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志总名《江苏省志(1978~2008)》。按大类排列,编以序号。定名为《江苏省志(1978~2008)·××志》。
二、本志上限为1978年,下限断至2008年年底。各分志上限如与首轮志书下限有交叉的,可从简记述;专志下限为2008年年底,上限不限。
三、本志记述江苏省境域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情况。
四、本志坚持“横分门类,纵述史实”的传统格局。各分(专)志一般采用章、节、目的结构层次。
五、本志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并用的综合体裁。以志为主。
六、本志内容以资料为主,用记述体表述,不作主观评论,寓观点于资料中。概述与章下无题序可作适当归纳议论。
七、本志“人物”分志集中记载省内有重大影响的人物,其他分志不再设人物章节。入志人物的收录标准另定。
八、本志设“中共’’和“人民团体”分志,有关党、团和妇联、工会等组织及其活动的内容,其他分志不需设专门章节记述。
九、本志资料录自档案、口碑资料和历史文献的,为节省篇幅,除特别重要、珍贵的资料须注明出处外,一般不再注明出处。统计数字以江苏省统计局的统计数据为主。
十、本志数字、计量单位及语言等的使用,按《<江苏省志(1978~2008)>行文细则》的规定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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