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 论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指出,国家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农村、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有条件的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进学校体育设施逐步向公众开放。
现阶段我国城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存在供需不匹配、发展不平衡、供给效率低、财政负担较重、供给主体单一和体育场地设施供给非均衡发展等问题。体育场地设施供给非均衡是困扰我国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发展的*要问题,它致使城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与社区居民的公共体育服务需求之间的差距逐步加大,表现为城市社区中中小学体育场地设施与社区居民体育场地设施的空置与稀缺并存。因此,有必要从社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协同治理的角度探寻城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城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构建是由全民健身运动向全民健身活动升级和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重要标志之一,关系到城市社区居民生存、发展和享受的三大需要,关系到城市社区居民身心健康需求。因此,建立城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是社区体育发展的需要,更是建设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孔祥,2011)。我国城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不同于城市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有其一定的特殊性。从广义上讲,社区是若干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聚集在某一个领域里所形成的一个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是社会有机体*基本的内容,是宏观社会的缩影。从狭义上讲,社区是城市的基本单位之一,其中还有若干相关组织。城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与城市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差异为,前者重体系的构成要素,后者重组成社区不同部分之间关于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运行与匹配。简言之,前者重体系构成,后者重体系运行。城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着眼点在于城市社区中各个主体自身所拥有的体育服务资源要素之间的共享、协同发展。因此,研究社区中体育服务资源要素之间的共享、协同发展就是研究城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城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核心就是城市社区中的场地、组织、活动,体系侧重场地、组织、活动三者之间的组合,而组合则涉及共享与协同理论。
在城市社区体育发展过程中,体育场地设施是人们参与体育锻炼的物质平台,是推动城市社区体育发展的关键因素。我国城市社区建设严重滞后,社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落后。2014 年国家体育总局调查结果显示,体育场地设施匮乏是影响我国城市居民参加体育活动的前三大原因之一。因此,解决我国城市社区体育场地设施紧缺问题,对于推动城市社区发展、构建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有着重要的意义。
根据《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公报》,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国共有各类体育场地169.46万个,仅教育系统就达到了66.05万个,占全国体育场地总数的38.98%,中小学占到了34.51%。我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社区体育场地设施的富集与稀缺已是不争的事实。众所周知,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属于部分时间工作状态,我国学校实行每周5天教学制,加上寒、暑假,每年共有假期110多天,在这种情况下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利用率不高。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使用低峰时间存在着体育场地设施资源的闲置,而高峰期却存在着体育场地设施拥挤问题。社区体育场地设施存在同样的问题。这两者体育场地设施高峰期与低峰期交错,城市社区与学校都处于部分工作状态,目前尚未通过有效的方式高效使用二者。因此,前期应通过社区与学校共享体育场地设施,提高对设施的利用效率,解决双方的体育场地设施资源紧缺问题是城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核心和关键点;后期应在共享的基础上向协同治理发展,构建以社区公共体育设施资源为核心的城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此外,解决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的问题对于学校体育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当前我国城市社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落后,造成社区居民体育活动场地稀缺,以及社区体育组织机构有组织无阵地开展社区居民全民健身活动的现象。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逐步推进,城市的功能化、区域化日趋明显,今后城市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布局的问题将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在当前城市建筑用地锐减的情况下,建立城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推动学校、社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共享,探索城市未来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布局的问题显得极为迫切。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发起的“全国亿万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要求在校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掌握至少两项体育技能,而调研发现,阳光体育工程要求的在非教学时间每天锻炼一小时不能得到保障。究其原因,是青少年非教学时间的体育锻炼场地得不到保障,因为青少年主要使用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而在非教学时间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处于关闭状态。青少年在非教学时间体育锻炼场地的问题阻碍了阳光体育工程的发展。
城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存在场地的问题、组织的问题、活动的问题等。“三边”问题依旧存在,并且由“三边”工程上升到了“六边”工程,同时“三边”工程中的问题也逐步扩展到了“六边”工程中。其中的关键问题在于城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缺位,体系缺位表现在城市社区中的公共体育资源条块分割,致使资源的利用不充分,城市社区体育场地设施的闲置与匮乏并存。学者指出,要解决这个“顽疾”必须构建城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实现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由条块分割到条块联合,整合现有体育场地设施资源;要对城市社区中教育部门的体育资源、体育社会组织进行整合、共享、协同治理发展(沈克印,2017;王科飞,2017;姚翼源和张诚,2017;周小平等,2017)。因此,构建城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有利于城市社区与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共享;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协同治理有利于化解社区居民公共体育服务供需矛盾,提升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水平与质量。形成公共治理的合作协调模式,使政府对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管理由单一“善政”向多元“善治”转型。
实现城市社区中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的社区、学校共享是解决当前社区体育场地设施匮乏问题、提高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利用率的良策。共享解决了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中的体育场地设施资源匮乏问题,弥补了社区与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资源不足,减少了资源的闲置;它可以从宏观上突破制度与机制条块分割的藩篱,微观上从管理上实现体育资源共享。社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共享,使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在非教学时间与社区共享,这能极大填补由节假日学校关闭体育场地设施造成学生节假日中一小时锻炼得不到保障的空白,促进阳光体育工程的迅速发展。因此,构建城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有利于城市社区与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共享;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完善公共体育服务,将制度、政府组织、技术保障、治理理念的协同理论转变成自下而上、由内部到外部、辐射并穿透中观领域实现上升态势的战略目标。
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表明社区与学校共享是解决社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缺乏问题的有效途径。它将有效促进我国城市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规划、布局与建设,节约城市社区公共体育资源,避免体育场地设施的重复建设;促进体育资源合理流动,有利于在不同主体间合理配置体育资源。在此基础上提高体育场地设施的使用效率。城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研究属于社会学、管理学、经济学、体育等多学科交叉问题,所以有必要引入公共产品理论、产权理论、成本交易理论、制度变迁理论与协同治理理论,为厘清城市社区体育场地设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的性质与归属,打破学校与城市社区的体育场地设施条块分割提供分析理论框架,从制度层面诠释城市社区与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共享的制度诱因。协同治理理论丰富了社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共享如何由短期行为变成常态行为的相关理论,为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创新提供了新的理论途径;丰富了新公共服务、善治等理论。上述理论为构建以城市社区与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共享为基础的新型城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奠定了基础。
城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社会公共事务发展需求、政府部门公共体育服务产品转变的内在要求,以及城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的实践探索,已经对城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迫切要求,需要在解构我国城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基本功能的基础上,提出以城市社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共享、协同为我国城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途径,从而为政府和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城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社区体育场地设施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处于部分工作状态。实现社区与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共享是解决学校体育场地设施紧缺问题,推动学校体育发展的有效措施。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区开放是通行做法,但使用社区体育场地设施解决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匮乏问题尚属前沿研究。因此,研究社区体育场地设施与学校共享有着重要的应用价值与理论意义。城市社区与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共享、协同是发达国家成功的经验。它将成为我国今后城市社区、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布局重点参考模式的依据。对社会转型期我国体育场地设施资源配置变化特点进行探讨,并研究其如何影响我国城市社区体育与学校体育的发展,可以准确把握社会转型期城市社区体育主要形态的变革方向。
第一章 我国城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现状
我国城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初步体系,但是在形成、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究其根本,是这些要素的整合、融入、运行的问题。有研究认为,当前的问题不是城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有无问题,而是体系发展问题,应关注体系间要素的整合、共享、协同创新发展(沈克印,2017;王科飞,2017;姚翼源和张诚,2017)。城市社区不同主体的公共服务资源主体利益相关者进行资源的共享、协同、发展、创新后所形成的服务体系,称为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本章将城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定位于当前城市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单位—社区体育俱乐部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讨论两个俱乐部的服务供给现状,从现状中分析存在的问题。
第一节 我国城市社区与学校体育场地设施调查样本介绍
一、本书问卷的调查地域
本节主要对本书中的问卷调查情况进行介绍。调查地点选择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它们分别属于地理区位上的六个大区,即东北地区(黑龙江、吉林、辽宁)、西北地区(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华北地区(内蒙古、河北、山西、北京、天津)、华东地区(山东、安徽、江西、江苏、浙江、福建、上海)、中南地区(河南、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西南地区(四川、云南、贵州、西藏、重庆)。其中,全国直辖城市为4个,省会城市为31个,地级城市为260个 。为了兼顾大区的分布,以及每一大区中所含省区市的数目多少,同时考虑到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体育研究机构的因素,*后确定选取东北地区的黑龙江,西北地区的陕西、甘肃,华北地区的北京,华东地区的安徽、山东、江西、浙江与江苏,华南地区的广东,中南地区的河南、湖南与广西,西南地区的云南、四川为调查省区市。在每一选中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再选取省会城市和该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城市一个。共选取全国27个城市作为调查城市,分别是直辖市(特大城市)中的北京、重庆;省会城市中的西安、杭州、长沙、昆明、哈尔滨、合肥、郑州、南京、兰州、济南、广州、南宁;中小城市中的宁波、湘潭、曲靖、齐齐哈尔、芜湖、赣州、焦作、威海、淮北、柳州、汉中、阜阳、常州。
二、调查样本及问卷发放
调查对象由城市中小学与城市社区组成,城市中小学分为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完全中学、一贯制中学;城市社区调查对象是特大城市与省会城市中的新型综合社区。样本采用多阶段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抽取。具体抽样程序及调查总体样本的构成与分配如下。
(一)中小学样本
*先在每个作为调查样本的城市中,依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提供的学校名单,以简单随机抽样的方法从中抽取 40 所中小学,中小学样本比例根据各地中小学比例确定,按不放回抽样的方式进行抽取。中小学一般选择城市中靠近居民区的中小学为宜,对于郊区中小学不予选择。因为这些学校距离社区较远,构建城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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