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健康法总论
健康法:在新星通往明星的道路上奔跑
一、领域法对部门法的同构与互补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卫生健康立法
三、健康法的概念
四、健康法的核心
五、健康法的基本原则
六、健康法的体系
七、健康权的司法救济
八、健康法的未来
健康法研究:体系化与类型化思维的缺欠
一、健康法的研究轨道
二、类型化思维与体系化思维的“内需”与“外显”
三、时代之问:在不确定之中如何寻求确定
首部卫生健康基础法、综合法诞生
一、制定过程“长路漫漫”
二、立法亮点“可圈可点”
三、人无完人,法无完法
四、面向未来。充满期待
健康立(修)法中的“急”与“缓”
一、健康立法中的“急”与“缓”
二、健康修法中的“急”与“缓”
三、健康法的现代转向
公民健康权利义务立法面面观
一、公民健康权利与义务的立法模式
二、公民健康权利与义务的立法内容
三、中国语境下的立法选择
第二部分 医事法
“小地震”:民法典对医疗执业的重要影响
一、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有无追偿权
二、知情同意制度:从形式主义迈向实质主义
三、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更加完善
四、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得到加强保护
五、“双子规制”:过度检查和过度医疗
新条例亮相:不同凡响
一、以患者为中心并给予人文关怀
二、重视医患沟通与纠纷预防
三、医疗质量安全与医疗风险评估控制
四、医疗纠纷后的告知事项和报告义务
五、医患和解与数额限制
六、二元化鉴定下的同行评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六个立法趣争
一、立法名称的考察与择定
二、医疗事故规定的存废及处理
三、行政调解应否明文规定
四、医患自行和解应否设定索赔数额限制
……
第三部分 公共卫生法
第四部分 健康产品法
第五部分 健康保障法
后记:向阳而生 逐光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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