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苏州行动》:
(二)苏州推动共同富裕的行动彰显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价值目标
苏州推动共同富裕的行动,有着明确的价值目标,就是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体人民通过辛勤劳动和相互帮助,普遍达到生活富裕富足、精神自信自强、环境宜居宜业、社会和谐和睦、公共服务普及普惠,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幸福美好生活”这个总目标,始终坚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价值取向,自觉地将城乡协调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协调发展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紧密关联、相互影响的“五位一体”,以整体性全面建设,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体现出发展的协调性、均衡性、可持续性、全面性。因此,苏州推动共同富裕的行动,不是单一的行动,不应满足于在个别领域做单项冠军,而是以样样都要争第一的姿态,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全面提升,争当促进入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全能冠军。苏州在以经济建设推动物质文明发展上,注重以在新发展理念引领下的高质量经济建设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推动实现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和社会文明程度高的发展目标。苏州将实现共同富裕既当作是经济问题,又看作是重大政治问题,将两者紧密结合起来,既认真地答好经济答卷,又认真地答好政治答卷。为此,苏州在推动共同富裕行动中注重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依靠人民群众投身于共同富裕的实践,以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发展共同体、共享共同体的整体性合力,不断朝着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苏州将推动共同富裕的行动,作为文化价值观支撑的行动,将夯实文化软实力作为奠定综合实力的重要任务,不断加强先进文化建设,在富百姓“口袋”的同时富其“脑袋”,促进全民素质的提升,塑造出良好的文明城市形象,构筑起丰富多彩的共同精神家园,推动实现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苏州又将推动共同富裕的行动纳入加强社会建设的视域,以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的,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推动苏州善治之城建设,实现精细化管理,促进了社会治理现代化。苏州推动共同富裕的行动是在自觉协调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中进行的,注重从重大政治问题和重大社会问题的高度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以绿色发展引领苏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优质生态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切实地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
(三)苏州推动共同富裕的行动诠释苏州“三大法宝”蕴含共同体精神的价值内涵
由“张家港精神”“昆山之路”“园区经验”组成的苏州“三大法宝”,是苏州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培育和塑造的先进精神文化,是推动苏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强大精神支柱和内在动力,是苏州人民最珍视并在实践中不断弘扬的无形资产和无价之宝。苏州“三大法宝”看似反映了张家港、昆山、苏州工业园区3个不同地方的个性特征和价值追求,如“张家港精神”反映了张家港以精神动员的形式激励全市人民形成团结拼搏的磅礴力量,去努力改变贫困落后面貌的价值追求;“昆山之路”反映了昆山以敢于“第一个吃螃蟹”的勇士气概,去奋力开创外向型经济发展之路的价值追求;“园区经验”反映了苏州工业园区以最优服务的亲商理念营造高质量发展的价值追求,实际上,在这些略具细小差别的价值理念里,可以发现其中蕴涵的追求共同富裕的共性精神。苏州“三大法宝”从其主旨精神而言,体现的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彰显出苏州在推动共同富裕的行动中,始终将人民群众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把增进人民福祉摆在优先位置,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苏州“三大法宝”都指向推动共同富裕的共同价值目标,都有助于构建干部和群众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发展共同体、共享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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