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遵守是国际法学科的核心问题,法律引导国家行为和塑造国际关系的实际效力如何,是法律研究和法治建设必须面对的基础理论问题。在国际法与国际关系研究割裂的时代,国际法研究长期受到实证主义法学观的影响,强调“强制性”作为法律本质属性的重要性,并认为强化国际法的执行,即可强化国际法的遵守。在国际法与国际关系研究相互融合和交叉的时代,大量对国家守法行为的实证研究表明,缺乏强大执法机制的国际社会中,法律得到了良好的遵守。这意味着在法律强制力之外,国际社会存在大量非强制性的因素推动国家的守法行为。促使国际法被遵守的动力是对违法国家施加制裁的“执行模式”还是对国家守法过程各个环节进行软性管理的“管理模式”?本书作者认为,执行模式和管理模式在不同领域促成了国际法的遵守。在缺乏垂直执法机制的平行结构的国际社会中,软法治理和管理模式是更为重要的国际法遵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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