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从“王冕死了父亲”的论辩说起
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里,“王冕死了父亲”句式作为汉语特有的一种语言现象,引起学界广泛的关注,他们从各自的角度对其进行了详尽的描写和解释。可以说,这一句式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折射了过去半个多世纪汉语句法研究的嬗变历程。
第一节 论辩之始
早在20世纪50年代的“主语宾语问题大讨论”中,便有许多学者开始对“王冕(七岁上)死了父亲”句式表示关注(张汝舟,1952;吕冀平,1955,1956;邢公畹,1955;傅子东,1956;王宗炎,1956;贾布基娜,1956;王了一,1956;曹伯韩,1956;李人鉴,1956;陈仲选,1956;任铭善,1956;徐重人,1956;肃父,1956)。
追踪文献,我们不难发现,关注“王冕死了父亲”句式的研究,较早的应为张汝舟(1952)。张汝舟先生援引“王冕死了父亲”的例子是为了反对“倒装说”。其原文如下(张汝舟,1952:7):
其[l2]次我*反对“倒装说”。李荣先生说:“讨论语法,*好不随便应用省略说”,接着又说:“倒装省略,都是勉强的说法”。(《新建设》四卷四期)我极不高兴一些语法学者,滥用“省略说”滥用“倒装说”,就随便埋没我们祖国语言的优越性了!例如:
(一)王冕的父亲死了。
(二)王冕父亲死了。
(三)王冕死了父亲。
这是我们语言*普通的三个句型,表达不同的意思:(一)重在“父亲”,次在“王冕”;(二)重在“王冕”,次在“父亲”;(三)专重“王冕”,“父亲”更为次要。在文言里,只能有两个句型:
王冕之父已死。
王冕父已死。
在英文里,只能有一个句型:
Wang-mien’s father was dead.
假使要用“省略说”解释(二),用“倒装说”解释(三),硬说是“三而一”“一而三”:这不是埋没是什么?
不久之后,《语文学习》编辑部发起了“主语宾语问题大讨论”②,其中,“王冕死了父亲”成为*受大家关注的句子之一。对这一句式开展讨论的学者有吕冀平、邢公畹、傅子东、王宗炎、贾布基娜、王力(王了一)、曹伯韩、李人鉴、陈仲选、任铭善等。这场讨论格外深入,发人深思。我们不妨对这场讨论做一简要回顾。
作为这场大讨论的开篇之作,吕冀平(1955)便抛出了“王冕死了父亲”这一句式,他的研究方案是把“死了父亲”与“生了孩子”做对比③:
有的同志说,倒装就是倒装,不一定要还原。我们姑且承认这种说法,但这种析句方法仍然有不少困难。请看:
王冕七岁死了父亲。
李大可四十九岁时生了一个孩子。
这两句无论从哪一方面看都应该是相同的句式。说“孩子”是宾语,不会有人持异议;可是说“父亲”是宾语就有问题了,因为他并不是受事。有人把前一句称为“表句”,意思是它的谓语里虽然有动词“死了”,可是并没有施受关系。④要是这样,那就也有理由把后一句列入“表句”;但又将有人不同意,原因是“孩子”可以说成受事,跟“父亲”不同。
很显然,吕冀平先生的出发点还是在施受关系方面,这里面涉及好几个重要概念,如“倒装”“句式”“宾语”“受事”等,这些在后世的研究中一直都是关键词。
与吕冀平先生的观点不同,邢公畹(1955)是从动宾的位置谈起的⑤:
造句法上的动宾结构,两成分之间的关系,是语法上的特定的抽象关系,不是个别的、具体的语词之间的逻辑关系。个别的、具体的语词之间的关系是极其复杂的,而语法上的关系却是概括的、抽象的、本质的。要是把语法上的关系跟逻辑关系等同起来,比如说宾语是动谓词所表示的行为的受动者,主语是施动者等等,这种解释自然显得很具体,但另一方面却失去了抽象性和概括性,以此为依据来分析某一些句子的时候,就会使辛勤的研究者迷失在错综繁复的语言材料里。例如:
王冕七岁上死了父亲。
如果把这里的主语了解为逻辑上的施动者,那末前半句话就会被了(理)解为“王冕七岁上死了”。把这里的宾语了(理)解为逻辑上的受动者,那末后半句话就会被了(理)解为“弄死了”“害死了”或“杀死了”父亲。从逻辑出发去解释语法结构上的各种关系,结果就反而跟逻辑抵触起来。
依照语法上的分析,“王冕”是名词(体词的一种),在动谓词前,跟动谓词及其宾语发生了主谓关系,成为谓语所说明的主题事物,所以是主语。因此判断“王冕”是不是主语,问题不在于它是不是施动者,而在于它是不是名词,为什么它是名词。这就是说,汉语名词在外部表现上(形态上)有些什么特点(在这篇文章里也不讨论名词的外部表现)。“父亲”在动谓词“死了”之后,使动谓词的意义更具足,所以是宾语。“死了父亲”是全句的谓语,所以在节奏上结合得很紧,“父”字是重音节。
傅子东(1956)则针对邢公畹表达了更是强烈的批评⑥:
在前头的体词或主题事物,就是主语,这完全没有说明主词的内含或意义,因此这个主语是不可理解的。动词扮演的述词须带宾语或否,是决定于动词本身的性质的(动宾关系这个术语是不正确的,《语法理论》87页上有说明),也就是说外动词扮演的述词才必带宾词,“内部关系”“外部表现”这两个术语是很好的,可是就述词和宾词的关系说是不必要的。以动词(应该是述词)在前,宾词在后来说明外动词扮演的述词和它所带的宾词间的内部关系的外部表现是不符合语言的客观实际的,因为宾词可以在各种形式下居于述词之前。语音的背后是它表示的意义,唯心论者叶思丕森没有认识这个唯物论的原理,说道,语法首先应当注意语音,其次才是文字;认重音节所在就是宾语,显然不是在马克思主义语言学说的正确指导下得出的结论。使动谓词的意义更具足就是宾语,这个原则应用到“你走慢了”这句话上,“慢”应该是宾语,因为它使动谓词走的意义更具足。宾语认为在述词后,或是重音节之所在,或使动谓词的意义更具足,都没把宾词的内含或意义说出来,因此这个宾语是不可理解的。
这场主语宾语大论战的序幕由此拉开。总体看来,这一时期涉及“王冕死了父亲”的辩论基本上就是围绕着“王冕”“死(了)”“父亲”的句法地位展开的。下面我们也将围绕这三点逐一展开讨论。我们不妨先从“王冕”说起。
第二节 “王冕”的地位论辩
这一时期,多数学者都涉及“王冕”的地位问题。由于“王冕”与“死”没有施受关系,对其地位的界定就难免产生了分歧,一类学者坚持“王冕”仍为主语,例如⑦:
“王冕”是名词(体词的一种),在动谓词前,跟动谓词及其宾语发生了主谓关系,成为谓语所说明的主题事物,所以是主语。因此判断“王冕”是不是主语,问题不在于它是不是施动者,而在于它是不是名词,为什么它是名词。
——邢公畹(1955)⑧
“王冕 ”这个句子正是这样的,“死了父亲”这个子句(句子形式)在这里起了表语的作用,它不是叙述主语“王冕”的行为,而是描写有关“王冕”的情况。
——曹伯韩(1956)⑨
还有一些学者则为“王冕”句法地位的界定做了新的尝试,如傅子东(1956:78)提出将“父亲”看作主词,而“王冕”则是主词附加词:
从汉语的习惯说,主词是动作者“父亲”,“王冕”是主词的附加词,“死”是内动词,死这个动作的影响不达到别的事物,所以不需要宾词。(参看《语法理论》,114-115页)
在这一基础上,傅子东(1956:89-90)又对这种结构做了进一步的诠释:
为突出主词附加词主词可以倒置在内动词扮演的述词之后,如果主词附加词所指的是主词所指的事物的所有者。照汉语的习惯,某些内动词扮演的述词,其主词是表所有关系的偏位名词(或领位的形附)和指偏位名词所属或所有的事物(包括人)的主位名词构成的,那么,主位名词就可以居于述词之后,例如:“天色变了,蚕豆花开,三趾马的脚趾的变化起了,小二黑(怒)火发了,他的慈母般的和蔼又恢复了”,可以改为“天变了色,蚕豆开花,三趾马的脚趾起了变化,小二黑发了火,他又恢复了慈母般的和蔼”(在不同的对话环境中后两句可以解释为小二黑使<怒>火发了,他又使慈母般的和蔼恢复了)。那以为“王冕七岁上死了”和“弄死了,害死了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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