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明——技术方案
什么是能够获得专利的发明?
美国专利法规定:“任何人发明或者发现任何新的或有用的方法、机器、产品或组合物,或者它们的任何新的或有用的改进,符合该主题的条件和要求的就可以获得专利。”
日本专利法规定:“本法中所谓的发明是指具有高度的利用自然法则的技术思想的创造。”
中国《专利法》规定:“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从上述所定义的字面看,似乎专利保护的发明互不相同。但是,实质上各国专利保护的都是有关产业领域中新的产品或者方法。然而由于专利是采用文件的形式体现的,因此,新的产品或者方法要获得专利保护,就必须将其记载于专利文件中,而不是直接提交实际的产品或者进行方法演示。为此,各国的专利申请文件中都是将所要保护的产品或者方法采用技术方案进行记载。所以,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是利用自然法则创造的产品、方法或者对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新的技术方案”中所说的“新的”标准将在之后的授权条件中说明,下面着重说明什么是技术方案。
何谓“技术方案”?一种比较广义的说法是“为了实现技术的目的和技术的效果,所采用的技术手段”。更具体的说法是“为了解决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措施的集合。技术措施通常是由技术特征来体现的”。
众所周知,产品的技术特征与方法的技术特征是完全不相同的。产品是由其结构特征来表示的,所以,产品的技术方案是由静态的技术特征的集合来表述的;方法是由按时间顺序或者前后顺序的步骤来表示的,所以,方法的技术方案是由动态的技术特征的集合来表示的。
下面通过简单的例子,进一步说明什么是技术方案。
方案一
为了使灯罩的表面更加美观,提供一种灯罩,其外表面具有色彩鲜艳的图案。
分析:该方案解决的是美学问题,采取的是美术措施,显然不属于技术方案。
方案二
为了使通过灯罩的光线变的柔和,提供一种灯罩,其外表面具有由吸光材料均匀分布的条状图案。
分析:该方案解决的是光照的技术问题,采取的措施是由灯罩外表面、吸光材料、均匀分布和条状图案的集合来表述的,显然属于所说的技术方案。
方案三
为了使通过灯罩的光线更加柔和,提供一种灯罩,其外表面能使透射的光线变得柔和。
分析:该方案要解决的是光照问题,显然涉及的是技术问题。但是并未给出实现该问题的技术措施或手段,表述的只是一个纯功能的特性,所以不符合所说的技术方案的要求。这种方案通常被称作纯功能性的发明。纯功能性的发明是不属于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范畴的。
第一章基本概念及审查要点
一、专利
二、发明——技术方案
三、在先申请、申请日、优先权日
四、申请文件
(一)说明书(S)的产生及形成
(二)中国的申请文件[说明书(description)·权利要求书(claims)]
(三)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
(四)说明书撰写方式
(五)权利要求的撰写方式和数目
五、单一性(特定技术特征·分案申请)
六、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实用性·新颖性·创造性)
(一)实用性
(二)新颖性
(三)创造性(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
七、实质审查制(审查意见通知书·意见陈述书)
第二章说明书的撰写要点
一、说明书
(一)说明书的撰写应该满足的要求
(二)说明书的撰写方式和顺序
二、说明书附图
三、说明书摘要
第三章权利要求书的撰写要点
一、权利要求的类型
(一)按专利法对发明的规定分类
(二)按专利法对权利要求书的规定分类
二、权利要求应该满足的条件
三、权利要求撰写的规定
四、案例
第四章针对实审问题的撰写要点
一、陈述意见的依据
二、如何处理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提出的问题
三、意见陈述书的撰写格式
四、案例:微波炉
第五章其他相关思考
一、关于“放弃”(disclaimer)规定的思考
二、功能性权利要求的形成及其特点
(一)功能性权利要求的形成
(二)功能性权利要求的特点
三、权利要求的重要性(一)
(一)权利要求是专利申请文件的支柱
(二)权利要求是中心限定论和周边限定论的标志
(三)权利要求是发明构思的化身
(四)权利要求是记录法律和科学技术进程的载体
四、权利要求的重要性(二)
五、解读“功能性权利要求”
(一)美国功能性权利要求的形成过程
(二)中国功能性权利要求的形成过程
(三)功能性权利要求的对比更完整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