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世纪初期合肥地区的社会状况
(一)封建主义的残酷剥削
鸦片战争之前,合肥处于小农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封建社会,“一耕二织”、自给自足。帝国主义的人侵使得中国封建经济遭到严重破坏,但并没有改变封建的土地制度和剥削关系。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双重压迫,不仅阻碍了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而且使合肥地区土地占有者剥削的手段更加残酷,剥削的程度更加严重。
清末民初,合肥地区农村有三个特点:佃农数量多;土地分配使用不均;租税多,农民负担重。以淮系军阀几大家族为代表的官僚地主阶层,通过镇压农民起义发家和掌握地方大权,兼并、占据了大量的土地资源,并操纵着城镇的工商业。合肥西乡的“周家圩、刘家圩、唐家圩、张家圩共占有45万多亩耕地,占合肥县耕地的13%”。李鸿章兄弟“在合肥和周边县兼并土地250多万亩,仅在合肥东、西、北乡占有土地近11万亩,占合肥县耕地近30%”,1905年,英国领事调查报告说:“李鸿章家,从安徽芜湖到河南信阳方面,占有着不能测知的大片土地。”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大肆敛财,或发放高利贷,或在灾年廉价收购自耕农的土地,从而使众多农民破产。巢县、庐江、肥西农村50%以上的土地集中在地主、富农手里;肥东大小地主人均占有土地21.70亩,而贫雇农人均仅为1.09亩,地主人均土地占有量为贫雇农的近20倍。合肥北乡失去土地的佃农和雇工占总人口的70%以上,占农村人口9%的地主剥削着91%的农民。由于受到地主的剥削、士绅的敲诈、军队的勒索、外资的压迫,“农民已经从自耕农的地位,降到佃农的地位,从家庭手工业的地位,降到失业的地位了”,农民的生活“一天天更艰窘了”。
原本,地主阶级的剥削已使农民饥寒交迫,封建社会的痼疾——土地兼并,更是严重地威胁着农民的生存。缺少土地的广大贫困农民,只能靠租种地主的土地养家糊口。地租额一般占产量的四至六成,少数达七成。种子、耕牛、农具等生产资料均由佃户负担。佃户实际收入只有收获量的30%左右,生活维艰。除此之外,农户还要缴纳田赋附加、盐税加征、验契税等许多税种。军阀倪嗣冲督皖期间,巧立名目,田赋税下带征的附加税项竟有20多种,税额远远超出了正税。农民辛勤劳作一年,缴租、还债、纳税之后,多数所得无几,所谓“镰刀响,锅盖热,热热闹闹一个月;镰刀上墙,家中没粮”,“糠菜半年粮”成为大多数贫困农民生活的真实写照。
每到青黄不接时,一些农民不得不靠借高利贷渡过难关。高利贷名目繁多,一般是春借一斗、秋还二斗,还有所谓的“驴打滚”“五装十”等。有些地主利用季节差价,加重对农民的盘剥。欠户如不能及时付还,则反复换算,并转利为本,本又生利,越滚越多。广大贫苦农民借了高利贷,最终往往意味着破产,以至于售宅鬻女。地主除了通过地租、高利贷剥削,还有雇工剥削,以及徭役、杂役、车夫、马夫、轿夫等多种劳力剥削。许多农民因缴不起租税,只好背井离乡,外出乞讨。农民流离失所,已不仅仅是荒年才出现的现象了。据对1919年庐江农民状况调查,各乡佃租多由佃户立约承租,如秋收以后不能履约即可斥退,另外招租,佃农忍辱负重,痛苦不堪,以至于“衣不蔽体”者以“牛棚猪圈为归宿”,“民饥道殪相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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