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内在主义”进路为基础对技术伦理学理论体系进行重构,试图建立一个不同于“外在主义”技术伦理学的“内在主义”技术伦理学。“内在主义”进路不同“外在主义”进路的地方在于,它把伦理与技术的关系从“对立”转换为“合作”,把伦理的职责从外在的“监督”转变为内在的“介入”,把关注的焦点从下游的“应用”转移到上游的“设计”。换言之,“外在主义”进路是用伦理来治理技术问题,伦理是治理的手段,技术是治理的对象,而“内在主义”进路是用技术来治理伦理问题,技术是治理的手段,伦理是治理的对象。两种进路虽然在治理手段和治理对象上实现了互换,但二者并不是对立和排斥的关系,而是相互补充与嵌套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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