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沿边地区对外开放新格局》:
二、开放载体的经济功能没有充分发挥
沿边口岸与沿边经济合作区是我国沿边开放的前沿阵地,但就目前发展水平而言,它们所承载的经济功能并未得到充分发挥。
沿边口岸是沿边地区开展国际贸易、沿边贸易,以及经济技术合作的重要门户,对沿边地区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沿边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比较落后、产业结构比较单一、缺乏特色支柱产业,其带动沿边地区经济发展的潜力有待进一步发挥。此外,税收优惠政策的逐渐淡出对沿边口岸发展产生较大的影响。
沿边经济合作区是我国沿边开放城市发展沿边贸易和加工出口的区域。目前沿边经济合作区在体制和管理权限上缺乏明确规定,因而与省直部门关系不顺,开发建设不能特事特办,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合作区的发展。
除国家正式批准的沿边经济合作区外,许多沿边地区根据自身资源能源和市场情况积极寻求新的沿边开放载体,如希望建设进口资源加工区、沿边出口加工区、大型沿边贸易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等。从地方角度看,通过建设沿边贸易区等新的沿边开放载体,可以解决现行沿边开放政策中一些无法回避的问题,带动沿边贸易及沿边经济进一步发展。但从已经设立的一些特殊经济区域来看,沿边地区的探索在实践中尚存在诸多问题,如姐告沿边贸易区拥有沿边贸易、加工贸易、保税区和旅游四大功能,但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仍然只有沿边贸易的功能较为突出,其余功能无法体现。
三、沿边地区基础设施条件落后
沿边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口岸、公路、铁路、海关、商检、邮电、通信等,是沿边开放必不可少的条件。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加大了对沿边地区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力度,使其得到一定改善。然而,沿边地区集“老、少、边、山、穷”为一体,基础设施明显滞后,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综合服务跟不上的状况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一些沿边地区通往口岸的道路等级低,口岸过货能力不强,货场规模小,口岸查验设施陈旧,功能不完善或不配套。同时,大部分沿边口岸信息化建设滞后。海关、商检、电讯、金融、保险、仲裁等管理和服务设施不齐全,不配套。出口退税速度慢。基础设施落后已经成为制约沿边地区经济发展的瓶颈,严重制约了沿边开放进程。
四、沿边地区企业发展环境需改善
提升沿边开放水平的关键在于培育活跃的经营主体,这就需要创造适于企业发展壮大的良好环境。就目前状况而言,由于在贸易管理方式、税收制度、外汇管理、检验检疫方式、金融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沿边地区企业面临的发展环境亟须改善。
首先,配额及产地证等贸易管理方式改革滞后。目前我国的沿边贸易配额管理与一般贸易无异,这与沿边贸易的特殊性形成一定的矛盾。主管部门给沿边地区的特定贸易商品配额数量过少、时间较晚,难以满足市场变化的需要,限制了沿边贸易的发展。另外,由于沿边贸易的批量小、批次多、时效性强、商品品种不确定性大,申领许可证的手续繁杂、周期长、费用高,以及配额分配和许可证管理体制不完善等,炒证卖证现象时有发生。在产地证管理方面,目前采用一般贸易的做法,一些地方海关要求进口商品时必须出具产地证,但在许多情况下对方无法提供进口商品产地证明,从而影响了沿边贸易的顺利进行。
其次,专项转移支付政策对沿边开放的促进效应没有充分发挥。我国从1996年开始对沿边贸易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减半征收政策,但只有进口关税减半征收的政策得到完全落实。部分地区对减半征收的增值税实行“减半征收、双倍抵扣”政策,这些政策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隐患,极易引发偷税、骗税行为。2004年,国家税务总局取消了“双倍抵扣”政策。为继续支持沿边贸易企业发展,财政部自2008年11月1日起,开始采用专项转移支付的办法代替增值税“减半征收”政策。然而,专项转移支付的规模有限,受惠企业数量也受到限制,影响了沿边地区企业的积极性。
再次,检验检疫方式有待规范。当前,我国对沿边贸易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管理一直沿用之前的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办法,“三检”合一后,国家一直没有颁布新的沿边贸易检验检疫管理办法,按照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对沿边贸易商品的检验通常无法正常进行,进行沿边贸易检验检疫执法的难度较大。目前,各沿边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的检务管理方式差异较大,使用的检验检疫单证互不相同,大部分检验检疫机构根据本地沿边贸易特点设计使用沿边贸易检验检疫报检单,这加大了对沿边地区进出口检验检疫工作统一管理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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