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篇
第一章产业链安全研究文献综述
一、产业链安全相关概念的梳理
(一)产业链
追根溯源,产业链的思想*早来自古典经济学家亚当 斯密关于“制针”的分工论述,经由贝恩、赫希曼、马歇尔等不断发展。他们关于这个问题的相关研究旨在说明某个产业的变化对相关联产业的影响,但并没有明确提出产业链这个概念,更不用说对其内涵进行界定了。
产业链的概念是国内学者于20世纪80年代提出来的,当时学术界重点关注产业关联分析,对产业链的研究相对较少。关于产业链的研究,当时比较有代表性的学者为杨沐和黄一乂(1986),他们提出“重视按产业链的内在联系整体地协调发展,如形成贸工农的一条龙来发展出口拳头产品,形成引进、消化、吸收的一条龙来加快技术进步,形成城乡规划、房屋建设开发、建材工业、家用设备工业生产的一条龙来加快改善我国城乡居民的居住条件,形成运输规划、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运输车辆和船舶、飞机生产的一条龙来迅速提高落后的运输能力”,并呼吁“鼓励部门之间加强横向联系,跳出狭隘的部门观念,从产业链的思路提出较好的政策建议,形成一些产业政策的暂行条例”。宋任生等(1986)认为,“在商品横向联系的大趋势中,以地域为特征的企业群落或以产品为中心的企业集团正在猛烈冲击传统的行业结构,因此组建产业链式结构势在必行”。真正将产业链作为专门的研究对象进行系统研究则是2000年以来(图1-1)。
国内关于产业链的概念,不同学者分别从微观层面、中观层面和宏观层面论述了产业链的内涵与定义。归纳起来,大致可以分为价值链与供应链、战略联盟关系、产业关联、产业分工等四个视角。
(1)价值链与供应链角度。芮明杰和刘明宇(2006)认为产业链描述的是厂商内部和厂商之间为生产*终交易的产品或服务所经历的增加价值的活动过程,它涵盖了商品或服务在创造过程中所经历的从原材料到*终消费品的所有阶段。吴金明和邵昶(2006)认为产业链是基于产业上游到下游各相关环节,由供需链、企业链、空间链和价值链这四个维度有机组合而形成的链条。卢明华和李国平(2004)认为,围绕服务于某种特定需求或进行特定产品生产(及提供服务)所涉及的一系列互为基础、相互依存的上下游链条关系就构成了产业链。从现代工业的产业链环节来看,一个完整的产业链包括原材料加工、中间产品生产、制成品组装、销售、服务等多个环节,不同环节上有不同的参与角色,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并获得相应的利益。郁义鸿(2005)认为产业链是在一种*终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从*初的自然资源到*终产品到达消费者手中——所包含的各个环节所构成的整个的生产链条。在产业链中,每一个环节都是一个相对独立的产业,因此,一个产业链也就是一个由多个相互连接的产业所构成的完整的链条。许基南(2007)认为产业链主要是指产业价值链,而价值链是指企业创造价值的过程可以分解为一系列相互关联的经济活动,包括内部后勤、生产作业、外部后勤、市场和营销、服务等五种基本活动,以及采购?、技术开发、人力资源管理、企业基础设施等四种辅助活动。
(2)战略联盟关系角度。蒋国俊和蒋明新(2004)认为产业链是指在一定的产业集群区内,由某个产业中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带领,与其他相关产业中的中小企业结成的一种战略联盟关系。从表面上看这种观点并没有涉及产业间的经济联系,但建立战略联盟关系的过程含着企业间的经济关联。刘贵富和赵英才(2006)认为产业链是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同一产业部门或不同产业部门某一行业中具有竞争力的企业及其相关企业,以产品为纽带按照一定的逻辑关系和时空关系,联结成具有价值增值功能的链网式企业战略联盟。
(3)产业关联角度。卢明华和李国平(2004)认为构成产业链的各个组成部分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相互联动、相互制约、相互依存,它们在技术上具有高度的关联性,上游产业(环节)和下游产业(环节)之间存在着大量的信息、物质、价值方面的交换关系,且它们之间具有多样化的链接实现形式。刘志彪(2019)认为,产业链指的是国民经济各个产业部门之间客观形成的某种技术经济联系。由于这种联系往往像机械系统的链条一样耦合在一起,因此人们把它们形象地说成“产业链”。一条产业链往往涵盖了产品或服务生产的全过程,从原材料生产开始,到技术研发、产品设计、中间品制造、终端产品装配乃至流通、消费和回收循环等许多环节。盛朝迅(2019)认为产业链是指各个产业部门之间基于一定的技术经济联系而客观形成的链条式关联形态,包含价值链、企业链、供需链和空间链四个维度,是“过程论”“价值论”“组织论”的统一,是一种介于市场与企业之间的新型产业组织结构与形态,涵盖产品生产或服务提供的全过程,包括原材料生产、技术研发、中间品制造、终端产品制造乃至流通和消费等环节,是产业组织、生产过程和价值实现的统一。
(4)产业分工角度。李靖和魏后凯(2007)认为产业链是基于分工经济的一种产业组织形式,包括从供应商到制造商再到分销商和零售商等所有加盟的节点企业,强调相关产业或企业之间的分工合作关系。刘明宇和翁瑾(2007)认为产业链在本质上是以知识分工协作为基础的功能网链,通过知识的分工和知识共享创造递增报酬,为顾客创造价值,产品的生产联系和由此产生的物质流动只是产业链的外在表现形式。随着迂回生产链条的延长,生产分工从企业内部扩展到企业外部,生产协作由企业内部的权威协调发展到企业间的分工协作,产业链是分工深化的结果。杨蕙馨等(2007)认为产业链中分工制度安排包括企业分工、准一体化契约分工和市场分工,成本与收益的变化及其比较是决定分工制度安排选择的主要因素。
尽管四个视角对产业链的定义有所不同,但它们存在以下共识:产业链是建立在劳动分工与协作基础上的,它包含了产业上下游之间从原料到消费者的完整过程,上下游企业之间因技术联系或投入产出关系而相互连接。我们认为产业链是不同生产环节企业选择分工专业化生产后,基于一定的技术经济联系或投入产出关系,客观形成的链网式关联形态。判断是否形成产业链的关键是产业间有形物质产品或无形的技术、服务贸易形成的“链接”和“衍生”关系。没有这种关系很难形成联系或者即使形成了联系但是也很脆弱,也就谈不上产业链了。
(二)产业安全
产业安全的思想可以追溯到18世纪、19世纪美国汉密尔顿和德国李斯特提出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二战后,一些发展中国家为应对发达国家的激烈竞争和安全威胁,提出了一系列旨在保护本国产业安全的新理论。在产业安全观的发展演变过程中,存在着强调竞争力和强调控制力两大基本内容取向,产业竞争力是产业安全的基本前提和内在核心;产业控制力是产业安全的*终归宿和外因保证(杨国亮,2010)。一般而言,发达国家基于自身领先优势,推行偏重以竞争力为主要目标、控制力为辅助目标的产业安全策略,而发展中国家则立足于经济相对落后的现实,推行偏重以控制力为主要目标、竞争力为辅助目标的产业安全策略。
中国学者对产业安全问题的研究始于20世纪90年代,进入21世纪,特别是加入WTO以来,在国内学者的相关研究中,产业竞争力和产业控制力这两大基本视角也都得到了强调。中国产业安全观的发展演变和流派区别,实际上可以认为是世界产业安全观发展演变基本范式在当代特殊身份和时代背景中的具体映射和有机综合。目前,“产业安全”的定义主要有如下三种较具代表性的观点。
(1)产业控制力。产业控制力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如于新东(2000)认为一国对某一产业的创始、调整和发展,如果拥有相应的自主权或称控制权的话,即可认定该产业在该国是安全的。创始权指的是国家对某产业的出现或生成以及形成规模的相应权力;调整权指的是为适应本国社会尤其是经济、技术的变化,有时也是为适应世界经济、国际贸易和国际技术结构的变化而对某产业做出相应调整的能力与由此拥有的权力;发展权指的是各国拥有相同产业,特别是该产业水平又大致相似时,如果某国能在该产业的未来发展中使本国的这一产业较大地领先于别的国家,并由此取得该产业在国际竞争中的优势地位,则可认为该国拥有对该产业的竞争制高权。何维达(2001)认为产业安全问题*主要是由外商直接利用其资本、技术、信息、管理、营销等方面的优势,通过合资、直接收购等方式控制国内企业,甚至控制某些重要产业,由此而产生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威胁。
(2)产业竞争力。赵世洪(1998)认为国民产业安全的定义是一国的国民产业在国际产业竞争中为得到对外开放带来的产业权益总量而让渡*小的产业权益份额,在让渡一定国民产业权益份额的条件下得到由对外开放引致*大的国民产业权益总量。简单地说,就是要在国际竞争中达成国民产业权益总量和其在国内份额的*佳组合。许铭(2005)认为,产业安全作为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指的是在开放条件下,一国产业抵御外来干扰或威胁并不断获得持续发展的状态。产业安全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本国产业的主导地位与竞争力,是一国产业综合素质在不同发展阶段的集中反映。金碚(2006)认为产业安全问题归根到底是产业竞争力问题,一个国家竞争力强的产业一般不会存在产业安全问题,而与是否是高新技术产业还是自主产业关系不大,只要这个产业比较弱就会有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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