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第一章 传统司法审判制度及其近代转变
第一节 传统司法审判制度的特征
一、伦理色彩浓厚的司法原则
二、依附于行政的司法审判机关
三、职责杂而不专的司法审判人员
四、随意性较大的司法审判程序
五、调判结合、寓教于判的司法审判方式
第二节 近代司法观念的流布与传播
一、司法独立理论的引进与传播
二、国家法权意识的兴起
第三节 近代司法当局对司法审判制度的规划
一、清末法部的九年规划
二、民国前期的司法改革计划
三、民国后期的司法规.划
第二章 司法审判机关的专门化
第一节 新式司法审判机关及其职权
一、清末至民国前期:审判厅时代
二、民国后期:法院系统形成
第二节 兼理司法模式下的司法审判机关及其职权
一、兼理司法之县署及其职权
二、司法公署及其职权
三、司法处及其职权
第三章 司法审判人员的专业化
第一节 专业化的法官队伍
一、法官的考试与选任
二、法官的日常管理
三、法官的薪酬待遇与职业保障
第二节 兼理司法模式下的基层审判人员
一、兼理司法之县知事与承审员
二、司法公署和司法处之审判官
第四章 司法审判程序的规范化
第一节 司法审判的程序规范
一、刑事审判程序
二、民事审判程序
第二节 司法审判程序的制度保障
一、审级制度
二、审判管辖制度
三、审判回避制度
第五章 司法审判制度近代化之成效与检讨
第一节 司法审判制度近代化之成效
一、创建了一批独立的司法审判机关
二、造就了一批专业化的司法审判人才
三、保障人民权利成为司法审判的题中应有之意
第二节 司法审判制度近代化之检讨
一、制度设计的西化色彩浓厚
二、审判制度建设中呈现不平衡状态
三、诉讼迟延和案件积压现象严重
参考书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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