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绪论
在语用学与逻辑学领域,“语用”一词有不同的解读。前者一般指涉自然语言的运用,后者可能既指自然语言,又指逻辑或人工语言的使用。因此,对于“语用推理”的界定也有不同观点。我们在此撷取援引较多的观点以作说明 ①。在语用学领域,徐盛桓( 1991)认为:“理解会话含意的过程与语用蕴涵的思维活动,是推理活动,有别于(形式)逻辑推理。”在逻辑学领域,周礼全( 1994)将语用推理或语用论证看作是“应用了语言规则的推理或论证”。这是从外延上定义“语用推理”的方法(杨先顺, 1997)。可以看出,从徐盛桓比较具体的定义,到周礼全较为宽泛的逻辑定义,基本都遵守逻辑上对“推理”的界定,即是“根据一个或一些判断得出另一个判断的思维过程”(金岳霖, 1979)。由此,语用推理研究就具备了从逻辑学研究中借鉴推理方法和工具的基础,形式逻辑与人工智能研究成果不断渗入、推动语用推理研究也就不足为怪了。并且,得益于此类严密的形式推理手段对推理研究的推动作用,语用推理就不仅仅是立足于语境等因素,施用于会话含意(寓义)的解释,而是扩展至推理全部话语意义的思维活动,“成为交际者一种重要的语用能力”(毛眺源、戴曼纯, 2017;Mao,2020、2021)。
语言学研究是否具有自然科学研究的属性?对此,从神经语言学与心理语言学等关于人类语言与生物遗传属性的紧密联系,以及人类语言与神经生理、心理活动关系的研究成果来看,这一论断恐怕是无人质疑了。与此同时,语言学研究也具有经验性科学研究的特点,因为语言毕竟与语言使用者和使用环境相关。在此意义上,语用推理也具有上述属性。例如,吴亚欣、柳皓( 2015)从由语用推理的主体(使用语言的人)、语用推理的客体(语用推理加工的材料)以及语用推理的结论(语用意义)三部分构成的语用推理的全过程着手,论述语用推理的本质是一个经验性的认知过程。这就说明,语用推理研究必定是一项复杂、极具挑战性的任务。
一般认为,语用学研究语言使用者与符号之间的关系( Morris,1971)。但是,语言使用者作为生物的、社会的、认知心理的个体,涉及诸多因素。例如,语用推理者的执行主体 ——人,因处于特定的文化社团,不可避免地带有各族裔、各社会团体、各地域的特有色彩。这些差异使得语用推理者具有某些不同的背景百科知识、语言表达等。对语用推理研究者而言,怎样解释这些知识与语用推理者的快速反应就是一个极大的挑战。例如,有学者列举语用推理中与语境相关的知识,包括语言的上下文,交际时间、地点、话题,说话方式,交际的地位及相互之间的关系,彼此了解的程度,人的世界知识,交际的文化、社会、政治背景,等等。而且,这些知识还可以组成更大的抽象单位,如知识草案( Knowledge Script)、心理图式( Psychological Schema)以及社会心理表征。我们不免要问,语用推理时执行主体是否在每次交际中需要所有这些知识?如果不需要,怎样调取语用推理时的必要知识?是否无需考虑推理的临场性,就可以尽情实施“认知解读”而不是实施“认知语用解读”?(两者区别参见蒋严的《关联理论的认知修辞学说》)。
此外,对于语用推理过程的刻画,是否可以实现形式化描述?是否可以建构一种严密的描画语用推理者思维运算过程的模型?从文献研读中,我们可知学界初期对语用推理的形式化处理是反对的,但随着与此相关研究的突飞猛进,学界逐渐接受这一理念,尝试对语用推理实施形式化刻画。这无疑是一种质的飞跃。这种飞跃对整个语用学研究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因为描写只是一种初级的学术研究(虽然必不可少),达到充分解释或超越充分解释才是语言学研究应该努力的方向(Chomsky,1986)。持有这种认识,道理其实也比较简单。就像我们可以接受文史哲之间相互倚重一样,从其他领域,如逻辑与人工智能领域,借鉴研究方法与引进研究工具也就不足为奇了。事实上,语言学与逻辑学研究的融合由来已久。从古希腊的 Aristotle开始,人们或结合语言来研究逻辑,或从哲学、逻辑学的角度来研究语言。因此,逻辑和语言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相辅相依。
在借鉴、吸收逻辑与人工智能领域的技术手段,推进语用学研究之时,又有一个特别重要的问题出现:我们是否需要构建一种专门的自然语言逻辑进行语用现象或者语言现象的解释或描述?目前,国内外不少逻辑研究者与语言研究者涉足这一领域。西方学者对这一问题的探究始于 20世纪 80年代,例如, McCawley (1981)、Sommers(1982)分别就自然语言逻辑著书立说 ①,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自然语言逻辑研究涵盖的范围。在国内,周礼全编著的《逻辑 ——正确思维和有效交际的理论》是语言逻辑的代表性著作。对于“什么是自然语言逻辑”,周礼全(1994)认为:“自然语言逻辑,有人叫作自然逻辑,是以自然语言中的逻辑问题为研究对象的。 ”从整体上看,胡泽洪( 2003)将中西方学者关于语言逻辑的研究内容及对语言逻辑的看法总结如下:
第一,与传统逻辑和经典逻辑从静态的、抽象的层面上研究语言与思维不同,语言逻辑试图从动态的方面对自然语言进行逻辑研究,即通过一系列的逻辑方法,揭示自然语言的内部结构,研究自然语言中具体的,特殊的逻辑结构。第二,语言逻辑试图扩大传统逻辑与经典逻辑的研究领域,弥补经典逻辑只研究陈述句逻辑、外延逻辑的不足,研究非陈述句的逻辑、内涵逻辑等。
进而,胡泽洪( 2003)将语言逻辑尝试界定为“通过对自然语言的语形(句法)、语义与语用分析来研究自然语言中的推理的科学”。
显而易见,在目前从事语言逻辑研究的学者看来,语言逻辑就应该跳出传统逻辑与经典逻辑对推理的研究只注重从句法和语义层次展开,而不考虑语言使用的环境和所传达的思维内容这一做法,也应该不局限于传统逻辑与经典逻辑只考虑从现成的语言材料抽取出共同的推理形式。因此,自然语言逻辑“不仅通过对自然语言进行语形(句法)和语义分析来研究推理,还要从自然语言的语用方面研究推理”(胡泽洪, 2003)。就自然语言逻辑对语用研究而言,自然语言逻辑以自然语言的语形(句法)与语义分析为基础,进一步通过“揭示自然语言的使用者与语言符号及其意义之间的三维关系对自然语言进行逻辑分析,揭示在各种不同的语言环境下对语言及其意义理解的诸多逻辑问题,它要联系自然语言的具体语言环境来揭示自然语言中的逻辑”(胡泽洪,2003)。总之,区别于传统与经典逻辑仅关注句法或语义推理,“自然语言逻辑研究的就是语用推理,可以说,语用推理是自然语言逻辑的中心概念”(胡泽洪, 2003)。
以上对自然语言逻辑的定义与使用域的界定,有其合理性,但似乎始终注重语言中的逻辑问题,而不是将重心置于语言问题。也就是说,虽然自然语言逻辑从句法、语义与语用现象出发,但关注的是“联系自然语言的具体语言环境来揭示自然语言中的逻辑”(胡泽洪, 2003)。同时,虽然将语用推理置于自然语言逻辑研究的中心,似乎只是关注语用推理中的逻辑,而非用逻辑来研究语用推理本身。退一步讲,研究语用推理中的逻辑问题,貌似就是研究按一定逻辑现象展开的语用推理,两者没有绝对的矛盾。但对我们目前的任务而言,重心是借用逻辑手段或构建模型来探索语用推理的过程,虽然这可能对自然语言中的逻辑规则探索有所贡献,但目前探索逻辑本身的规律似乎不是我们的重心。在此意义上,我们对自然语言逻辑在逻辑学研究中的地位,研究范围与目标暂不讨论,而是集中精力考察语用推理过程的形式化刻画,借鉴与吸收逻辑与人工智能领域中的方法与手段,着力构建符合人脑实施推理运算时规律的模型。
回顾语用学领域有关语用推理的研究,我们可以看出,对语用推理认知机制的刻画已经是语用学研究的核心阵地,成为“贯穿当代语用学理论建设和语用分析的主线”(蒋严, 2011),催生了一个独具魅力的领域 ——推理语用学。它推动着不同领域、不同学术背景的学者对语句的基层、高层显义以及语用寓义解读及其机制建构进行旷日持久的研究。尤其对于语用寓义 ①的推理,从 Grice于 1967年在哈佛大学举行有关含意解释的讲座开始( Grice,1975/2003),各种有关寓义理论与模型接连出现,如 Horn(1972、1984、1992),Gazdar(1979),Atlas和 Levinson(1981),Leech(1981、1983/2016),Levinson(1987、2000),Sperber和 Wilson(1986/1995)等。国内学者也取得不少成绩,创建了各种模型,探究寓义推理,如徐盛桓( 2003、2007),蒋严( 2002),张韧弦( 2005),毛眺源、曾凡桂(2011),姜望琪(2014),等等。
但是,语用寓义解读所涉因素众多,构造理想的推理模型并非易事。*先,各种经典模型都有欠缺。例如, Grice寓义推理机制不甚明晰,还有其他一些不足(细节参见第 3章的相关评述)。其次,语用寓义推理涉及语境等各种动态因素,描写对象具有概率上的或然性,用“绝对”的形式化手段去刻画或有研究手段与研究对象相左之嫌,如有学者批评 Gazdar(1979)模型不严谨等。再次,如果借用 Peirce的溯因推理,研究语用推理的过程,学界对溯因逻辑概念界定不甚明确,对溯因推理在语用推理中的运用并不连贯与统一,以及关联理论后期研究对语用推理过程溯因属性的否认( Allott,2007;蒋严,2011),不一而足。此类问题鼓舞研究者们朝语用寓义推理这一“高地”继续进发。
关联理论的形成标志着语用学研究的认知转向(毛眺源、戴曼纯, 2017),新一轮语用推理研究的帷幕由此拉开。熊学亮(1999)曾作出如此论断: Sperber和 Wilson(1986/1995)的昀佳语境效果和昀小信息处理努力之间达成昀佳平衡的做法,值得我们思考以关联理论为指导继续探究寓义的推理。然而,虽然关联理论推理系统是一个自动的演绎系统,但关联理论对形式化尝试持否定态度;同时,关联理论的关联原则和优化关联推理都没有得到形式化,总体上不是一个形式化系统(蒋严, 2011)。鉴于此,怎样吸收关联理论的研究成果?另辟蹊径,构建具有心理现实性的推理模型是很有挑战性的课题。
Peirce早期三段论与后期科学发现理论都对溯因逻辑作出不同定义,引起学界在溯因逻辑使用中的混乱( Deutscher,2002)。因此,溯因推理这一人类本能能否充当寓义推理的核心机制需要进行严格的论证,因为溯因逻辑本身的运作,以及与其他逻辑手段的整合使用都亟待厘清。如果无法理顺溯因逻辑的本质属性,我们就无法判定 Allott(2007)对“关联理论语用推理的溯因属性”(蒋严, 2002;曾凡桂,2004)的否认是对是错,也不能判断能否将溯因推理当作 Grice语用推理背后的机制。尤其是前者,这种论断使某些意欲将语用推理模型建基于关联理论的构想难以实现。即使是对关联理论本身的推理模型而言,模型核心机制(演绎推理)的两个前提怎样获得,也因 Allott(2007)对溯因推理的否定变得不甚明确。尽管 Sperber和 Wilson(1986/1995)认为任何两个系统中的表征(命题)都可作为前提,实施无穷尽的演绎。
因此,若想避开各种争论,借鉴现有相关研究中的各种优秀成果,建构语用寓义的形式化推理模型是十分耗费心力的“脑力体操”。综合目前所掌握的情况,我们大致认为,以关联理论的研究成果为基础,对溯因推理本体属性(核心认知算法)实施完整刻画,以及对寓义推理中溯因逻辑与其他逻辑手段组合运用实施考证,构成语用寓义推理研究的基本思路。我们设想沿着这一思路,论证其可行性与可操作性。如果这一思路可行,则可能进一步推进仿真人脑解读语用寓义时的认知运作研究,为建立自成体系的形式语用学,以及揭秘大脑解读寓义时的神经认知机制做前瞻性研究。与此同时,以溯因推理为核心构建语用推理新模型,可以着力阐明自然语言理解的内在规律与心理加工过程,进而揭示“语言的生物属性”(Mao e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