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经济增长和生态环境构成了资源生态经济系统,该系统的平衡将会为人类带来生态、经济的综合效益,打破这种平衡则会导致一系列的灾害性后果。因此,强调生态、经济平衡,遵循资源生态经济系统规律,才能使资源环境和社会经济协调、持续发展,这是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总前提。
1.开发利用与自然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
资源生态经济系统是一个复合系统,同其他系统一样,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自我调节能力。当然,这种自我调节能力是有一定限度的,当外界干扰超过了这个限度,就会破坏系统平衡。这种自我调节能力限度(或称内部承受能力的极限)称为资源生态经济系统阈值,它包括规模阈和配比阈。每个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构成了全球性的可持续发展。生态、资源、人口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既是重大问题又是全球性问题,也是地区性问题。一个地区能够养活多少人,一个地区的资源承载能力有多大,影响因素很多,很复杂。对这些因素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进行深入研究,实现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才能求得最佳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从而实现地区资源系统、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因此,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要与自然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正确处理各种资源、生态、经济要素间的数量关系。
2.开发利用与节约集约使用相统一
云南省存在着科技落后、资金短缺、管理不善、资源产品价格低、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导致自然资源利用率不高,浪费严重。节约集约使用不仅有利于自然资源的保护,还能节约投资,周期短见效快,应作为近期的发展重点。自然资源的开发投资大、周期长、成本高,应作为中长期的发展重点。当然,开源与节流互为依存,开源是节流的前提,节流是开源的深化。新常态下,云南依靠大量投入资源、粗放利用自然资源的发展模式已经难以为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明确要求,云南只有全面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资源,积极贯彻“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的要求,采取系列措施,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全面提升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综合利用效率和效益,推动绿色发展落到实处,才能加快转变自然资源利用方式,才能提高资源环境综合承载能力,增强发展的可持续性。比如,建立以节约能源和原材料为中心的节约型工业生产体系,以节约土地、节水为中心的集约化农业生产体系,以节约能源等为中心的交通运输体系,以集约利用土地和空间为中心的城镇建设和城乡住宅体系。
3.开发利用与积极保护相结合
自然资源开发与资源保护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按照不同的资源类型、区域特点,需要制定具体的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计划。资源开发利用的目标应当使自然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开发利用,并使生态环境得到不断改善。既获得尽可能多的使用价值,还要努力减少“三废”,防治环境污染,保持生态平衡。对可更新资源,要努力实现资源的价值增殖,抑制资源生产率下降,防止资源破坏和流失,确保其可持续利用;对于不可再生资源,要坚持节约利用和综合利用,确定科学的资源储采比,提高资源的采、冶、选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合理调节资源耗竭速度,严格遵守适度标准,不过度开发利用。要保护自然资源及其生存环境,也要对已经开发利用或待开发利用的自然资源采取保护措施,即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同时实施保护,在实施保护时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比如,云南现有耕地坡度大,应考虑实施部分退耕,已有耕地应当建立防护林保护措施。同时,在大规模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时,要适当保护具有代表性的自然环境和自然景观,并与资源的培育、改造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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