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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普惠金融下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与风险控制研究
0.00     定价 ¥ 148.00
图书来源: 浙江图书馆(由浙江新华配书)
此书还可采购25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配送范围:
    浙江省内
  • ISBN:
    9787030604514
  • 作      者:
    作者:吕秀梅|责编:武雯雯
  • 出 版 社 :
    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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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互联网金融化和金融互联网化及两化融合发展是互联网条件下现代金融业发展的基本趋势,并由此掀起金融大众化和民主化浪潮,使长期饱受金融排斥与抑制的广大中小微企业、“三农”和社会弱势群体也能平等享受到现代金融服务,使普惠金融理念从理想主义到现实主义落地落实。但由于发展时间短,相关制度欠缺、监管缺失和经验缺乏,互联网金融前期的野蛮生长暴露出许多风险和弊端,为我国尚不完善的金融体系增加了许多不稳定因素,因此迫切需要对互联网金融“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有清醒的认识,厘清互联网金融的本质,给互联网金融创新的“烈马”配上风险可控的“缰绳”,做好“踩油门”与“踩刹车”的动作配合,引导互联网金融既普惠化创新发展,又合规化健康发展。因此,《普惠金融下的互联网金融创新与风险控制研究》抓住互联网金融作为金融应具有的本质属性,利用互联网金融发展带来的机遇助力普惠金融发展。研究结果应用对发展普惠金融,缓解我国金融排斥与抑制,让金融更好地回归到服务实体经济的发展之中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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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1章 绪论
  以互联网金融化和金融互联网化为显著特征的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正好弥补了我国传统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长尾客群的欠缺,为我国金融普惠化服务实体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本书作为专题研究普惠金融视角下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及风险控制的研究报告,首章主要介绍研究问题的提出、研究综述、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主要创新和主要价值,展示研究成果的形成过程,从整体上给本书画像。
  1.1 研究问题的提出
  1.1.1 普惠金融与金融排斥和歧视
  2005年,联合国在宣传小额信贷时首次提出普惠金融(inclusive finance),用于阐述社会各阶层以合理价格获取金融服务的理念。2006年联合国在Building Inclusive Financial Sectors for Development中指出,每个发展中国家应通过政策、立法和规章制度的支持来建立一个持续的、可以为人们提供合适产品和服务的普惠金融体系。2010年G20杭州峰会形成普惠金融专家组和普惠金融全球伙伴,并发布创新普惠金融的原则。2012年世界银行加入普惠金融全球伙伴。尽管目前学术界对普惠金融没有统一定义,但认为其含义基本相似,即普惠金融能够全面、高效、可持续地为有金融需求的各种企业和家庭提供金融服务。因此,普惠金融应使所有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用户能以合理价格获取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能以合理收益提供可持续性服务,金融领域实现完全市场竞争,市场和政府能对金融机构可持续地审慎监管。
  与普惠金融相对的概念是金融排斥(financial exclusion)。金融排斥是指长尾客群被排斥在金融机构服务范围外,无法从正规渠道获取金融服务,虽然这些服务是他们所必需的。金融排斥*早由Leyshon和Thrift(1995)在阐述金融不公平和金融歧视问题时提出,指政府放松金融监管后金融机构为降低成本而关闭大量少数民族居住区域的分支机构,使该地区居民的社会和经济权利被剥夺而形成的地理性金融歧视。Kempson和Whyley(1999)认为,金融排斥还包括金融产品获取价格过高导致的价格排斥(price exclusion)、风险评估程序设置导致的可及性排斥(access exclusion)、金融产品附属条件过高而导致的条件排斥(condition exclusion)、金融机构销售金融产品对目标市场的选择性放弃导致的营销排斥(marketing exclusion)、申请者灰心预期导致的自我排斥(self-exclusion)。Beck等(2007)认为,自我排斥属于主动性金融排斥(voluntary exclusion),其他属于被动性金融排斥(involuntary exclusion)。要解决金融排斥,需要发展普惠金融。
  近些年,国际组织提出“宽内涵、多维度”的普惠金融,提出信贷、支付、保险、证券、养老金等多层次多维度的普惠金融(粟芳和方蕾,2016)。我国在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正式将“发展普惠金融”上升为国家战略,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出“发展普惠金融”,2016年1月国务院印发的《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立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与保障体系,2016年9月G20杭州峰会将数字普惠金融列为重要议题并出台《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等高级别指引性文件。2017年7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普惠金融的目的是服务实体和精准扶贫,前提是构建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严密的风险防控体系“三位一体”的普惠金融体系,重点是要善用科技手段融合“互联网+”(许志峰 等,2017)。自此我国普惠金融实践大致经历了四个主要发展阶段(表1-1)。
  普惠金融是一种让普通民众也能享受金融改革成果的理念,其核心是为农村居民、城市低收入群体、中小微企业等被传统金融或正规金融体系边缘化的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同等的获取优质金融服务的机会。普惠金融能体现出金融服务的公平性,是社会主义国家应有之义,同时也是国家深化改革、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的必由之路。传统金融是专业化、精英化的利益驱动者,出于成本*小化和收益*大化考虑,金融服务往往侧重于国有企业、大型企业、富有人群等优质客户或高净值客户,很难覆盖到普通客群。因此,普通客群只能选择私人借贷、高利贷等非正规途径来满足金融需求,但因监管缺失导致成本高、社会风险大。中小微企业和居民消费是社会发展中*具活力的原动力,迫切需要通过发展普惠金融解决这些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新生力量的融资问题,并通过金融精准扶贫帮助广大农村和城市低收入人群创业、就业增收,脱贫致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并增进社会福利。
  1.1.2 传统金融难以实现普惠金融
  首先,传统金融机构开展普惠金融难以实现商业可持续性。第一,难以满足众多客户多样化的金融需求。普惠金融覆盖面广,客户不同使得金融需求不同,为满足普通客群的多元化多样性金融需求,传统金融机构需耗费大量时间、资金和精力研发产品,丰富产品种类以提升客户体验,与低成本高收益的经营理念相悖。第二,难以解决开展普惠金融时的地理性金融排斥问题。传统金融服务以物理网点为主,设备、场地、人工等因素导致成本过高,与普惠金融需要的网点覆盖地域广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并且普通客群单笔业务金额小导致传统金融机构实际盈利差,因此更不愿将营业网点设立在偏远农村。第三,难以解决开展普惠金融时风险太大的难题。普惠金融客群自身抗风险能力较弱,数量大又会增大风险事件频率并提升管理难度,若服务于偏远农村地区的客户,会因为恶化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而引发更多风险。
  其次,传统金融难以将客户覆盖到普惠金融要求的广度。普惠金融服务特别需要关照中小微企业、蓝领工人、农民工、从事兼职创业的大学生等长尾人群,但他们却存在信用记录少、有效抵押品少、交易金额小等特点,难以实现规模经济。而传统金融往往设置较高的服务门槛,如银行理财产品通常需要5万元人民币起投、信托产品通常需要100万元以上,还需通过风险评估、提供工资收入证明等,把大量普通客户排斥在外。传统金融机构网点往往集中在中高端客户密集的经济发达区域,而乡镇和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网点明显不足且还在逐渐减少,部分网点只能提供存款、汇款等基本服务。农业银行本应与“三农”的金融服务紧密相关,却将发展战略转向了城市和工业项目。由于弱势客户群体的偿还能力低,一些公益性的非政府组织、政策性担保公司以及商业性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定位于专门从事普惠金融服务的微型金融机构,在资金得不到及时补充时往往难以持续经营,部分商业性小额信贷组织只能将资金投向收益较高的非普惠金融项目。
  *后,传统金融机构的经营原则无法契合普惠金融核心理念。营利性和安全性要求传统金融机构设置较高服务门槛以提高单笔业务收益并降低风险,如贷款需优质抵押担保,理财产品认购有*低额度门槛,信用卡发放面向有较高、较稳定收入人群等。然而弱势群体普遍缺乏抵押品,且交易金额规模较小,很难达到传统金融机构的门槛要求,而普惠金融重点关注的中低收入群体客户、农村等偏远地区客户、中小微企业客户等与服务门槛差距更大。并且,这些客户的融资需求往往是应急性的,需要金融机构快速响应并及时放款,但传统金融机构长期养成的冗长业务环节及风险控制使放贷过程经历多环节逐级审批,贷款发放往往错过了普惠金融客群的*佳用款时间。
  1.1.3 互联网金融与普惠金融契合
  互联网金融(internet finance)是利用互联网技术或移动通信技术来实现资金融通、信息中介、支付等功能的金融模式,是互联网时代金融领域表现出来的新特征、新技术、新平台、新模式和新实现形式(谢平 等,2014)。*早提出“互联网金融”概念的是谢平和邹传伟(2012),他们认为互联网金融既包含传统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中介,也包含无金融中介的金融交易和组织形式。从形式上,互联网金融可分为互联网金融化和金融互联网化两个方面,即互联网企业从事金融业务和传统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渠道提供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只是我国的一种提法,国外叫在线金融(online-finance)或电子金融(e-finance),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目前已引起了理论界广泛的研究关注和实务界大胆的实践摸索。理论上,Merton(1995)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可归因于信息处理能力提高后带来的融资、风险监管等的正常运转;Mishkin和Strahan(1999)指出互联网技术使金融机构共享信息,也降低了金融机构与客户的信息不对称,让客户特别是中小企业和居民的金融需求得到满足。实务上,1971年VASDAQ(纳斯达克)系统的出现为网络金融的产生创造了条件,只是欧美金融体系非常完善,所以国外互联网金融并不如国内反应强烈。
  随着2011年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正式发放第一批第三方支付牌照,我国互联网金融开始被人们所熟知,尤其是2013年推出的余额宝更是把互联网金融推上风口,P2P、众筹、金融搜索、大数据金融以及传统金融互联网化等互联网金融模式不断涌现。与此同时,理论研究也逐步聚焦互联网金融。谢平等(2015)认为互联网金融网络支付便捷,还能降低信息不对称,并且更多表现为交易成本低的直接交易。李文启(2014)认为互联网金融高效运行机制能使更多中小微企业和个人通过网络平台获取多样化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提倡公平与分享,能让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校大学生、蓝领工人、农民工、农户等正规金融体系之外的长尾客群借助互联网及时、有效地获得价格合理、便捷安全的小额金融服务,推动普惠金融的发展。
  首先,互联网金融能显著降低普惠金融业务的交易成本。高昂成本是阻隔传统金融与长尾客户的天然鸿沟,而互联网金融的*大优势是成本低,其一系列举措降低了互联网金融的各种成本。互联网金融主要通过互联网以非人力的方式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以下简称互金企业)减少了传统金融物理网点中的场地、人工等耗费的巨大成本,长尾客户减少了到服务网点的时间成本,大数据分析和挖掘所实现的精准营销和风险控制降低了产品营销成本及风险管理成本,互联网批量化处理能力降低了业务拓展成本,互联网金融通过网络实现借贷双方资金的匹配降低了信息沟通成本。因此,互金企业在利率市场化下既能保障自身合理收益,又能吸引广大长尾客户。互联网银行(Internet Bank)在2000年测算的单笔业务成本中,营业网点、电话银行、ATM的成本分别为1.07美元、0.54美元和0.27美元,而网络银行仅0.1美元。阿里网商贷(原蚂蚁微贷)推出纯信用贷款,所有流程在网上进行,单笔交易成本仅有2.3元,而传统金融需要2000元左右(蔡恺,2014)。
  其次,互联网金融能有效缓解普惠金融发展的信息不对称矛盾。信息不对称会导致金融风险高、金融资源错配。一方面,传统金融机构对普通客群信用状况未知,他们在央行征信系统中没有记录,也缺乏有效抵押物,若线下人工收集信息则运行成本高、操作风险大,且很难保证获得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另一方面,广大长尾客户也不了解传统金融机构有哪些金融产品适合自己而主动放弃申请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在解决信息不对称方面却有天然优势。资金需求方可通过开放的网络平台搜索金融产品的期限、价格等信息,打破资金供需双方原有的信息壁垒,互金企业在法律和道德容许范围内通过大数据、云计算和社交网络等捕捉普通客群的各种信息,判断客户的还款能力、还款意愿和持续经营能力等,折射出普通客群信用状况并据此进行差异化风险定价。互联网金融彻底颠覆传统金融依靠线下审核和评估来甄别客户信用的方式,使金融服务透明化、对等化,省去的担保与质押环节降低了长尾客户的交易门槛,而长尾效应必将带来规模经济。比如,阿里微商贷数据能反映阿里巴巴会员企业的信用状况并进行风险评估,精准风控后能为会员企业提供信用贷款。
  再次,互联网金融能有效拓宽普惠金融服务边界。互联网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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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绪论 1
1.1 研究问题的提出 1
1.1.1 普惠金融与金融排斥和歧视 1
1.1.2 传统金融难以实现普惠金融 3
1.1.3 互联网金融与普惠金融契合 3
1.2 相关的研究综述 6
1.2.1 互联网金融普惠与创新 6
1.2.2 互联网金融风险与监管 7
1.3 研究目标及内容 10
1.3.1 研究目标 10
1.3.2 研究内容 10
1.4 研究思路及方法 12
1.4.1 研究思路 12
1.4.2 研究方法 13
1.5 主要创新及特色 14
1.5.1 主要创新 14
1.5.2 研究特色 14
1.6 研究的主要价值 14
第2章 互联网金融本质:服务实体经济的普惠金融 16
2.1 互联网金融本质属性的认识 16
2.1.1 互联网金融本质是金融 16
2.1.2 传统金融的帕累托改进 17
2.2 互联网金融创新的理论基础 19
2.2.1 普惠金融理论 19
2.2.2 金融创新理论 22
2.2.3 长尾效应理论 22
2.2.4 金融脱媒理论 24
2.2.5 金融中介理论 26
2.3 互联网金融创新的驱动力量 26
2.3.1 金融抑制是创新的土壤 26
2.3.2 金融科技是创新的条件 27
2.3.3 客户改变是创新的导向 28
2.3.4 普惠金融是创新的动力 28
2.3.5 监管包容是创新的环境 29
2.4 互联网金融创新的空间维度 29
2.4.1 创新概念界定 29
2.4.2 基础设施创新 31
2.4.3 网络平台创新 32
2.4.4 渠道整合创新 32
2.4.5 应用场景创新 34
2.5 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普惠体现 35
2.5.1 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 35
2.5.2 提高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 36
2.5.3 提高金融服务的满意度 36
2.5.4 提高金融服务的可持续性 37
2.5.5 提高金融风险的可控性 37
2.6 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的创新表现 38
2.6.1 为实体服务的创新导向 38
2.6.2 面向消费者的金融创新 38
2.6.3 面向生产者的金融创新 39
2.6.4 面向供应链的金融创新 39
2.6.5 面向“三农”的金融创新 39
第3章 互联网金融模式:创新普惠金融的服务方式 41
3.1 P2P网络借贷 42
3.2 众筹融资 44
3.3 第三方支付 48
3.4 虚拟货币 50
3.5 互联网金融门户 53
3.6 大数据金融 55
3.7 “互联网+银行” 60
3.8 “互联网+证券” 63
3.9 “互联网+保险” 66
3.10 “互联网+理财” 69
第4章 互联网金融风控:发展普惠金融的前置条件 72
4.1 互联网金融风控的理论分析 72
4.1.1 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生成机理 72
4.1.2 互联网普惠金融与金融风险 73
4.1.3 互联网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 74
4.2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识别 75
4.2.1 风险类型 75
4.2.2 风险评估 80
4.2.3 风险体系 83
4.3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度量 84
4.3.1 模型构建 84
4.3.2 模型分析 85
4.3.3 结论建议 89
4.4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控制 90
4.4.1 借鉴传统的策略 90
4.4.2 大数据技术风控 91
4.4.3 其他的金融科技 93
第5章 互联网金融监管:让金融在阳光下普惠大众 96
5.1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理论分析 96
5.1.1 市场与监管 96
5.1.2 普惠与监管 97
5.1.3 风险与监管 98
5.2 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问题 98
5.2.1 监管现状 98
5.2.2 监管问题 100
5.2.3 问题根源 101
5.2.4 监管借鉴 102
5.3 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监管研究 104
5.3.1 问题提出 104
5.3.2 模型构建 105
5.3.3 模型分析 106
5.3.4 政策启示 114
5.4 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措施 115
5.4.1 思路:宏观审慎+功能监管+行为监管 115
5.4.2 格局:中央银行+审慎部门+行为部门 117
5.4.3 体系: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中介辅助 117
5.4.4 宗旨:助力普惠+鼓励创新+适度监管 120
5.4.5 方式:传统监管+数据监管+创新监管 121
第6章 互联网消费金融:对消费者的普惠金融服务 123
6.1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理论分析 123
6.1.1 理论基础 123
6.1.2 概念界定 124
6.1.3 普惠体现 126
6.1.4 驱动力量 128
6.2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创新方向 129
6.2.1 需求场景创新 129
6.2.2 产品形态创新 132
6.2.3 服务模式创新 133
6.3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风险控制 142
6.3.1 风险识别 142
6.3.2 风险评估 144
6.3.3 风险控制 149
6.4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趋势 155
第7章 互联网公司金融:对生产者的普惠金融服务 156
7.1 互联网公司金融的理论分析 156
7.1.1 理论基础 156
7.1.2 融资理论 157
7.1.3 普惠体现 158
7.1.4 驱动力量 164
7.2 互联网公司金融的创新方向 166
7.2.1 P2P网贷融资 166
7.2.2 电商平台融资 167
7.2.3 众筹模式融资 170
7.2.4 共享模式融资 171
7.2.5 传统金融网络融资 172
7.3 互联网公司金融的风险控制 173
7.3.1 问题提出 173
7.3.2 理论分析 173
7.3.3 实例分析 180
7.3.4 研究结论 183
7.4 互联网公司金融的发展展望 185
第8章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对供应链的普惠金融服务 186
8.1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理论分析 186
8.1.1 理论基础 186
8.1.2 生态系统 190
8.1.3 普惠体现 194
8.1.4 驱动力量 195
8.2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创新方向 198
8.2.1 资产端创新 198
8.2.2 资金端创新 202
8.2.3 服务模式创新 209
8.3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 218
8.3.1 风险识别 218
8.3.2 风险评估 220
8.3.3 实证分析 224
8.3.4 风控措施 225
8.4 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的发展趋势 229
第9章 互联网农村金融:对“三农”的普惠金融服务 231
9.1 互联网农村金融的理论分析 231
9.1.1 理论基础 231
9.1.2 普惠体现 235
9.1.3 驱动力量 239
9.2 互联网农村金融的创新方向 242
9.2.1 需求场景创新 242
9.2.2 供给主体创新 245
9.2.3 服务模式创新 250
9.3 互联网农村金融的风险控制 255
9.3.1 主要风险识别 255
9.3.2 风控模型分析 256
9.3.3 风险管控措施 260
9.4 互联网农村金融的发展展望 261
第10章 研究结论及决策建议 265
10.1 研究结论 265
10.2 决策建议 267
10.3 研究展望 270
参考文献 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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