴趣比任何其他的审美享受持续的时间都长。

在那段校园生活的初期,一个男孩手里有一本《世界奇迹》,我经常借来看,还跟其他同学就其中一些陈述的真实性展开辩论。我觉得这本书激起了我到遥远国度旅行的愿望(后来乘坐“贝格尔号”军舰出航,这一愿望得以实现)。在那段校园生活的后期,我迷上了打猎,真不知有谁,哪怕是针对最神圣的事业,比我猎杀鸟还要痴迷。第一次打到猎物的那种兴奋心情我至今仍记忆犹新——我激动得手发抖,觉得重新往枪里装子弹都非常困难了。打猎的兴趣长时间不消减,后来我竟成了一个百步穿杨的神枪手。进了剑桥大学后, 我经常对着镜子练举枪上肩的动作,在镜子里看自己的动作是否标准。还有一个练习的项目(一个更好的项目)——我请一个朋友举着一根点着的蜡烛来回晃动,我用帽子瞄准投掷,让帽子从蜡烛上方掠过;如果投得准,气流就会吹熄蜡烛。投掷时,帽子会发出啪的一声响。据说,学校里的辅导员曾对人讲:“真是咄咄怪事,达尔文先生似乎在宿舍里练习甩马鞭,因为我从他的窗前走过,经常听见里面有啪啪的声响。”

在上中学的时候我有许多朋友,我非常爱他们——我觉得那时候自己还是很重感情的。

至于科学方面,我一直都在狂热地收集矿石,但并非为了搞科学研究,只是想得到新命名的矿石而已,对于收集到的矿石也懒得分类。对于昆虫,我肯定是比较关注的。记得十岁的时候(1819年),我到威尔士海边的普拉斯爱德华兹住过三个星期,在那儿见到一只个头很大、黑红相间的半翅昆虫,还有许多颜色鲜艳的飞蛾和一只虎甲[ 鞘翅目肉食类昆虫。](这些在什罗普郡是见不到的),不由感到十分惊讶,产生了浓浓的兴趣。 我几乎是立刻就下定了决心要收藏昆虫——我只收藏死昆虫,因为我听从了姐姐的建议,觉得不应该为了收藏的目的而猎杀昆虫。看过怀特[ 英国博物学家和鸟类学家。]的《塞尔伯恩自然史》后,我开始乐此不疲地观察鸟类的习性,甚至还开始做这方面的笔记。记得我当时单纯得要命,觉得每一个人都应该争取成为鸟类学家。

我的校园生活快要接近尾声的时候,哥哥正埋头钻研化学,把我家花园里的工具间改造成了一个漂亮的实验室,配备有各种仪器。我获准当他的助手,协助他搞实验,制造出了各种各样的气体及合成物。我认真研读了一些化学书籍,其中包括亨利和帕克斯的《化学问答》等,不由兴趣大增。我们搞实验,经常干到深更半夜。在我的学习生涯中,这是最精彩的一部分,因为它向我展示了实验科学的真正意义。我们搞化学实验的消息不胫而走,传到了学校里——由于这是史无前例的,我获得了一个绰号叫“空气”。一次,校长巴特勒先生当众训斥了我一顿,说我不务正业,把宝贵的时间用在了无用的事情上,并且极不公正地称我为“务虚者”。当时我并不明白此名称的含义,只觉得他在严厉的斥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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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剑桥记事:(1828—1831)

随“贝格尔号”军舰出航:(1831.12.27—1836.10.2)

从返回英国(1836年10月2日)至喜结良缘(1839年1月29日)

从结婚(1839年1月29日)定居于上高尔街,至举家离开伦敦,定居于唐郡(1842年9月14日)

定居于唐郡:从1842年9月14日至今(1876年)

我的若干科学著作的出版

写于1881年5月1 日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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