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粤西湛江、茂名二市政区所辖,自古代至一九四九年前编纂之府志、县志之刊刻本、钞本等,均为《粤西府县旧志丛书》丛书整理出版对象。一地而成于不同历史时期之旧志,尽予收录,以明当地之沿革变迁与志书承续之脉络。
所录志书不论容量大小,均按府、县传世志书独立分卷。
《粤西府县旧志丛书》志书整理,概以尊重原着、保持原貌为原则;原书之题记、序跋、图版、注释、引文等,悉予保留;不得不删减之重复者,保留原目,以明全貌;原书字迹漫漶,缺损严重者,据本地其他志书同类内容补入,以求完备。
部分旧志目录与正文有异,均按正文厘定。图版按原书所在位置排列,不作另行调整。
整理者按现行现代汉语规范对原书文字进行标点,一般不分段,原则上不作校勘,不出校记。原文明显错讹者保持原貌,以页下注形式予以说明。原文使用的避讳字或缺笔字径改,异体字一般不改,俗字均改为通行的繁体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