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1.1 脱贫攻坚背景
1.2020年是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
2020年10月17日,在第七个国家扶贫日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脱贫攻坚工作做出重要指示:现在脱贫攻坚到了最后阶段,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保持攻坚态势,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不获全胜决不收兵。习近平总书记发出了“攻克脱贫最后堡垒”的进军号令,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注入了强大的思想和行动力量。
贫困地区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绝对贫困,脱贫攻坚就是要解决贫困地区,尤其是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绝对贫困问题。脱贫攻坚的重点就是要具体对待不同的贫困地区,在微观的视角上实施具体措施,推动贫困地区早日消除绝对贫困,为之后发展该地区奠定更加牢固的基础。无论是从中央一号文件制定的乡村振兴战略路线图,还是从尽快补齐相关短板的角度,如期脱贫都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条件。打好脱贫攻坚战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优先考虑的任务,也是基础任务。
2014年,我国832个贫困县名单公布,涉及22个省(区、市)。其中,贫困县覆盖率最高的是西藏,全区74个县都是贫困县。当时,全国贫困县的面积总和占国土面积的1/2,全国大约每三个县中就有一个是贫困县。从2016年开始,我国贫困县逐年脱贫,退出数量在2019年达到峰值。2012年以来,连续7年我国每年减贫人口都在1000万人以上,贫困人口从2012年底的9899万人减至2019年底的551万人,贫困发生率从10.2%降至0.6%。区域性整体贫困基本得到解决,贫困群众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自主脱贫能力稳步提高,贫困群众“两不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三保障”突出问题总体解决。2020年初,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2019年底未摘帽的52个贫困县实施挂牌督战。截至2020年11月23日,2019年底未摘帽的52个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
“十三五”期间,我国在脱贫攻坚政策上、机制上和路径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政策方面,国家出台了《“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等政策。国家在《“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中指出,“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胜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把扶贫开发摆到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提升到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高度,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行决策部署,加大扶贫投入,创新扶贫方式,出台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扶贫开发取得巨大成就。“十三五”时期,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和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加快实施[1],为贫困地区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和重大机遇,特别是国家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指出,自然条件差、经济基础弱、贫困程度深,是脱贫攻坚中的硬骨头,补齐这些短板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关键之策;中央统筹,重点支持“三区三州”,新增脱贫攻坚资金、新增脱贫攻坚项目、新增脱贫攻坚举措主要用于深度贫困地区 构建起适应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需要的支撑保障体系;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对“三区三州”和其他深度贫困地区、深度贫困问题,予以统筹支持解决;地方要统筹整合资源,紧盯最困难的地方,瞄准最困难的群体,扭住最急需解决的问题,集中力量解决本区域内深度贫困问题。
省级层面的政策以四川为例,四川省“十三五”期间出台了《四川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四川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六个精准”为核心,以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四个好”为重点,明确了四川省“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建设内容和重大举措,制定了脱贫攻坚路线图和时间表,这也是指导各地组织实施“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工作的行动指南和制定相关扶贫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四川省“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提出精准实施贫困人口“五个一批”,集中解决贫困地区突出问题,大力提升贫困区域发展能力,切实形成社会帮扶脱贫合力。
县(区)级层面以达州市达川区为例,“十三五”期间,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出台了《达州市达川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出台了《达州市达川区超常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二十条措施》《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工作方案》《22个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19+1”个扶贫专项2019年实施方案》等支持政策,以及相关部门创新设计了“财政因素分配法”“沉底指数管理办法”等扶贫工作条例。这些政策条例都是脱贫攻坚取得成效、达到脱贫目标的重要前提。
在机制方面,“十三五”期间达川区取得了扶贫保障支撑机制、扶贫协同支撑机制、扶贫“识别、激励、退出”三步化工作机制、外在力量和内生动力互动机制的成果,为脱贫攻坚政策、资金、人力得到落实提供了重要的保障。扶贫保障支撑机制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支撑。达川区在交通道路方面,贫困村道路路网基本形成,农村公路路网得到进一步改善;在通信扶贫方面,达川区142个贫困村在2017年就全面完成了通信脱贫任务;在水利扶贫方面,2018年达川区在饮水安全、产水配套、水生态治理、重点水源工程等方面取得了成效。二是社会保障支持。达川区上调了农村低保标准,发放“低保兜底”脱贫补差资金,发放贫困残疾人补助资金等。三是财政补助帮扶。达川区强化财政要素保障,完善财政扶贫政策,创新财政扶贫方式,增强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精准使用扶贫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在扶贫协同支撑机制下,建立“五个一”帮扶力量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即每个贫困村有一名联系领导、一个帮扶单位、一个驻村工作组、一名“第一书记”、一名农技员。达川区成立“5+2”“3+2”帮扶力量协调小组,加强对全区贫困村“5+2”和非贫困村“3+2”驻村帮扶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达川区还建立了省级部门、高校、医院、省内经济发达市县分别结对帮扶贫困地区的对口帮扶机制,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及民营企业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的企业帮扶机制,社会组织、各界人士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扶贫的社会扶贫机制。达川区形成扶贫“识别、激励、退出”三步化工作机制,依托“六有”大数据平台建档立卡,构建扶贫精准识别机制,建立了达川区十大民生救助制度,包括自然灾害受灾户救助制度、特殊病种救助制度、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残疾人专项救助制度等。达川区通过各级政府投入资金、人力、物力,构建扶贫激励机制,出台了22个扶贫专项,包括农业产业扶贫、工业产业扶贫、旅游扶贫等。达川区制定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的退出实施方案,通过政府考核验收、第三方评估,构建扶贫精准退出机制,制定贫困退出验收评价指标,贫困人口脱贫以户为单位,实行整户识别、整户退出。达川区以“一超”“两不愁三保障”“三有”(简称“一超六有”)为主要评价指标,综合进行评判。达川区扶贫保障支撑机制、扶贫协同支撑机制、扶贫“识别、激励、退出”三步化工作机制等外在力量,与两种形式的内生动力(以土地资源为载体的“物化资本”和以人力资源为载体的“人力资本”)相互作用,促进扶贫由“输血”向“造血”转变。
在路径方面,以“十三五”期间达川区的“六个一批”为例。一是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达川区对有劳动能力、可以通过生产和务工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加大产业培育扶持和就业帮助力度,因地制宜发展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区域特色产业,坚持“一村一品、多村一品”连片推进;用好用足促进就业创业的扶持政策,开展免费创业培训;抓好劳务培训,强化转移就业和就业对接服务,通过务工实现稳定脱贫;落实鼓励支持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政策措施,加强创业指导服务,以回乡创业带领贫困群众就业增收。“十三五”期间,达川区贫困人口中25374名有劳动能力、可以通过生产和务工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通过发展生产和务工实现稳定脱贫。二是移民搬迁安置一批。达川区对生存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方,以及居住过于分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难达到居住条件,又没有能力搬迁的贫困人口,采取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两种方式,实施移民搬迁安置,做到实施一个项目、安置一方群众、实现一方脱贫。三是低保政策兜底一批。以达川区为例,“十三五”期间锁定建档立卡符合低保政策兜底对象,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特困群体16201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通过社会保障实施政策性兜底脱贫。四是医疗救助扶持一批。“十三五”期间,达川区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重大疾病救助体系,进一步提高报销比例和保障水平,逐步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突出问题。五是灾后重建帮扶一批。以达川区为例,针对达川区地震、洪涝、滑坡、泥石流等因灾致贫的38户103人,实施灾后恢复重建和发展振兴计划,有效解决因灾致贫、因灾返贫问题。六是教育解困资助一批。以达川区为例,达川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15 705名在校学生(46751人次)进行资助,帮助其完成学业;免收贫困家庭子女幼儿保教费,提高“三儿”经费资助比例;全面落实义务教育“三免一补”政策,逐步提高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比例,同时还实施了“滋蕙计划”“雨露计划”等专项资助。这些路径都是脱贫攻坚实施的重要方式与渠道。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精准扶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多个场合中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可以说“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精准扶贫就是要从根本上将所有的贫困成员一个不漏、一个不丢地带入全面小康社会[2,3]。
打好脱贫攻坚收官战,还要千方百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对脱贫群众和摘帽地区,还需要不断促进发展,要全力做好原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着力解决好扶贫产品销售问题,落实“四个不摘”,即摘帽不摘责任、政策、帮扶、监管;强化返贫监测预警,建立健全防止返贫长效机制,及时对返贫致贫人口采取有效帮扶措施;培育壮大优势产业,加强社区建设,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的后续工作。要总结脱贫攻坚经验,发挥脱贫攻坚体制机制作用,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4],激发原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内生动力,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使脱贫群众过上幸福日子,向着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
2021年2月25日,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宣告,在我国现行贫困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绝对贫困问题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脱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踏步赶上来,整体面貌发生历史性巨变。脱贫群众精神风貌焕然一新,增添了自立自强的信心勇气。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更加牢固。我国的脱贫攻坚工作形成了减贫治贫的样本,为全球贫困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参考,做出了重大贡献。
四川省作为全国脱贫攻坚任务最重的省份之一,也在精准脱贫工作中取得了重大成就。截至2020年底,四川省88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1501个贫困村全部退出,62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脱贫目标如期高质量完成。
四川省的脱贫成就,可以通过“四个最”来体现。一是脱贫速度历史最快。2020年已实现7个县摘帽、300个村退出,贫困发生率从9.6%下降至基本为0,年均减贫人数超过100万人,是第一个十年扶贫开发纲要实施期间(2001~2010年)年均脱贫人数(70万人)的1.43倍,改变了以往新标准实施后减贫人数逐渐减少的局面。二是脱贫成果历史最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省的脱贫工作呈现出“五个巨大变化”,即贫困群众生活水平发生了巨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