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旺洪,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拿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任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现任南京审计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江苏省政协委员,江苏省社科联副主席,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委法律顾问,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咨询组副组长,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江苏省法学法理学研究会、宪法学研究会和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宪法和行政法学。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省部级项目10余项;曾获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很好成果二、三等奖各2项。出版专著3部,主编和合作出版学术著作、教材30余部,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40余篇。先后获评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入选江苏省“333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江苏省“青篮工程”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江苏省首届“五个一批”人才、江苏省十名很好中青年法学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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