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收是中国高校普遍存在的组织现象,高校二级学院的创收行为对组织的生存与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创收行为如何成为学院重要的常态化工作的过程,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本研究以高校二级学院创收现象为切入点,通过对案例大学近30多年有关文件档案资料的收集、相关人士的访谈以及问卷调查,从组织制度理论视角,重点分析地方大学二级学院创收行为及其制度化过程,探讨各种制度要素及其关系活动在学院创收行为及其制度化过程中的建构作用。认为大学和学院创收制度的创造与扩散,是各种制度力量交互作用的过程与结果,制度三要素在学院创收行为制度化过程中分别或共同发生作用,其中大学组织场域制度结构的约束与使能是学院创收行为制度化的主导力量;大学财务二级分配与管理制度,是诱迫学院创收行为惯习化的具体制度根源;学院治理层的理解认知与传承再造,是学院创收压力形成及创收行为制度化的重要建构力量;不同价值观行动者的态度和行为,对学院创收起到激励或阻碍的能动作用;而“合法性”是创收行为得以稳固和维持的制度化基础,创收行为通过采取合法化策略机制而结构化。“大学制度环境—学院治理层理解认知与传承再造—学院创收行动”的交互作用过程构建了学院创收行为的制度化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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