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宗旨】
第二条 【公司种类】
第三条 【公司人格与公司利益】
第四条 【股东有限责任与股东权利】
第五条 【公司章程】
第六条 【公司名称】
第七条 【公司名称字样】
第八条 【公司住所】
第九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十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为后果】
第十二条 【公司形式变更】
第十三条 【子公司与分公司】
第十四条 【公司投资】
第十五条 【公司担保】
第十六条 【职工保护】
第十七条 【职工参与】
第十八条 【公司党组织】
第十九条 【公司合法经营】
第二十条 【公司社会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
第二十二条 【关联关系】
第二十三条 【公司人格否认】
第二十四条 【会议与表决的电子通信方式】
第二十五条 【决议无效】
第二十六条 【决议撤销】
第二十七条 【决议不成立】
第二十八条 【决议无效、撤销、不成立的后果】
第二章 公司登记
第二十九条 【设立登记申请】
第三十条 【申请材料】
第三十一条 【设立登记】
第三十二条 【公司登记事项】
第三十三条 【营业执照】
第三十四条 【变更登记与登记效力】
第三十五条 【变更登记提交的文件】
第三十六条 【营业执照的换发】
第三十七条 【公司终止登记】
第三十八条 【分公司登记】
第三十九条 【登记撤销】
第四十条 【公司主动公示】
第四十一条 【公司登记信息化】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立
第四十二条 【设立人数】
第四十三条 【设立协议】
第四十四条 【设立中公司】
第四十五条 【章程制定】
第四十六条 【章程载明事项】
第四十七条 【注册资本】
……
第四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六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第七章 国家出资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第八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九章 公司债券
第十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十一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十二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十三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十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五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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