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秉持寻求“高校自治与高校法治的平衡”“高校人事自主权与高校教师职业保障权的平衡”“高校教师职务‘评’与‘聘’的平衡”之研究旨趣与目标,对高校教师职务评聘权这一研究主题,从基本概念的分析到具体内涵的明晰,从法律性质的厘定到运行规则的厘清,从基础理论的建构到主要制度的反思,展开系统性的探讨。
简言之,高校教师职务评聘权的合法性依据是国家机构授权,正当性基础则是学术自治。高校教师职务评聘权可拆分为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与高校教师岗位聘任权两大面向;亦可划分为高校教师职务评聘条件设定权、高校教师职务评聘资格评定权和高校教师职务评聘结果确定权等三个阶段。两面化下的高校教师职务评聘权,兼具学术权力特性;而三阶性中的高校教师职务评聘权须遵循不同的运行规则。不管是高校教师职称自主评审制度,还是高校教师“非升即走”聘用制度,都需要作进一步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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