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引言
1.1研究背景
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开启新征程,碳中和目标倒逼各国加速绿色低碳转型。2013年公布的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IPCC)第五次评估报告进一步强调人为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是当前气候变暖的主要原因[1],为各国加大碳减排力度提供了新的科学依据。2015年召开的巴黎气候大会促使全球各国确立了21世纪末的全球减排目标,并力争在21世纪下半叶实现碳中和,达成了2020年后以各国国家自主决定贡献为基础的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机制[2]。截至2021年4月,全球已有191个国家提出了各自的国家自主贡献(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NDC)[3],其中8个国家已更新其NDC;与此同时,包含中国在内的60个国家已提出或者已实现碳中和[4](覆盖全球约54%的温室气体),正在酝酿提出碳中和目标的国家达上百个。为了实现碳中和愿景,各国应加快绿色低碳发展转型。
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传统发展模式势必难以为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成就非凡,但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资源环境问题和挑战。2020年我国以占全球17%左右的GDP(gross domestic product,国内生产总值),消耗全球将近一半的钢铁和水泥、将近1/4的能源,温室气体排放占比高。我国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2050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届时人均GDP将在当前基础上翻番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乃至更高。这种情况下,传统发展模式势必难以为继,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成为必然选择。现阶段中国的生产模式已经由过去的产能稀缺转变为产能过剩,经济发展的质量代替发展的规模成为中国经济未来发展的首要目标;消费模式也由过去的保障型需求转变为改善型需求,经济产出*大化不再是经济发展的唯一诉求,生态文明指引下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已成为中国未来发展的新目标。
绿色低碳发展体现了我国新的发展理念,绿色低碳发展转型已成为国家重大战略决策。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把“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十三五”期间要牢固树立并贯彻实施“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这是我国进入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选择。2020年,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中提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1年,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强调,要“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不难看出,绿色低碳发展转型已成为我国的国家重大战略决策。
绿色低碳发展转型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有很多的挑战和不确定性,需要系统统筹和科学管理。绿色低碳发展转型包括个人和组织行为改变、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能源系统变革和国际气候制度创新等内容,涵盖经济、社会、能源、环境、技术、国际合作等诸多方面,不仅会涉及当代人的利益,也会涉及子孙后代的利益,还会受未来国际气候制度安排的制约,因而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存在很多的挑战和不确定性。为了尽可能地降低转型的成本及有效管控转型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和不确定性,需要全球性的视野和前瞻性的布局,需要在国家宏观战略层面上进行不同空间和时间尺度的统筹协调,提出不同阶段的转型目标和指标要求,优化转型路径,实施及时有效的政策干预,也就是说要对转型进行管理。这就需要从经济转型、能源变革、企业和居民的参与行为、国际气候治理结构与合作、转型路径与政策等方面,对中国绿色低碳发展转型中的管理问题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
1.2 国内外研究进展及发展动态分析
1.2.1 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研究
产业转型是经济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文献研究的热点领域。产业转型与低碳发展相互关系的研究是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研究的基础,主要包括三种理论: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理论、排放转移理论及环境倒逼理论。然而,当前文献对产业转型与低碳发展关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两者关系验证的层面,尚未从理论层面深入分析绿色低碳转型与产业调整之间的关联机理与驱动机制,缺少从宏观经济与重点产业发展规律的角度充分阐明绿色低碳发展与产业转型之间内在关系的研究。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实现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内容。大量文献从区域产业发展差异、要素资源禀赋特点及区域间产业转移等角度对不同地区如何实现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做出了分析[5],核心结论是依托市场与政府对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等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通过资源引导与政策规制来共同促进产业转型[6]。但是,现有研究主要侧重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理论分析,研究过程中缺少对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中国经济转型趋势与特征的考量,缺少从经济、产业、能源与环境等多方面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路径与影响进行的量化分析,缺少对绿色低碳转型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设计进行有机融合的研究。
产业转型的影响研究也是经济绿色低碳发展研究的重要方向。研究[7]表明产业结构调整对中国减排的贡献可达到60%左右。当前文献主要围绕产业转型对经济增长、区域协调发展及国际贸易等相关问题的影响展开研究。然而,现有文献专注于产业转型对经济发展等个别方面的局部影响分析,缺少将经济增长、区域协调发展及国际贸易等因素进行综合的系统性研究,同时贸易隐含资源流动的评价指标也存在一定局限,相关研究内容亟须进行拓展。
1.2.2 企业和居民绿色低碳行为研究
行为理论研究是企业和居民绿色低碳行为管理的重要基础。企业层面,文献对于企业生产行为理论的研究主要经历了传统经济理论、工业经济理论及环境约束理论三个阶段。居民层面,居民(包含个体与家庭)在能源消耗、消费上的行为变化已经成为气候变化缓解策略的一个重要环节[8]。现有研究理论包括:前景理论[9]、齐当别理论[10]等。行为决策理论指出人们在行为选择中存在一些非理性特征;社会心理学和环境心理学理论指出,人们对绿色低碳的态度与认知、居民价值取向等因素均影响着民众的绿色低碳消费行为[11];信息加工理论[12]、社会表征理论[13]等揭示了个体消费行为的心理特征;而理性选择理论[14]、计划行为理论[15]等则指导居民理性低碳消费行为。综上所述,现有文献对企业和居民行为理论的研究主要将环境及相关政策作为约束条件进行分析,而缺乏将环境要素作为生产要素内生化到生产决策当中的理论研究,缺少考虑市场调节、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等多主体交互影响下的企业和居民绿色低碳行为系统理论分析。
企业和居民绿色低碳行为的管理与传播机制研究是实现企业与居民绿色低碳行为转变的重要内容。企业层面,当前文献主要从提高碳生产率与改进管理绩效考核体系两个方面开展研究;居民层面研究热点则主要包括居民消费行为的异质性分析和政策工具的研究。现有对企业与居民低碳行为管理研究的主要不足是缺少对中国不同地区企业和居民生产消费行为异质性的深入研究,缺少从社会交互、经营管理及政策影响等多视角下对企业和居民行为管理与传播机制的综合研究。
行为干预对促进企业和居民绿色低碳行为转型的效果研究也是当前研究的热点领域。研究表明行为干预的确能够直接、快速、有效地促进企业和居民绿色低碳行为的转变[16]。然而,国内对企业和居民低碳行为干预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现有研究主要局限于利用调查、实验的方法进行分析,缺乏对于行为干预策略的作用机理研究,缺乏考量不同干预手段之间相互激励、协同影响的优化策略研究。
1.2.3绿色低碳能源体系变革研究
能源体系演变规律的研究是能源系统变革研究的基础。能源体系是指一国能源资源开发、生产、配置、消费,以及能源分品种分地区的供需平衡、跨区调运等活动,能源体系的变革和发展就是一个不断寻求产品供给与需求在时间与空间尺度实现均衡的过程[17]。已有文献大多关注能源体系演变的描述性分析,或能源消费与经济系统之间的联系[18],但大多基于中国过去能源与经济结构特点,缺乏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中国能源结构转型与能源生产消费特征的刻画与分析,缺乏综合考量能源战略、能源结构、供需平衡和跨区调运等因素下的中国能源体系演变规律的研究。
能源系统建模作为量化评估能源体系变革影响的重要工具一直是文献研究的热点。随着能源体系理论覆盖的范围不断扩大,能源系统模型已经从单纯的能源与经济关系的研究[19],扩展到包含能源、经济、环境等多元目标的系统模型[20],并进一步拓展到将能源经济模型与技术经济模型相耦合的能源系统综合评估模型(integrated assessment model,IAM)来对能源体系变革和低碳转型发展的相互影响进行分析[21]。传统能源与替代能源技术间的耦合机制和新能源的技术进步机制一直是能源系统理论建模与应用研究的两大热点。然而,现有国内能源系统建模大多基于发达国家构建的模型框架与参数假设,缺少反映中国能源系统变革趋势与规律的模型框架设计和基于中国本土数据的重要参数校核,对能源技术扩散和多种能源技术协同演化的刻画非常有限,需要在模型框架与建模方法上进行改进。
能源系统绿色低碳转型的路径研究是实现能源系统变革的核心内容,也是文献研究的重要领域。现有文献对中国低碳转型目标下能源系统的优化路径从地理覆盖范围、部门划分、时间维度,以及不同分析框架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情景模拟[22],但研究过于依赖能源系统模型的成本优化分析,使得研究结果对于参数假设过于敏感,忽略了对能源体系演化规律和技术扩散条件的考量;同时现有研究大多基于国家层面或单个地区层面,缺少考虑地区差异与区域协调发展的中国多区域能源转型路径研究。
1.2.4国际气候治理与合作机制研究
减排义务的分担是全球气候新治理制度的重要问题,同时也是当前的研究热点。《巴黎协定》确定了2020年后全球气候治理的新机制。新机制基于NDC的实现情况,结合全球21世纪末2℃和1.5℃温控目标对全球碳排放进行盘点[23],并对NDC进行更新和加强。各国基于自身发展阶段及公平正义观,提出了多种义务分担的原则与方案。不同方案的设计体现了国际减排合作中各国博弈的结果[24]。然而,当前关于全球减排义务分担的研究大多局限于各国自身立场,缺乏新气候治理体系下基于各国国家自主贡献减排目标的博弈行为研究,缺少基于各国利益差异的国际气候合作博弈策略分析。
实现特定温升控制目标的减排路径研究是气候政策领域的研究重点[25]。针对2℃和1.5℃温控目标,现有的减排路径研究主要聚焦于全球减排路径和具体国家或地区减排路径两个方面[26-27],通过运用综合评估模型、计量模型、一般均衡方法、局部均衡方法、系统动力学、成本效益分析方法等,研究者刻画了不同技术和政策情景下的全球碳减排路径[28],但由于具体假设不同,研究结论存在较大差异[29-30]。这种“自上而下”的减排责任分配及路径研究,没有考虑技术转移障碍和发展中国家实际国情,对全球减排行动的借鉴意义有限。《巴黎协定》确定的新气候制度下各国的NDC在减排承诺形式、减排目标、基准年和目标年选择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31-32],其中部分国家更是采取了有条件的减排目标[33],相较之前的责任分担机制,这种“自下而上”的义务分担方案更多地考虑技术要素及各国实际情形,使全球减排路径的不确定性大幅增加[34]。现有基于NDC减排路径的温升控制影响研究较少,已有的少量研究基于各国NDC外推的政策情景得出全球距离2100年实现2℃温升控制目标仍有0.6~1.1℃的差距[33]。综上所述,当前基于NDC减排路径的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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